库伯信息咨询公司管理奖惩激励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当 日所做事情:起因,处理,结果及相关协调;补录日志不能超过 1 天 (第二日 24 点前为有效补录,超过一天后补录无效) ,出差可以提前一天记录日志,说明出差原因,出差地点,在出差回来后阐明事件处理结果,相关的衔接工作等等 )。 在工作时间嬉戏、 上网聊 工作以外内容、 撤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 50。 方案 设计 及预算 错误、工作失误 等轻微过失罚款 100 元。 工作中重大过失者罚款 200 元。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 100元。 遗失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 50 元。 不配合部门工作的罚款 100 元。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传、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 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 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阴,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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