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方木业制造(木制品)公司员工辞职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核 核 准 人力资源部 负责离职人员的证件、物品的回收;计算出勤;主管一下 员工的薪资核算;放行检查。 财务部 负责离职人员薪资审核及发放;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薪资核算;《薪资带领单》的保存 9 作业内容 离职的类别 终止合同 ( 1)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 2)劳动合同即将期满,公司提前 30 天通知,欲续签合同者 ,双方协商续签合同,未接到公司通知者,其劳动合同按期终止,本合同满前 30 日内,若任何一方未提出续签意向,合同期满时自行终止。 ( 3)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领有约定外,一下条件为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不符合录用条件者,通过隐瞒实情转正者; 政府规定持证上岗的工种如司机、叉车司机、财务人员等,其持证资格丧失; 本公司经营期满 ( 4)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该书面形式提前 30 天通知员工。 被证明不符合任职资格的; 绩效考核联系两次不合格的; 有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不能或者不愿意服从公司正常工作调动的。 协商解聘 贵州巨方木业制造有限公司 员工 辞职 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JFHR11 版 次 A/0 页 次 5 OF7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管 理中心 制定日期 20xx0412 生效日期 20xx0412 编 制 审 核 核 准 ( 1)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2)员工如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与经济补偿;如果公司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地方政府和劳动法相关规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辞退性解聘 ( 1) 员工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严重违法公司的规章制度者;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伤害者; ( 2)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公司在提前 30 天以内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后,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者;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具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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