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方木业制造(木制品)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期管理制度内容 试用期的期限与薪资 试用期的期限和薪资由公司与员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或薪资标准; 公司可以根据 员工 的 表现适当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方面的要求。 在试用期内员工应尽快融入公司工作氛围当中,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干,在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的差距,或者其他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按照规定提出辞职,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和移交手续; 公司方面的要求。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表现不合格或者能力不合格,不符合公司用人要求者,公司可以随时终止其试用期,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发给离职证明书;正式员工离职应该发给离 职证明书;具体参见《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有公司和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确定或者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 1)试用期内请假超过 15 天的(病假和医疗期除外); ( 2)判处有期徒刑,尚在服刑; ( 3)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 4)通缉在案者; ( 5)经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 6)未满 16 岁者; ( 7)有欺骗、隐瞒行为者; ( 8)患有精神病者; ( 9)酗酒吸毒者; ( 10)不具备公司要求的就业和提供虚假资料。 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满前,公司将对员工是否胜任应聘岗位 和复合录用条件进行考核,考核的程序如下 考核结果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记录在试用期评估报告中,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的结果为最终考核结果,并作为员工是否录用的条件和证据; 员工使用期满,并考核复合录用条件的,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巨方木业制造(木制品)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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