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文本内容摘要:

二滩电厂 330 万千瓦水电,经昭觉、洪沟、资阳输入龙王变电站;另经乐山、思蒙输入华阳变电站和龙泉变电站;瀑布沟电厂 330 万千瓦水电,经思蒙输入华阳变电站;大岗山电厂 150万千瓦水电,经雅安输入崇州变电站;两河口、长河坝及紫坪铺电厂共 300 万千瓦水电,经康定输入彭州变电站。 第七十八条 220KV 电网:映秀湾发电总厂装机 万千瓦,并入太和、青白江变电站;铜头、雨城电厂装机 14 万千瓦,并入大 面变电站;嘉陵电厂装机 万千瓦并入昭觉变电站;华能电厂装机 20 万千瓦,并入蓉东变电站;小关子电厂装机 16 万千瓦,并入临邛变电站;冷竹关电厂装机 18 万千瓦,并入临邛变电站;福堂电厂装机 36 万千瓦,并入彭州变电站;太平驿电厂装机 26 万千瓦,并入太和、彭州变电站。 第七十九条 加快 紫坪铺( 76 万千瓦装机容量) 、 金堂电站(一期 2 60 万千瓦机组) 以及20~ 50 万千瓦燃气发电机组 的建设。 第八十条 深化体制改革,开拓能源市场 ; 发展洁净煤技术, 合理利用和保护有限的煤炭资源 ; 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 , 推进垃圾焚烧发电 ; 电网 、 气网建设 与 改造应纳 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 十二 节 市域环卫设施规划 第八十一条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 取消街区垃圾收集房,垃圾自收集点直接到转运站或处理场(厂)。 医疗垃圾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运输 和 处理。 第八十二条 市域中小城市生活垃圾采用焚烧加填埋的方式处理,彭州市设置一座垃圾焚烧厂和一座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处理彭州市和都江堰市的生活垃圾;大邑县设置一座垃圾焚烧厂和一座垃圾卫生填埋场,主要处理崇州市、大邑县、邛崃市、新津县和蒲江县的生活垃圾。 第八十三条 主城区医疗垃圾进入三瓦窑医疗垃圾焚烧厂或 九江医疗垃圾焚烧厂单独焚烧处理,灰渣卫生填埋。 市域中小城市医疗垃圾由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灰渣卫生填埋。 第八十四条 商业区、客运交通枢纽、体育文化场馆、游乐场所、广场、大型社会停车场、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 2020) 文本 13 公园及风景名胜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应设置公共厕所。 其它地区按需求设置相应等级和数量的公共厕所。 第八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补充完善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和废物箱。 规划至 2020 年主城区公共厕所达到 1100 座,至 2020 年达到 1300 座, 2020 年达到 1500 座。 规划至 2020年市域中小城市公共厕所达到 320 座,至 2020 年达到 400 座, 2020 年达到 500 座。 第 十三 节 市域消防工程规划 第八十六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布置在城镇边缘且远离城镇和人口聚居地的独立安全地区,对现有影响城镇消防安全的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工厂、仓库应限期迁出城镇或就地改变生产和使用性质;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审核 和 验收制度;合理布置广场、公园、小区绿地等疏散、避难场所。 第八十七条 除蒲江外各地级市和县城各设处警中心 1 个。 远郊区规划新建消防站 26 个,其中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13 个,小型普通消防站 13 个。 第八十八条 重点镇及人口规模达到 万人以上的建制镇都应建立不同形式的消防队伍。 生产、储存易燃 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应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 第八十九条 规范设置消火栓,充分利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体作为消防水源;建制镇、乡村应修建不同规模的消防水池 ; 危险品运输线路不得穿越城区和通过人口较密集的地区。 第 十四 节 市域 防洪工程规划 第九十条 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建设市域排洪骨干网 , 市域重点防洪城镇的排洪河道应达到其防洪标准。 第九十一条 重点防洪地区为成都市主城区、金堂县赵镇、新津县武阳镇、双流县华阳镇、都江堰市。 第九十二条 主城区设防标准 200 年一遇;都江堰、崇州、邛崃、彭州城区设防标准 100年一遇;新津、大邑、金堂、蒲江城区设 防标准 50 年一遇;人口在 1~ 5 万人规模的城镇镇区设防标准 20 年一遇;人口在 1~ 万人规模的城镇镇区设防标准 10 年一遇。 第九十三条 加快建设紫坪铺水库,启动湔江水库的建设;继续开展病、险水库整治;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城市滞洪水域和湿地;加快沱江干流成都段、金马河防洪整治工程。 第六章 主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九十四条 主城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14 近中期空间拓展以向东、向南方向为主,远期和远景以向南、北方向为主。 第九十五条 主城区 空间 布局形态 逐步改善“ 环状 +放射型 ” 布局形态, 突出双轴线发展定位, 形成南北展开的带状布局形态, 南北轴线重点发展, 东西轴线辅助发展。 1.南北 发展轴 : 北翼发展轴 主要由宝成铁路、川陕公路、成绵高速公路、蜀龙大道等组成,沿交通通道向新都、青白江、金堂、广汉方向发展。 南翼发展轴 主要由成昆铁路、成乐高速公路、川藏公路、大件路、人民 路 南延长线、 新 成仁公路等组成,沿交通通道向华阳、双流 、新津方向推进。 2.东西 发展轴 : 由成灌高速公路、成灌公路、蜀都大道、成渝公路、成龙公路、成渝高速公路 等组成,西部以郫筒、柳城为界,从 中心城 西侧适度向西分进;东部沿龙泉山向南北展开。 第九十六条 主城区空间 布局结构 构建“一主两次多核”的多中心城市空间结构。 一 主 : 以 城市中心区为核心地位,构建 南北、东西两条 十字交叉 轴线,集中布置城市公共设施 ,形成新的城市中心区。 两次 :位于主城区南、北两个发展方向的华阳、双流、新都-青白江组团作为城市的主要发展区域,构建华阳和新都两个综合性次中心区。 该区域是成都对外经济联系的主要方向,将是重要的制造业聚集区,并承担区域物流、专业服务、交通枢纽和居住等职能。 近中期重点建设华阳次中心区,远期重点建设新都次中心区。 多核 :除华阳、新都-青白江以外的其他周边组团将成为重要的城市功能增长核,起到不同职能的分中心作用。 第九十七条 主城区空间发展策略 构 建两轴、西控分进、南北展开、重心东移,中心疏散。 突出主城区 整体发展效益 , 按各组团不同功能 、 不同建设开发模式 , 实施长期规划引导,采用非均衡建设管理手段, 远期逐步形成 南北 带状组团式布局结构。 第九十八条 中心城区布局要点 1. 改变单中心点状聚集的布局形态, 以 城市核心区为中 心, 拉开布局形态, 形成南北、东西两条 十字交叉 轴线,集中布置城市公共设施。 人民路延伸的南北 向轴线,作为城市行政文化综合发展轴,主要承担行政办公、 文教、 科研、会展等职能; 蜀汉路和蜀都大道东西 向轴线 , 作为城市商业金融综合发展轴,重点 布置商业 、 商务 、金融等现代服务 功能。 2. 三环路与四环路之间布局由七个环间片区组 成。 分别为: 大丰 片区 、龙潭 片区 、洪十 片区 、南心 片区 、金太 片区 、黄田坝 片区 、犀埔 片区。 环间组团之间为八片大型楔形绿地和开敞空间,分别为: 北郊风景区、 东郊生态开敞区、十陵风景区、三圣乡花卉基地、太平寺 开敞 区 、浣花溪风景区、清水河生态保护区和上府河生态保护区。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 2020) 文本 15 3. 逐步搬迁 东郊 现有工业企业, 整合 零碎用地, 置换用地 功能 , 整理调整道路网络 ,增加水面和各种公共绿地,改善环境, 重点发展居住和商业 服务业。 4. 建设包括地铁、城市铁路在内的高效公交捷运系统,实施交通需求管理, 发展高容量的通讯信息网络等改善市中心区的支撑体系。 5. 充分利用发达的河流水系,以城市重点景观河道 —— 府河、南河、沙河、摸底河、浣花溪等为主体形成城市的水网蓝脉,同时沿河流和主要城市道路设置绿化带,形成绿网,建立城市生态网络结构。 结合水系疏浚整治 和公共绿地建设,构建以中部天府广场、北部上府河、西部浣花溪、东部沙河-塔子山、南部东湖为主体的大型绿色开敞空间。 结合危旧房改造和城市更新工程,增加公园、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各级公共绿地,以建设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形成完整的绿化体系,改善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增加城市居住舒 适度。 6. 继续加强成都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的保护 ,须在现有“两江环抱、三城相重”的城市格局、 4 个 历史文化街区 和 各级 文物保护单位基础上,深入挖掘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增 加 保护范围和 保护 力度。 第九十九条 周边组团布局要点 规划 新都 - 青白江、温江、郫县、 双流 、华阳、龙泉 6 个 周边组团。 各 组团实施非均衡特色 发展战略,在建立常规公共配套设施的基础上, 各组团 强调与中心 区 功能的分 质化,分解部分中心区功能,满足城市发展所需要的新增功能。 第一百条 华阳组团 1. 功能定位: 城市主要功能区。 主要功能:公共服务、居住、高新产业。 2. 重点发展职能: 公共 服务 、区域商务中心、居住、山水型休闲旅游。 3.空间发展策略:主城区近中期重点建设区域,通过轴向梯度推进促进组团的形成与完善。 高度重视城市建设与山水景观的联系。 在华阳以南形成“传承蜀都文脉、城抱两江”的景观格局,东部丘陵区以低密度开发为主,建设以居住和娱乐休闲产业为主的“南郊山水风光园”。 第一百〇一条 新都-青白江组团 1. 功能定位: 城市主要功能区。 主要功能:新型工业、物流、居住、旅游。 其中:新都发展 综合服务、 新型工业、物流、居住、旅游 产业 ;青白江发展工业、居住。 2. 重点发展职能:城市综合服务、区域大型物流中心、大型制造 业基地、 城市化 新增人口聚集地。 3.空间发展策略:中远期重点建设区域。 以点促片,通过集中性的区域开发带动组团的带形连片发展,逐步形成相对独立于中心城区具备一定自我完善、拓展能力的新城区。 严格控制与中心城相邻的城乡结合部的规划建设,严格控制有大气污染的工业进驻。 第一百〇二条 双流组团 1. 功能定位: 城市重要功能区。 主要功能:新型工业、物流、居住。 16 2. 重点发展:空港物流产业、 新型工业 、 居住 、文教基地。 3.空间发展策略:近中期重点建设区域。 进一步强化双流航空港建设及其对产业发展和空间拓展的促进作用,加强对城乡统筹发展的规 划创新与管理。 第一百〇三条 龙泉组团 1. 功能定位: 城市主要功能区。 主要功能:新型工业、公共服务、居住。 2.重点发展:大型制造 业、区域交通枢纽与物流、 居住、 山地型休闲旅游、特色农业。 3.空间发展策略:近中期重点建设区域,承担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配套职能,严格限制工业污染,防止低水平建设。 第一百〇四条 温江组团 1. 功能定位: 城市重要功能区。 主要功能:居住、教育、高新产业 和 旅游。 2. 重点发展:居住、高新技术产业、 教育 、花卉博览产业、特色休闲度假、生态保护。 3.空间发展策略:以产业高级化和专业化为主要特征,提高 产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一百〇五条 郫县组团 1. 功能定位: 城市重要功能区,主要功能:高新产业、居住、教育 和 旅游。 2. 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休闲旅游、文教、生态保护。 3.空间发展策略:以高新技术生产研发和特色产业作为发展主动力,严格限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章 规划区资源与环境控制规划 第一百〇六条 划定资源和环境控制区域,切实保护具有国家性、公共性和唯一性的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的 良性循环。 第一百〇七条 都江堰水系格局保护区 保护规划区范围内都江堰水系的走向、格局、水质和生态环境。 重点保护“五江七河”。 “五江”为都江堰水系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五条主要河流:青白江、毗河、清水河、江安河、金马河;“七河”为流经中心区的七条支流水系:府河、南河、沙河、西郊河、摸底河、浣花溪、东风渠。 对都江堰水系格局保护区采取“绝对生态控制区”和“建设控制区”两级保护的措施:其中在绝对生态控制区,主要布置园林绿化,除道路、桥梁、园林建筑小品之外,不得进行其他性质的建设;在建设控制区,需对各类建设活动进行严格审批,对容积 率、绿化率、建筑高度、密度等给予控制。 五江七河在四环路以外的区段内,绝对生态控制区为两侧各 100 米,建设控制区为两侧各 500 米;在四环路以内的区段内,绝对生态控制区为两侧各 50 米,建设控制区为两侧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 2020) 文本 17 各 200 米。 第一百〇八条 山体 龙泉山和牧马山的山地区域为控制建设的地区。 大力进行林地保护,严格控制山地与平原交接的边缘地区的城市建设,除少量低密度用于休闲旅游的建筑外,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主。 第一百〇九条 都江堰精华灌区 都江堰精华灌区位于规划区内郫县、温江和双流组团建设用地之间,是由基本农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构成的楔形保护 区域。 区域内建设按照非建设用地控制要求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城市开敞空间 三环路与四环路之间规划 8 片开敞空间:北郊风景区、上府河生态保护区、清水河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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