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一通三防岗位操作规程内容摘要:

运料过煤眼时,要注意安全,不准用刮板输送机及带式输送机运送材料。 第 七 条 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规格 、要求了解清楚,并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要求,做到安全施工。 第 八 条 密闭位置应选择在顶帮坚硬、未遭破坏的煤岩巷道内,尽量避免设在动压区。 第 九 条 施工地点必须通风良好,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方可施工。 第 十 条 必须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 5 米的支架、顶板 23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且由一人处理、一人监护,处理不完必须及时打上临时支柱。 第 十一 条 拆除密闭地点支架时,必须先加固其附近巷道支架;若顶板破碎,应先用托棚或探梁将梁托住,再拆棚腿,不准空顶作业。 第 十二 条 掏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掏槽一般应按先上后下的原则进行,掏出的煤、矸等物要及时运走,巷道应清理干净。 掏槽深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见实帮实底。 砌碹巷道密闭要拆碹掏槽,并按专门安全措施施工。 二、永久密闭施工操作 第 十三 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墙时,应既保持水流畅通又不漏风。 第 十四 条 用砖、料石砌墙时,竖缝要错开,横缝要水平,排列必须整齐;砂浆要饱满,灰缝要均匀一致;干砖要浸湿;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墙厚要符合标准。 第 十五 条 双层砖或料石墙中间填黄土的密闭,黄 土湿度不宜大,且应随砌随填,层层用木锤捣实。 第 十六 条 砌墙到中上部时要预留观测孔及灌浆孔,铁管孔口应伸入密闭墙内 1 米以上,外口距密闭墙至少 米,外口要设阀门,不用时关闭。 第 十七 条 密闭封顶要与顶帮接实。 当顶板破碎时,托棚或探梁上的原支架棚梁应随砌墙进度而逐渐拆下,且应除去浮煤、矸后再掏 24 槽砌墙。 第 十八 条 密闭墙砌实后要勾缝或抹面,墙四周要包边抹,其宽度 不少于 米。 要求抹平,打光压实。 三、临时密闭工操作 第 十九 条 用砖建筑的临时密闭的厚度不应小于 240 毫米,其他质量要求与永久密闭相同。 第 二十 条 建筑木板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应根据巷道断面大小,确定打立柱的数量,立柱要打牢固,且与巷道顶、底板接实。 木板应采用鱼鳞式搭接方式。 自上往下依次压茬排列钉在立柱上,压茬宽度不小于 15 毫米,在四周木板均要伸入槽内接实。 木板钉严实后,必须清除杂物,然后用白石灰加黄泥或水泥加黄泥浆沿木板压茬缝及墙四周堵抹平整严密。 第 二十一 条 建木段临时密闭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先在巷道底部铺一层黄泥,上铺一层木段,然后依次铺黄泥、木段,层层用锤砸实,木段外露处要排列均匀整齐。 墙内有水 时,必须预先埋下一根铁管排水,水管外口要装水闸门。 木段墙与巷道顶帮之间的缝隙要用黄泥填实,并用黄泥加白灰或水泥把墙面抹平整。 四、密闭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第 二十二 条 掏槽只能用大锤、钎子、手镐、风镐施工,不准采 25 用放炮方法。 第 二十三 条 在立眼或急倾斜巷道中施工时,必须配带保险带,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 二十四 条 砌墙高度超过 2 米时,要搭手脚架,保证安全牢靠。 第 二十五 条 施工完毕后,要认真清理现场,做到密闭前 5 米支架完好,在距巷道岔口 1~2 米处应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悬挂说明牌。 风门施工 五、施工前的 准备工作 第 二十六 条 装运材料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与施工密闭时的相同。 第 二十七 条 在有电缆线、管路处施工时,要妥善保护电缆、管路,防止碰坏。 需移动高压电缆时,要事先与机电部门取得联系。 第 二十八 条 墙垛四周要掏槽,其深度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六、永久风门施工操作 第 二十九 条 稳门框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先稳下门坎,下坎的上平面要稍高于轨面,下坎设好后再安装门框及上坎横梁,要求门框与门坎互成直角,上、下坎应互相平行。 根据风压大小,门框应朝顺风方向倾斜一定角度,一般以 85度左右为宜。 调好门框倾角 后,用棍棒、铁丝将门框稳固。 第 三十 条 在有水沟的巷道中砌风门墙垛前,必须先砌反水池;砌墙垛进应按永久密闭施工操作要求施工;两边墙垛施工要平行进行,逐渐把门框牢固嵌入墙垛内。 26 第 三十一 条 若需要在风门墙垛中通过电缆线路,在砌墙时要预留孔口孔位,通过风门墙垛管子以 4″ 管为主,要求风门上部两根,风门墙垛两侧各 4 根,两侧安的水管高度距地面 ~,距墙不大于 5cm。 第 三十二 条 反向风门要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除门框倾斜角度、开关方向与正向风门相反外,其余要求与正向风门相同。 第 三十三 条 风门墙垛砌 好后,墙两边均要用细灰砂浆勾缝或满抹平整,做到不漏风。 水泥砂浆凝固后,方可挂风门扇。 第 三十四 条 安装门轴时,应将做好的门轴带螺丝的一端打入在门框上钻取的孔内,并打正装牢。 第 三十五 条 安装门扇时,应将门带上的圆孔套入门框的轴上,并使门扇与门框四周接触严密,要求风门不坠、不歪,开关自如。 第 三十六 条 风门下部及水沟处应钉挡风帘,确保严密不漏风;管线孔应用黄泥封堵严实。 第 三十七 条 安设有自动开关装置的主要通车风门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开关自如。 七、临时木板风门的安设操作 第 三十八 条 立柱安设要牢 固,且要留设一定倾角;回风侧要打撑木,风压大时回风侧门上坎过梁上要设横梁,并牢固嵌入巷道两帮。 稳门框操作与第 29 条相同。 第 三十九 条 稳框后钉木板时,上下木板之间要求采用鱼鳞式搭接,且应由上往下钉,其压茬宽度不得小于 20 毫米,顶帮及下帮要 27 压边并接触槽内实茬。 第 四十 条 木板钉齐后要清碴抹缝,杂物要清除干净,并用黄泥掺水泥或白灰浆勾缝或满抹,保证墙面、四周不漏风。 第 四十一 条 水泥浆凝固后即可安装风门扇,门扇的安装及调整与永久风门相同。 八、调节风窗安装操作 第 四十二 条 密闭墙上需设调节风窗时,窗框 预留在墙的正上方;风门上设有调节风窗时,窗框预留在风门扇的上方。 第 四十三 条 当密闭、风门墙砌筑到预留位置时,即可将预制好的调节风窗框嵌入墙内。 调节窗口要备有可调节的插板。 第 四十四 条 调节风窗除窗口施工外,其余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要求与风门、密闭的质量标准和施工操作相同。 九、风门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第 四十五 条 在架线巷道中设风门及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在停电、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 施工完毕后即取下临时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 第 四十 六 条 在运输巷道中设风门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第 四十七 条 每个风门施工完毕后,其前后 5 米内的支架要保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畅通。 测风站施工 28 十、施工前准备工作 第 四十八 条 测风站选点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 四十九 条 施工地点的巷道高度超过 2 米时,要搭脚手架,做到安全施工。 十一、施工操作 第 五十 条 在砌碹或锚喷巷道中建测风站巷帮凸凹变化大时,应首先用喷浆方法或用水泥砂浆将凹处补平;再用和匀的细黄沙掺水泥、白灰或用白灰掺麻刀将巷道顶、帮平抹;进、出风侧巷壁 应平滑,抹面长度不少于 4 米。 第 五十一 条 在架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应首先加固巷道支架;再用木板逐块排列钉在巷道顶帮支架上,要求钉牢且平整;进、出风侧钉成后应平滑。 第 五十二 条 在水泥棚、铁轨棚巷道中建测风站时,要先用小方木固定在棚档中作衬料,然后用木板平整排列钉在方木上。 第 五十三 条 测风站内有水沟时,水沟上必须加盖板,并密闭严实,其前后长度不小于 10 米。 测风站两端水沟内要设挡风帘。 第 五十四 条 测风站施工完毕后,站内必须设测风瓦斯记录板。 第 五十五 条 施工完毕后必须清理测风站前后 10 米内的杂物 ,保持巷道清洁通畅。 第 五十六 条 在架线巷道中施工时,要事先制定专门的停送电安全措施,并按措施施工。 风桥施工 29 十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 五十七 条 施工前,必须掌握施工图纸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要求施工。 第 五十八 条 施工地点要进行通风,并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情况,保证施工安全。 第 五十九 条 准备好施工所需材料及工具,妥善保护施工地点敷设的管路、电缆等设备,并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三、风桥施工操作 第 六十 条 两坡挑顶的要求如下: 挑顶前先加固顶板及起坡点外 5 米内的支架。 根据施工要求打炮眼,放炮挑顶。 装药、放炮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按有关规定进行。 放炮前必须撤出人员,在巷道浆岔口外设好警戒,发出信号后再放炮。 放炮后由施工负责人和放炮员共同验炮。 验炮后一人监护,并打上临时支柱后再清碴。 第 六十一 条 挑正顶的要求如下: 挑正顶前,先将炮眼打好,然后回掉原支架;装药时,必须认真检查顶板,并打限临时支柱;放炮只能放小炮。 挑正顶时必须先加强下巷支架,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临时支柱。 第 六十二 条 卧底时,应先在附近支架棚梁处打上临时支柱,维护好顶板。 30 第 六十三 条 对砌 墙的要求如下: 可用砖、料石砌墙,风桥两端坡度不能大于 30 度,应呈流线型。 砌墙应先放好中腰线,并按规定掏槽,应见实帮实底。 墙面要砌平整,勾缝或抹面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顶帮应接严填实。 风桥前墙及桥面用水泥预制板铺密,后墙用砖或料石砌筑,墙中加填黄土,层层用木锤捣实,应用砂浆将桥面抹平。 第 六十四 条 上巷支护需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打的棚腿要打在下巷棚梁上;坡巷的支架必须牢固,起坡处棚柱要与巷道顶部垂直。 第 六十五 条 服务年限短,风量小于 10 米 3/秒时,呆采用铁筒式风桥。 第 六十六 条 风桥施工完毕后,要将管路、电缆悬挂整齐,现场清理干净。 十四、风桥施工时的注意事项 第 六十七 条 用铁筒做风桥时,每个接头均要加衬垫、拧紧,两端应呈流线型。 第 六十八 条 施工时,现场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支架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应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然后向通风调度汇报。 第 六十九 条 风桥中不准设风门,上、下巷联通的绕道需设风门时,按风门施工的要求进行。 31 第 七十 条 风桥建成后,要将内外墙全面整修勾缝或抹面。 竣工后,报通风区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处,必须返工。 井下设施 维修 第 七十一 条 维修 前 ,必须检查巷顶板情况,做到安全施工。 在主要运输巷道中安装维修通风设施 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必要时应先与有关单位联系。 第 七十二 条 井下使用的通风设施 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第 七十三 条 维修风门时 一般应关闭风门进行维修,必要时可摘下风门扇到安全地点维修,但禁止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第 七十四 条 维修风门时,要检查电缆孔、管路孔是否堵严,凡不用的孔口及调节风窗口要及时封堵严密。 调节风量窗口处应备有足够的、合格的调节板。 第 七十五 条 拆除、回收风门等通风设施时,必须先检查巷道安全情况,应在安全情况下 回收,若巷道不安全必须先进行处理。 拆除通风设施后应对拆除地点巷道进行支护。 第 七十六 条 木板、门框及立柱上的铁钉要全部拨出,无法拨掉的必须打平,防止刺伤人。 十 五 、 收尾工作 第七十七条 进行质量检查及现场的安全工作。 第七十八条 完成上述操作后,要仔细检查工作地点,不得遗漏物品、工具、配件等。 32 看风门工 一、一般规定 第 一 条 井下看风门工负责看管风门的开、关和管理工作。 第 二 条 看风门工必须熟悉看管的风门所控制的风流范围及该区域内进、回风巷之间的关系。 二、工作前的准备及操作 第 三 条 工作前必须全 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风调度。 第 四 条 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应立即打开车辆行进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进车信号,待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再打开第二道风门。 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第 五 条 开关风门时,看风门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第 六 条 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第 七 条 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 三、操作注意事项 第 八 条 发现风门损坏时, 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风调度汇报。 第九 条 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 10 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 四 、 收尾工作 33 第十 条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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