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doc-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内容摘要:

所属 电影 制片厂在 2020 年底前尚未完成转制任务的,将视为自动退出,年审时不再核发电影拍摄许可证。 即将出台的报刊改革意见中,也专门就不符合改革要求、不具备市场生存条件的报刊退出问题作出政策规定。 对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不可逆”、不能走“回头路”提出具体标准,也是建立文化体制改革约束机制的重要内容。 凡列为转制范围的,转制是否完成,一要 看是否 完成企业法人工商 登记 ,二要看是否 核销 事业编制和 注销 事业法人,三要看是否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 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依据上述标准规范转制。 五、文化产业的框架结构 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文化产业已经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不 仅推动了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而且提升了参与全球经济竞争的软实力。 在我国,文化产业刚刚兴起。 从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文化产业概念算起,到现在还不足十年。 在这种条件下,对文化产业的理解很容易表象化、片面化,甚至于 “ 支离破碎 ”。 与此相对应,在发展文化产业上就会出现盲目性、 盲动性,甚至于 “ 跟风 ” , 以至于 一提起文化产业,就 简单地 同影视产业或动漫产业划等号。 因此,要 发展文化产业, 首先需要对文化产业的框架结构有个清晰的把握。 (一)文化产业中的“渠道”部分 根据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形态,文化产业中的“渠道 ”大致上可分为四类: 1. 出版物发行。 具体包括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的发行。 由于历史原因,出版物发行存在两大系统,即新华书店和邮政,前者承担图书发行,后者承担报刊发行。 近年来,邮政系统垄断报刊发行的局面已被打破,特别是随着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 12 邮政系统的市场份额会进一步降低。 与此同时,邮政系统抢占图书(主要是教材)发行市场的欲望也很强烈,且志在必得,并在部分地区的教材招投标中获胜。 除了上述两大国有系统外,民营企业在出版物发行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2. 广播电视传输网络。 从技术层面看,广播和电视的传 输分为有线和无线两类。 目前,有线传输的产业形态较为成熟,同时以省为单位的有线传输网络整合也在强力推进。 相比之下,无线传输特别是广播式无线电视传输因技术成熟较晚等因素,目前正处于起步阶段,但借鉴有线电视网络地区分割制约产业发展的教训,无线传输网络从建设之初就明确了目标,即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 “ 高速公路 ” ,不仅实现了手机电视等终端播出内容的可控,而且便于培育全国性内容集成商,并使其经营规模迅速得以扩张。 3. 电影院线。 院线是电影放映领域引入的新概念,类似于连锁经营。 同文化其他领域相比,电影产业的竞争更充分 ,除了国外影片发行尚存在垄断以外,国产 影片从生产到发行再到放映,已经完全放开。 随着电影产业 的复苏 与发展 ,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影产业的规模在扩大、速度在加快。 从每年 400 余部国产影片进入院线的 还 不足百部 ,以及近几年电影市场火爆的状况来看,电影院及院线的建设已经 进入 了 扩张期。 4. 演出场所连锁。 同前三条“渠道”相比,这条“渠道”尚处于萌芽状态,保利集团较早进行了探索。 当下,加快这条“渠道”建设具有格外重要的意义。 文艺院团的改革已成为文化体制改革中的难中之难,而培育和激活演艺市场,使个性化很强的文艺表演步入规 模化、产业化,是解除文艺院团后顾之忧的治本之策。 近年来,经济发达地区相继建成了作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的演出场所,但由于利用率不高,却变成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包袱。 借鉴酒店管理的模式及电影院线的经验,在全国成立若干家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公司,按照市场需求定制或开发演出精品节目,做好市场推广和营销,经过几年的努力,就能激活演艺市场,既可为文艺院团解难,也能为地方政府排忧,还能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除了上述四条“渠道”外,互联网及网吧连锁也属于文化产业中的“渠道”部分,特别是随着高新技术发展,作为文化内容传播的 “渠道”形态还会不断增加。 (二)文化产业中的“内容生产”部分 相对于文化产业中的“渠道”部分而言,“内容生产”部分不仅因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形态多样而十分庞杂,而且由于文化传播方式的多样性而不易分类。 按照产业即企业集合体的一般原理,归入文化产业中“内容生产”部分的,应当有市场主体与之 13 相对应,不是企业或公司性质的文化单位,不应当算作文化产业范畴。 依照市场主体标准,结合文化产品及服务形态,特别是根据文化体制改革的未来趋势与走向,文化产业中“内容生产”部分应包括以下类别: 1. 电影 生产。 这是我国文化产业中“内容生产”最为成熟的形态之一。 近年来,影片已不局限于只在影院放映,电视、手机等终端已经或正在成为影片的重要播映渠道,因而涌现了大量专门生产电视电影或手机电影的电影制片商。 同时,随着电影体制改革,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影生产领域已不存在制度障碍,国有电影制片厂的转制和改制步伐也在加快。 2. 图书出版。 根据目前的政策规定,出版环节不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 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除人民出版社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少数出版社外,其余出版社都要转制为企业。 目前,相当数量的地方所属出版社已 完成转制,高校出版社80%以上已经或正在进行转制,中央 各部门各单位 出版社转制 工作也已启动。 预计 2020年底前,出版社转制工作全部完成。 目前,安徽出版集团和辽宁出版集团已经 成功上市。 3. 报刊出版。 从报纸的属性上看,可分为党报 类 、都市类和专业类三种,其中都市类报纸大多数由党报集团主管主办。 从期刊的属性上看,除了党刊外,主要包括大众和学术两类,其中学术类大多数从属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扩大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考虑,应当优先推动党报党刊所属子报子刊的整体转制,使其成为 合格的市场主体。 在这一过程中,应重点考虑在财经、体育、 科技、生活及 国际时政等领域培育 若干 家能在国际上拥有话语权的专业类文化传媒集团公司。 4. 舞台表演艺术生产。 我国舞台表演艺术品种丰富,杂技、曲艺、歌舞、戏曲、话剧等表演艺术生产,主要由各类文艺表演 团体承担。 在所有制形态上,文艺表演团体分为国有和民营两类,其中 国有文艺表演团体绝大多数还不是市场主体。 随着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将会出现一批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表演艺术市场主体。 5. 广电节目生产。 目前广电节目生产基本上处于自 制 自 播 的封闭状态。 按 照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电台电视台制播分 离改革要加快推进。 电视剧、动画片、体 育、娱乐、科技等广电节目生产,将走上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之路。 电台电视台作为播出机构只负责时政新闻的采编和播出,非时政新闻类广电节目生产由各类市场主体承担。 我国拥有全球数量最多的电台电视台,广电节目需求缺口很大,只要坚 14 定不移地推动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三五年内将会诞生多家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以国有控股为主的广电节目提供商。 文化产业中的“内容生产”部分,除了以上所述 五个方面外。 还应包括音乐、视觉艺术等生产。 从国际经验看,音乐也 可以 成为一个大产业 ,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和手机终端的普及,以及数字版权保护的加强,音乐作为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此外,视觉艺术所包括的绘画、摄影、雕刻、手工艺术等,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国内需求将会迅速扩大,国际市场需求也会大,因此也可以形成一批市场主体,并逐渐成为大产业。 六、 文化产业发展的 趋势 分析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方兴未艾。 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实质上是一项旨在夯实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经济基础的系统工程。 经 过这几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实践,不仅形成了一批市场主体,为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微观基础,更重要的是使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及职能部门看到了文化产业发展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美好前景, 奠定了 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的 认识基础。 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特别需要准确把握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以便在宏观上做好布局规划,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调控引导;在微观上则要顺应未来趋势,将本地区和本单位的文化产业发展思路,放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大格局中去谋划、去实施。 当前,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呈现以下 趋势: (一)文化资源调整和整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我国文化资源配置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即按照行政区划、行政级次及部门分配文化资源。 比如,全国共有 579 家图书出版社,分布于中央部委、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军队、高等院校、科研学术机构等。 而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图书出版社,在出版品种、范围等方面也是雷同,如科技、少儿、文艺、教育等。 文艺院团的设置也 基本相同,除了戏曲尚存在地域性,其他如杂技、歌舞、话剧等,至少 中央和省(区市)两级在设置上都雷同,尤其在省会城市,省属和市属文艺院团重合设置。 文化资源的 行政化配置体制,不仅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 , 而且 制约了 文化产业发展,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造成地区封锁。 文化资源按行政化方式 15 配置,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同构化,业务范围、经营模式等几乎一模一样。 为保护本地区所属文化单位的利益,不惜采取行政化等多种手段,画地为牢,极力限制其他地区文化单位进入本地市场。 二是导致产业集中度低。 文化资源的行政化配置,必然造成资源分散,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数量众多,但规模很小。 打破文化资源配置的行政化体制, 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当前,市场或资本的力量正在冲破这种体制羁绊,我国已进入文化资 源大调整和大整合的时期, 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首先,先行改革的经营性文化单位具有强烈的扩张欲望和实力。 出版发行体制改革走在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前列,大多数地方所属出版社已组建集团公司,并开始突破按行政区划及行政级次配置出版发行资源。 江西和吉林两省出版集团公司已分别重组了中国和平出版社和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突破了出版资源按行政级次分配格局;江苏新华发行集团公司控股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公司,打破了图书发行资源按行政区划配置的格局。 此外,辽宁和 安徽两省的出版集团公司已成功上市,作为上市公司更具有突破地域限制、迅速扩大经营规模的内在冲动和融资平台。 其次, 文化系统以外的国有资本投资 文化产业 的愿望十分强烈,并开始谨慎探索和尝试。 文化产业刚刚兴起,加上 文化系统相对封闭,系统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虽然钟情于文化产业中 的垄断资源,但考虑到产业准入及政策限制和不够透明等因素,在投资 文化产业方面较为谨慎。 尽管如此,一些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仍然选择意识形态属性不强的领域开始投资。 再次,非公有资本包括民营资本和外资投资 文化产业的欲望强烈。 资本的本 性是追逐利润的,特别是文化产业中存在的垄断资源,对非公有资本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在图书发行领域,民营资本已 经全面进入,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民营发行企业的经营规模已很大。 个别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民营发行企业,不仅获得了图书的全国总发行权,而且逐步向上游的出版环节渗透。 相对于民营资本而言,外资对我传媒业的投资欲望更为强烈 ,并 同国内多家报业集团谋求资本合作。 此外,随着产业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的出现, 一些 产业投资基金已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并 选择某个行业(如图书发行)的龙头企业进行投资。 文化资源的调整和整合已是 大势所趋。 在这一调整和整合时期,对于经营性文化单位来说,最后的结局存在三种可能:一是加快改革,在体制上占据优势,并主动出击战略重组其他地区和单位的资源;二是等待观望,甚至谋求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采 16 取行政手段给予保护,但最终逃脱不了被重组或整合的命运;三是按兵不动,采取守势,坐失重组或被重组的机遇,最终成为 文化资源 调整和整合中的“被遗忘者”。 (二) 文化 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 文化 行业 习惯上被分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三个 部分。 历史地看,这种行业分类有其合理 性。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 泛运用,文化传播技术和手段日益多样化,文化业态不断更新,行业界限越来越模糊,出现了产业融合的趋势。 在文化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的条件下,文化产业的微观主体在组织形态上存在两个极端的趋势:要么向综合类发展,要么向专门化发展。 经营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通过跨行业战略重组及并购,逐渐演变为跨行业、跨媒体的综合性文化集团公司,成为文化产业的旗舰,引领文化产业发展;而规模较小的文化企业,则会在专和精上下功夫,细分文化市场,不搞小而全。 文化市场主体无论是走向综合类,还是转向专门化,都会追求低成本扩张与发展,在 文化内容生产上实行“一次开发、多次使用”,以规模化实现利益最大化。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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