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书生: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内容摘要:

业和企业之间的体制比较。 在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比较头疼的事是好多人想留在事业体制下,甚至迷恋事业体制,对于转制为企业基本上是一种恐惧的心理。 到底在体制上怎么看事业和产业,我们先从正在推动的事业单位改革去理解。 2020 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我个人理解这一轮的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是解 决两类问题。 一是事业单位或者事业体制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事业体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这种体制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明显地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 怎么办。 必须通过事业单位改革去解决这个不适应问题。 二是要解决公益性事业单位怎么能够体现公益属性。 一些保留事业体制的单位把公共文化设施出租,很多精力不是在做公益文化服务,而是做经营,这是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 除文化事业单位外,其他一些事业单位也存在这个问题。 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除了大的分类以外,保留事业体制的单位又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 类,属于公益一类的是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属于公益二类的是电台、电视台、党报党刊、文艺院团。 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现在最难的事就是养老保险的衔接, 这个问题在文化体制改革一开始就遇到了,经过这几年的探索,特别是在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现在中央文化单位这方面的问题基本解决了。 现在更让我们关注的是,怎么规范保留事业体制的这些单位的行为。 作为文艺院团,首先要考虑如何实现公益服务的最大化,公益性演出是很重要的标志,没有公益性演出怎么算是公益单位呢。 下一步在售票价格和职工收入方面可能要采取管制措施,公益演出的票价 不能比商业演出的票价高,职工收入要比照公职人员的收入,不能比演艺企业员工的工资高。 事业和企业在体制上的区别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源配置方式不同。 事业的资产或者资源主要是由政府来配置,政府的职责就是要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基本文化权益: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公共文化建设、公共文化活动。 对企业来讲,配置资源的是市场,而市场是由供给和需求决定的,这种需求就是文化需求。 二是人员进出方式不同。 作为事业体制,不管是公益一类还是公益二类,在用人方面肯定要受到编制的限制;作为企业体制,需要多少人员是由市场决定的,要是不赚 钱,就不会养那么多人。 三是收入方面不同。 事业单位依靠财政拨款,必然会受到工资标准的限制。 企业的收入是靠市场来约束的,而不是由政府来约束的。 2020 年中央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会后全国的文化体制改革进入了全面提速阶段, 文化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应该在十八大前基本完成, 对此我们是充满信心的。 从路线图上来讲,改革的思路就是区分事业和产业,实际上是沿着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培育市场主体、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这样一个线索在做。 从具体路径来讲,宏观上要创新文化的管理体制,微观上要重点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 位的转制,这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来讲,现在强调政府投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硬件建设,包括公共文化设施;二是软件建设,主要是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 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关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方式也实现了多元化,特别是引入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推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社会化的进程。 最突出的典型就是农村电影放映,过去是 120 块钱一场,现在已经提高到 200 块钱一场,这都是政府支付的。 这几年下来,农村的电影放映已经初具规模,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村电影放映在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作为文化产业来讲,主要是培育市场主体,一个是国有文化单位如何通过转制、改制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另外一个是放宽或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吸引民营资本来投入文化产业, 最终以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的格局。 现在除了不能办报、电台、电视台以外,民营资本已经进入了大多数产业,特别是一些新型的文化产业。 动漫中 %是民营资本,网络游戏100%是民营资本,动漫中只 有文化部原来下属的一个单位叫中国动漫集团公司,实际上并没有产品。 80%以上的影视作品是由民营资本或者以民营资本为主来做的,所以现在的市场准入门槛应该说能放的都已经放开了。 但在书报刊的制作环节中还有出版编辑这一块还没放开,图书发行已经放开,现在民营资本在一般图书发行中占到半壁江山。 实践方面 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改革的难点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产的问题,即国有文化资产如何管理。 关于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是倒逼出来的,现在事业单位要转制为企业了,到工商部门注册,工商部门就问出资人是 谁,所以这个问题就摆在了改革工作的面前。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9 年来我们走了三步。 第一个阶段是延续改革以前的思路,政府授权经营,现在北京市的企业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形式。 第二个阶段是明确监管主体的阶段, 2020 年由中宣部会同财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共同出台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两点, 一是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主体是财政部门而不是国资委,二是国有资产的重大变动必须经宣传部门审查。 第三个阶段是从 2020 年开始中央明确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成立了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在各地也正在探索怎么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出资人机构如何设立上。 接下来说一下事业和产业的内在联系。 如果把文化看作是过去的一种积累或积淀的话,那么这种文化的积累和积淀是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主体。 公益性文化事业既然是政府主导,就必须惠及大众,必须提供一种公共文化服务,而不像产业那样着重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广大人民群众在这种公共文化消费过程中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同时有一部分人会从中激发了自己创作的欲望。 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必然会对文化有一种新的需求,这种新的需求 通过文化企业来实现供给和需求的融合,最后就形成了文化产品和服务,而这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就构成了文化产业。 通过这样一种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基本结论, 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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