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租赁专题研究报告--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飞机租赁融资模式内容摘要:

人的利益。 美国杠杆租赁比较复杂,参与人比较多,其交易结构图如下: 杠杆租赁的交易结构说明如下 : ①在物主参与人与物主受托人之间建立物主信托,由物主受托人向物主参 与人出具信托证书,并在信托书上载明 :物主受托人为了物主参与人的利益持有并行使所有权,成为普通法上的所有权人。 但物主参与人也享有所有权,成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人。 普通法上的所有权受 衡平法上的所有权的限制。 物主受托人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飞机租赁协议。 ②由物主受托人和契约受托人之间签订担保协议,即对租赁飞机设置抵押,并且由物主受托人将租赁的有关权益作为担保转让给契约受托人。 ③由物主受托人向贷款人发行债券 (bonds)或票据 (note),贷款人通过契约受托人提供不可追索贷款,同时股本投资由物主参与人交付给契约受托人。 ④契约受托人将飞机价款交付飞机制造商,物主受托人行使对飞机抵押下的所有权。 ⑤租赁开始,承租人按期向契约受托人交纳租金。 ⑥租金的绝大部分通过契约受托人优先被用于支付偿 还贷款本息。 ⑦偿还贷款本息后的租金余额通过物主受托人交付给物主参与人。 物主参与人根据美国国内税收的指导原则享有税务利益。 ⑧物主参与人通过税务扣减 (如利息、折旧等 )获得减税利益。 ( 2) 日本 日本是一个重要的国际飞机租赁和融资市场。 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作为一种将日本巨额贸易顺差产生的外汇出口的方式,日本杆杠租赁 (Japanese leveragedlease, JLL)诞生了,它就是带购买权的日本经营租赁 (Japanese OperatingLeaseWithpurehaseoption, JOLeo)的前身。 日本杠杆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为一家在日本登一记注册的特殊目的公司。 投资人以股本投资的方式,采用日元投资飞机价值的 20 十 30%,享有对飞机全额计提折旧,从而达到减税和延迟付税的目的。 贷款人贷款银行为一家日本银行、日本银行的外国支行或是外国银行的日本支行,提供约占飞机总价 70 一 80%的贷款,贷款币种一般多为美元或其他国际流通货币。 由于日本杆杠租赁可以较大幅度降低航空公司的融资成本,因此在飞机融资市场被大量使用。 ( 3) 法国 与 JOLCO 类似,法国税务租赁也产生于 2020 年前后,二者同为税务租赁,有其相似 之处,但由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同,各自又有着鲜明的特点。 法规税务租赁主要是根据法国有关税法规定及中法双边税收协定,对于在法国设立的租赁公司收到的中国承租人的租金,法国政府默认己被中国政府收取预提税,准予抵税。 法国投资人据此可以获得延迟付税或税收减免的优惠,部分优惠以降低租金或投资形式转让给承租人,从而降低了航空公司的融资成本。 法国税务租赁的综合融资成本在现有各种融资结构中应该是最低的,其交易额度和规模受报价银行少的缘故,较为有限,因此成为航空公司较为喜爱的一种融资方式。 ( 4) 德国 德国杠杆租赁产生于 1962 年。 由于德国租赁市场上有关法律与税务等准则并无统一标准,其融资结构、法律文本又较为复杂,加之德国税务改革中对许多机构投资基金的限制、废除及计征较欧洲其他国家都高的公司所得税率,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少,大部分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极为有限的希望减少交纳高额所得税的个人投资者。 世界各航空公司飞机融资项目中采用德国杠杆租赁结构的相对较少。 通常,德国杠杆租赁的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购买飞机资金(100% )贷款,它主要来源于 ECA 与商业贷款人,航空公司通常借美元还美元,这部分贷款结构简单、风险小、合同文本也为标准 化文本,其贷款成本为两部分贷款的综合利率;另外一部分则为较为复杂的德国税务结构,在这种结构下,出租人一般需要从投资人处获取约占飞机市场评估价格 40%至 60%的投资资金 (以马克表示 ),连同以出售租期内美元租金为条件而从银行获取的美元借贷资金 (60%至 40% )组成 100%飞机价款付与飞机制造商购买飞机,并将其出租给一个由真正贷款人拥有的专职公司,最后由专职公司转租给航空公司使用。 (二) 中国飞机租赁业现状 1980 年 9 月 23 日,我国民航在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荐下,委托美国拉扎德财务公司和美国海特律师 事务所承办,采用美国投资减税杠杆租赁的方式与美国汉诺威租赁公司签订了一架 B747SP 飞机的租赁协议书,租期 15 年,开创了我国租赁飞机的历史。 国内民航业发展 20 余年来,我国航空市场通过租赁的方式已拥有 998 架飞机,涉及金额高达 75 亿美元。 据统计, 2020 年国内民航业新增进口飞机 178 架,通过租赁方式引进的飞机约占 70%。 商务部预计,到 2020 年和 2025 年,我国的飞机总量将分别达到 1600 架和 3000 架。 以70%的飞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估算,未来 20 年,我国飞机租赁的市场将达到 1万亿人民币。 我国飞机租赁业务 以国际飞机融资租赁为主,国内飞机融资租赁发展速度缓慢、规模小。 我国国内租赁公司开展飞机融资租赁起步较晚,直至 2020 年11 月,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家开展飞机租赁业务的公司,才打破国外飞机租赁公司 20 多年对中国飞机租赁业务的垄断, 2020 年 3 月也是由该公司首次开展对中国进口飞机的融资租赁业务。 2020 年 7 月中国一航所属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一航国际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奥凯航空有限公司公司达成首笔 10 架新舟 60 飞机租赁购机合同,租赁总额约合 亿,是我国首次实现利用融资租赁方式成功销售国产民用飞 机,也是国产涡桨支线客机首次批量进入国内航空运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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