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06)年产5000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技改项目内容摘要:

合计 浙江 德斯泰塑胶 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第 6 页 三、选址周边环境现状 地理位置 本次项目位于天台工业园区三期区块(即八都区块),所在地块原属于台州富裕电器有限公司,台州富裕电器有限公司以入股的形式将土地转让给德斯泰公司。 本次项目处于八都区块的东南端,临近始丰溪,北面为八都区块工业企业,东面与天台污水处理厂相邻。 环境质量现状 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天台城区下游区域,始丰溪是附近主要河流。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上游的始丰六桥至下游天台出境的三湾(始丰 六桥 —— 三湾)为Ⅲ类水质功能区,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20)中的Ⅲ类标准。 根据 天台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 2020 年 常规监测数据, 天台县天台水厂断面水质指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响岩断面水质指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 项目所在的区域地下水硫酸盐、铁、氯化物 均达到 Ⅰ 类标准,铬、锌、镍均达到 Ⅱ 类标准,氨氮为 III 类,高锰酸盐指数只能达到 Ⅳ 类标准。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 1)常规项 2020 年 10 月 常规空气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点 SO NO2 的监测值均低于《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除厂区东侧居民点 PM10 存在超标现象之外,其余敏感点的 PM10 监测值也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能达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引起厂区东侧居民点 PM10 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受到道路车辆扬尘的影响。 ( 2)特殊项 根据 天台县环境监测站于 2020 年 10 月、 2020 年 1 月对该区域的特殊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数据, 项目所在区域监测期间正丁醛、 HCl均未检出,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 该公司所在地噪声值昼间为 ~, 夜 间为 ~,能符合3 类功能区要求。 浙江 德斯泰塑胶 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第 7 页 保护目标 本项目保护目标: 水环境: 其保护目标为项目附近地表水体 —始丰溪。 大气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及附近区域的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二级标准。 声环境:使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在《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20)中的3 类标准之内。 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妥善安置。 敏感点:项目所在区域的敏感点主要为周边的居 民点。 最近的居民点为下抱园村,位于项目所在地西北面 280m处。 浙江 德斯泰塑胶 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第 8 页 四、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量为 万 t/a(日最大 ), COD 产生量为。 其中以工艺废水为主,工艺废水量为 万 t/a( ),呈酸性,含 PVB副产等。 本项目的生产废水中不含 NH3N,排放废水中的 NH3N 主要来自生活污水,NH3N 产生量为。 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至纳管标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并最终由天台污水处理厂处 理达标排放,预计 COD 最终达标外排量为 , NH3N最终外排量为。 天台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废水日处理 2 万吨,目前一期已经满负荷运行;德斯泰公司于 2020 年与其签订了纳管协议,并已将厂区的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纳入天台污水处理厂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其负荷。 天台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设计处理能力 2 万吨 /日,目前已建设完成,并已委托进行验收监测,预计 2020 年 7 月份可以通过验收并运营。 届时,天台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压力将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 本项目废水的排放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也将变小。 本项目废水经天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20)一级 B 标准后,排入始丰溪,对始丰溪水质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模式及预测结果 本次评价大气预测采用导则推荐的 SCREEN3 估算模式。 估算模式 SCREEN3 是一个 单源高斯烟羽模式,可计算点源、火炬源、面源、和体源的最大地面浓度,以及下洗和岸边熏烟等特殊条件下的最大地面浓度。 估算模式中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一些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在某个地区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没有此种不利气象条件。 所以经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是某一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的最大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保守的计算结果。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排气筒 HCl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车间无组织 HCl的最大落地标率为 %;储罐区无组织 HCl 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 %;各污染源 HCl的最大落地浓度均 未超过居住区一次最高允许浓度( )。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 本次技改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多种无组织废气,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条件浙江 德斯泰塑胶 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第 9 页 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导则( )规定,本次评价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技改项目车间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此外,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对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特别是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应采取合 理的生产工艺流程,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无组织排放,为了保护大气环境和人群健康,应当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确定卫生防护距离通常采用国家规定和无组强排放量计算法。 项目生产车间需设置 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盐酸和正丁醛储罐区均需各设置 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在原环评批复的 100m卫生防护距离之内。 项目到附近最近的居民点的距离为 280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当地规划部门需对本项目周边用地进行控制,在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居住、食品企业、学校、医院等对环境空气质量敏感的用地。 声环境质量现 状及影响分析 本次项目将采用先进的设备,使用新的反应釜和相应辅助设施,预计各类设备、车间的噪声均小于 90dB,符合 GBJ87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规范》,对噪音的治理首先考虑选用低分贝值的设备,同时必须将强噪声源置于密封性较好的室内作业;气流干燥系统的风机噪声较大,企业需对其设置防震垫,并做好其他隔声降噪措施;此外,及时维修有关设备,在厂界周围种植常绿林木都有助于降低对厂外的噪声污染。 本次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 类区标准限值之内。 考虑到项目所在地为工业集聚区,其四 周近距离为公路和河流,噪声限值较高,因噪声引起厂群纠纷的可能性较小,但是该公司仍然必须做好车间的降噪隔声、厂界绿化等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3 类区标准限值。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次项目产生固废 ,除 ,需处理的危险固废 ,有害废物 210t/a。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生化污泥为有害废物需委托卫生填埋;滤渣、废过滤膜和物化污泥应妥善收集后,委托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0 规定,对这些固废的处置首先必须有固定的专门存放场地,防止风吹、日晒、雨淋,不能乱堆乱放,须将堆放场所土地硬化,其次项目实施后该公司应将固废综合利用,经综合利用后危险固废送往有资质的固浙江 德斯泰塑胶 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第 10 页 废中心作焚烧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须建一固定的、容量大的危险固废堆放场,做到防晒、防雨淋、防渗漏,并设有的渗出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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