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监狱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内容摘要:

S1401HG05024SS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 分公司编制 12 .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经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 唱标结束后 ,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投标人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 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 评标 . 评标委员会 ( 1)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 五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一 名,其余 四 名评标委员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 2)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 . 评标原则 ( 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 2) 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能够最大 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 3) 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 .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 1)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 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及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 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 标委员会联系。 ( 2) 为有利评标,在开标后,可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某点加以澄清,澄清的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 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评标文件) 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各评委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只有完全通过符合性审查,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监狱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401HG05024SS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 分公司编制 13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 查。 ( 1) 投 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2)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2) 投标人 单价报价超出其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3) 单 投标人 价报价低于其最高限价 20%以上,不能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的; 如 提供 了相关证明材料 ,经评委会评判认为 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 4)单价报价低于其最高限价 50%的投标报价。 5)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 (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a)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b) 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 c)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d) 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 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 求。 被评委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标或废标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经济的评审。 (二)详细评审 ( 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技术商务和经济的评审。 ( 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技术商务部分、经济部分权重详见评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推荐候选中标单位。 . 相关注意事项 (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 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 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 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 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 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给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 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监狱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401HG05024SS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 分公司编制 14 . 定标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 确认前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程序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考察小组,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标人投标内 容实地考察。 经考察,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属实,符合中标人资格,则不再对后序中标候选人考察。 如发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对该包组的下一位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依此类推。 考察完成并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 签约 .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招标 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 招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20]1980 号)执行。 本项目类型为 货物类 : ( 1) 以本项目的财政预算 (预计年采购金额) 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2) 100 万元以下按 %计算; 100500 万元按 %计算; 5001000 万元按 %计算;10005000 万元按 %计算; 500010000 万元按 %计算„„ ( 3) 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 ( 4) 中标人中标后,必须按规定向 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采购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委托协议》执行)。 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监狱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401HG05024SS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 分公司编制 15 第三章 采购人需求 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监狱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401HG05024SS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 分公司编制 16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韶关监狱所需的罪犯生活物资 —— 大豆油的采购,货物的供应期为 2020 年 7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二)本项目所需物资按监狱需求分期分批供应,采购金额约 /月。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 (三)具有与本 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六) 投标单位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年 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 记录证明》; 三、货物报价及最高限价、品种品牌、质量要求。 (一)报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最高限价为: ¥ 元╱公斤。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报价较最高限价低 20%以上的,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如报价较最高限价低 20%以上又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的,则由评委对成本计算清单的合理性进行评判。 (二)品种:大豆油 包装要求: 22L/箱的塑料软包装,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不与大豆油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定,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17374)要求。 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 、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三)质量要求:不低于《大豆油》( GB 1535)一级大豆油的要求,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四、中标人实地考察。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程序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考察小组,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标人投标内容实地考察。 经考察,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投标 资料属实,符合中标人资格,则不再对后序中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监狱罪犯伙房大豆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401HG05024SS 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 分公司编制 17 标候选人考察。 如发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对该包组的下一位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依此类推。 五、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 (一)中标人与监狱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监狱支付人民币 壹万元整( ¥ 10, 元) 的履约保证金。 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30 日内,监狱一次性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5%履约保证金: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 证; 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监狱协商,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的除外); 供货数量仅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可退回给供应商或验收合格后入库,不扣除履约保证金) 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工作人员不遵守监狱各项管理规定; (四)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10%履约保证金: 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 不符;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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