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汇工程咨询设计集团公司财务托管及财务人员委派管理办法(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制 度 体 系 标 准 化 导 则 文件编号: HB/3CW10:20xx 批准: 为更好地为各财务托管公司提供优质服务,财务部可根据各财务托管公司的要求,安排财务人员至子公司提供驻地服务。 为合理分担费用,集团向财务托管的子公司收取一定的财务托管费,该费用包括财务人员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房租、计算机及软件、账簿、凭证、报表、水电费、电话费、办公等费用,标准如下: a) 年技术服务收入总额< 500 万元的,或施工收入、房产销售 收入< 1000 万元的子公司,财务托管费按 1 万元 /年收取。 b) 500 万元≤年技术服务收入总额< 1000 万元的,或 1000 万元≤年施工收入、房产销售收入总额< 20xx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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