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二手房考勤制度修改版内容摘要:

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第二节 法定假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动,正常情况下具体时间如下: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上述法定假为一般执行标准,具体放假时间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法定假为带薪假期。 第三节 年休假管理要求第十七条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享受年休假的具体要求如下:入司满一年员工享有每年带薪年休假5天;入司10年20年的员工享有每年带薪年休假10天;司20年以上的员工享有每年带薪年休假20天(例:某员工2009年10月14日入职,那么他(她)在2010年10月15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内,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享有带薪年休假5天,以此类推),带薪年休假当年未休完天数作废。 年假可以分次使用,每次不得少于1天,连续休假不得影响工作任务,并应于休假日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 员工每年的年休假应于当年度使用,不能累计到下一年使用。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年度事假累计超过25天者(2)年度旷工达5天或10次以上者。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节 事假管理要求第十八条 公司实行事假前审批制度,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事假时,应获得授权人批准方可有效,未经审批而未到岗者,按旷工计,员工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事假的申报:员工需要请事假必须在工作时间亲自办理,应事先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与请假天数,经授权审批人批准,并把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享受事假。 如因突发急事未能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在当日上班时间30分钟内以电话或其他形式向直接主管请示并说明理由,并知会考勤登记人,经批准后方可生效,但须在上班第一工作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试用期内员工原则上不接受事假申请,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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