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房流程、交房须知、交房通知书内容摘要:

、原缴纳购房款收据及发票 若您不能亲临 交房现场 ,可委托他人代理。 所委托的代表除携带上述各种资料证件外,还应出具: a、业主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 b、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产权人是两人或两人以上的 (非夫妻) ,则共有产权人应一起到场办理 交房。 如有事不能共同前来办理的,由不能前来的业主出具《授权委托书 》委托前来的业主办理 交房 手续。 如属单位或其他组织购置的物业,须携带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及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三)、在 新鹏四季风景会所一楼 接待中心与开发公司 销售 部、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一次性、分期付款的购楼者, 交房 前应付清所有的购房款,并携带已交款的各种收据、发票。 采用银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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