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务部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准时上下班并及时打卡、签到或签退:(每迟到或早退到 5 分钟内扣 2 分,代打卡扣 2分。 未签到或签退扣 1 分)。 严格遵守排班表,未经批准不得无帮调班、调休、请假、私自调班、调休扣 2 分。 正餐用餐时间 45 分钟,宵夜 30 分钟。 每超过 5 分钟扣 2 分;当班期间因公去其他岗位或洗手间应 和当班同事讲清楚,一个人当班者要向部门主任、经理请假,中途无故不在岗位 20 分钟者按脱岗处理,扣 5 分;串岗或闲荡扣 3 分。 仪表、仪态、言谈、服务要求 穿着:上班须穿酒店规定工衣,且工衣必须整洁,不得穿便衣、拖鞋,违者扣 2 分。 卫生:面部、手部必须洁净,头发一定要整齐,女员工上班要化淡妆(必须涂口红),但不得浓妆艳抹,不准佩戴异形饰物,不留长指甲及不用刺鼻香水等,违者扣 2 分。 姿态:双手不得交叉胸前、插入衣袋,不得倚门倚墙而靠。 违者扣 2 分。 仪表:女员工不披头散发,男员工头发不超过耳根,不得染黄发,上班必须佩 戴工号牌于左胸处,不得任其歪扭,不戴工号牌扣 1 分。 语言: A:自然、清晰,不要对客人及同事装腔作势,不准讲粗话,不准使用蔑视和其他不礼貌的语言。 违者扣 2 分。 B:不准大声谈笑,聚集私语或嬉戏,不能在工和岗位或走廊乱跑乱跳,违者扣 2 分。 C:两人以上对话要用相互都能懂的语言,不准模仿他人的语言、语调和谈话,不讲过分玩笑,说话要注意礼貌多用敬语,“请”“您好”“谢谢”等。 违者扣 1 分。 10 精神: A:服务时应有微笑,且表现出热情、友好,不准流露出厌烦、冷淡、紧张的表情,更不能带有私人情绪面对客人或同事,要有与他人 相互合作的团体精神。 违者扣 1分。 B:接到投诉应尽量查询了解细节,详细给客人解释,并要表示感谢客人的建议和意见,所有客人投诉要及时上报本部门主任或经理,发现不报者扣 5 分。 C: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酒店营业收入情况、资料及数据,私自泄露者视情节扣 5 至10 分。 行为: A:当班时手机不准响,接私人电话不得超过 3 分钟,煲电话者 3 分。 B:不准在当班期间看书报,写信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扣 3 分。 C:上班时不得在本酒店消费,要在休息间饮水。 不能聚集在工作间聊天或吃零食,违反者每人扣 2 分。 D:不准当众梳理头发 、抓痒、抠鼻孔、不得敲桌子、击打或玩弄任何物品、不让无关人员进入自己的工作岗位,违者扣 2 分,当班要瞌睡扣 3 分。 E:工作时间私自访亲友扣 2 分,如属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同意方可。 F:员工未经许乘坐客用电梯扣 1 分,私自翻动客人寄存物品扣 2 分,吃客人存食品扣3 分,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扣 5 分。 G: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争吵扣 5 分,要在办公室处理。 H:在工作期间不服从上司安排或不尊重上司的扣 10 分,以上扣分每分为 5 元。 I:私自配部门的锁匙扣 5 分;私自携带锁匙离开前厅区域扣 3 分。 J:上班时饮酒带有醉态扣 3 分。 K: 私自携带酒店物品回宿舍视情节扣 2 至 10 分。 L:在工作岗位或其他公共区域乱涂乱画扣 2 分。 M:没有敲门或未经房客许可不能随便进入客房,违反扣 2 分。 N:上班时间私自替客人外出购物扣 3 分,如属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 以上扣分每分为 5 元,上交人事部在工资中扣除。 11 PA 部日常 管理 制度 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事假、病假应办好请假手续。 按规定穿着工衣、佩带工号牌、签到或签退,留意部门通知。 参加班前、班后会,了解当班的工作责任,与同事一起做好各项工作。 上班时不得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工作所内吸烟、喝酒、吃东西、追逐打闹及从事其它与工作相关的事情。 到楼层作业时要严格执行“三轻”走路轻、讲话轻、动作轻,保持楼层安静,以免影响客人休息。 洁身自爱、拾获客人遗留物品,必须及进报告上级处理。 礼貌待客、团结同事、尊重及服从上级工作指挥。 不准私自带人到工作场所将酒店物品带出酒店或赠予他人。 清洁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洁干净,整齐摆放原处,工作岗位处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工作认真负责,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遇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 如发现物 品损坏或出现故障及时报上级处理。 1加强责任心,按服务规范操作及按规定进行交接班,防止造成的人为损失及造成卫生问题的投诉。 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员工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鼓励本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 PA 部全体员工,所有奖惩均采用记分制,每分相当于人民币 5 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奖励 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人民币 25— 200 元现金或物质奖励: 奖励分为 酒店和部门级 , 服务杰出,工作表现优秀对酒店经营管理等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酒店及部门将酌情给予不同等级之嘉奖, 将授予荣誉称号、岗位工资调级、奖金或其它物质奖励等。 对改善酒店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较大贡献; 增收节支,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效益显著者; 拾(物)金不昧者; 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在革新改造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成效显著; 发现事故隐患及进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为保护酒店宾客财产及性命见义勇为者; 工作积极认真,表现突出者; 1其它和上述项目性质类似的按此条款进行奖励。 12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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