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20xx)内容摘要: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 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修改 ”字样。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20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 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9)开标结束。 评标。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应当回避: (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 “评标办法 ”规定的办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合同授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 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个或否决所有投标的。 重新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仍少于 3个或者有效投标不足 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 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标 24 办 法 第三章 评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综合评估法) 25 26 27 28 二、评标方法正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第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 准的,作废标处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第 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评标办法前附表 ”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29 ,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 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和项目管理机构资信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A+B+C。 ,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