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内容摘要:

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 按 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 金额 提 交 投标保证金 [1]。 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 银行保函应 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银行保函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 监理合同 协议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监理合同协议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 在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 30 日内保持有效 , 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12 条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 履约担保 ; (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 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证; (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篇 投标须知 11 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同意此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会因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 13.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投标人 向招标人 递 交投标 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份数的投标 文件 , 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 投标文件应 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 “正本 ”和 “副本 ”字样。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 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应 使 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 签署全名 ,不得用签名章代替。 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 招标文件 规定的书 格式 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 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公证 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 经 公证机关 对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做出公证 后 ,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 处 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 签署 姓名 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投标 文件 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 装订。 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 成为一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装必须使用内 、 外两层封套,内 、 外封套应分别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 (适用于固定标价法)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 应 按照 投标 人 须知 前附表 的规定 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 内层信封上应 按照 投标 人 须知 前附表 的规定 书写 ,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它原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篇 投标须知 12 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 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 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1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必须 按照 投标 人 须知 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 递交投标文件, 并由招标人签收。 招标人按 投标 人 须知第 7 条、第 8 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 ,将在 投标 人 须知 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前 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力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 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 递交 投标 文件 截止期后 送 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 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 或由投标人自行带回。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 递交 投标 文件 截止 时间 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 通知招标人 并 按招标文件要求 签署。 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递交 投标 文件 截止 期 前送达招标人签收。 修改的 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应同样按照 投标 须知第 13 条、第 14 条、第15 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 标 明 “修改 ”字样。 五 开标与评标 18. 开标 招标人将 按照 投标 人 须知 前附表 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 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 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未 出席开标仪式,视其默认开标记录。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招标人应先介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向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委托公证也可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 无误 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 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 ,对投标 书 的签署等进行核查。 开标时 , 招标人宣读 投标人的名称、所投监理合同段、投标 保 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价 ( 采用固定标价 评分 法时 ) 和 总监理工程师等 主要监理人员 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细节。 如果招标人宣读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 监督或 公证机关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 人须在开标记录 表(格式见附件 7)上 签字。 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篇 投标须知 13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 (格式见附件 7) 并经 招标人代表、 投标人、监督人、记录人 签字后存档备案。 出现 下列情况之一者, 投标文件 将不予 接 收 : 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b. 投标文件未按 投标 人 须知第 14 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 开标 时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投标文件作 废标 处理: a. 投标书中所述标段号与外包封的标段号不一致; b. 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公章 ; d. 投标书未填写投标报价(适用于固定标价 评分 法)。 19. 过程保密 开标后 直到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 为止,凡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 有关的工作都将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 在 投标 人 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 保密 时间内 ,招标人 和 投 标人不得针对对方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0. 评标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按照 投标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 (详见附件 6) 进行评标。 六 合同的授予 21. 定标方式 除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招标人 依据 评标委员会 推荐 的 中标 候选 人确定 中标人。 如果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人未能遵守 投标 须知第 款 ,或 24 条的规定 ,在此情 况下,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 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人应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22.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 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 中标通知书将写明 招标人 支付给中标人 实施和完成本工程 监理服务 所需的监理服务费 用。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中标通知书是合 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1) 经查实 投标人 有 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 ; 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篇 投标须知 14 ( 2) 经查实 投标人有转借资质 行为 或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23.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招标人和 中 标人应在 自 发出 中标通知书 之日起 30 日 内,按照招标 人 和中标人 的约定的时间和 地点签订监理 合同 协议书。 监理 合同 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双方签署 监理 合同 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同时 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 投标人。 24. 履约担保 在签订 监理 合同 协议书 前 ,中标人 须 按投 标 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 向 招标人 提交履约担保 [1]。 履约担保可采用本招标文件第 十 二 篇规定的银行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认可的其它形式。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按第 三 篇合同通用条 款 第 项 的规 定执行。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交监理服务费支付担保。 七 重新招标 和不再招标 25. 出现下列特殊情况 之一 , 招标人 可重新招标: ( 1) 投标截止期止,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 2) 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 的 ; ( 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 候选人均 未能与招标人签订监理 合同 协议书的。 26.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八 纪律和监督 2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 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 行贿 等违法方式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篇 投标须知 15 2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 投标人 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 本项目 “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31.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 不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 依法 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监督部门投诉。 九 其他 35. 需要补充的其他 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增城市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 施工监理 第二篇 投标须知附件 16 投标 人 须知 附件 附件 1 工程说明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结合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 /小时,路基宽度 25 米,路面宽 16 米,双向四车道,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实施桥涵、人行道、排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改造。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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