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论文:基础会计教学方法探讨内容摘要:

凭证是在第五章会计凭证中讲解的。 通过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可以反映和监督每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 每张会计凭证所记载的只是个别经济业务的内容,它们所提供的核算资料是零散的,不能全面、连续、系统地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某一类经济业务和全部经济活动情况,且不便于日后 查阅,为此需将分散在会计凭证中的大量核算资料加以归类整理,提供系统、完整的核算资料。 因此就必须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这是第六章应讲述的内容。 核对即进行财产清查。 由于账簿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账面数额与实际结存数额会产生差异,如在会计记录中出现漏记、重记或计算错误,而财产在保管过程中由于受自然和其他原因的影响发生数量和质量上的变化等情况,为了保证会计账簿记录的真实、正确,为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查明各项财产的账存数额与实存数额的差异以及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以便采取措施寻找防止差错的有效办法。 这样做,也便于对发生的差异按照 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调整有关账面记录,做到账实相符,这是第七章的财产清查。 企业、事业等单位对经济业务的日常核算是通过账簿进行连续、系统的登记和计算,这些账簿记录可以提供丰富的会计信息,对于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和实行会计监督是有积极作用的。 但是账簿反映的经济活动的状况不够概括,且账簿资料也不便为其他职能部门使用,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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