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自考法律文书写作写作主题、辅题总汇答案内容摘要: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 7月 28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了刑事判决书。 张 东,男, 20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 省 县 村。 张 琼,男, 12岁,汉族,小学文化,住 省 县 村。 张 雷,男, 12岁,汉族,小学文化,住 省 县 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 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 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 )......; (七 )......; (八 )......。 四、写作辅题 (本大题共 1小题,共 15分 )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 求,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经人介绍,王 明与郑 华于 1990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均无儿女,夫妻感情尚好,靠王 明的退休金生活没有困难。 但随着年龄增长,王 明的身体大不如前, 2020 年春天,患了脑中风,经住院医治虽能基本自理,但对妻子的依赖越来越多,其妻也越来越不耐烦,经常发生口角,王 明有时要求调剂一下生活,也经常遭到其妻的拒绝,心中感到十分不快。 2020 年 2 月 日,王 明趁妻子回娘家之际,带着有关证件打出租车到 市 公证处作了遗赠公证,其主要内容是自己死后将坐落在 市 区幸福里 2 号楼 2 门 301 属于自己占有份额住房部分赠给侄子王小六。 2020 年 5 月 日,王 明又因脑中风复发住进医院,其妻郑 华从未到医院探视照料,其侄王小六则昼夜护理,直至王 明 2020 年 8月 日去世。 王 明的丧事办完后,作为受遗赠人,王小六曾多次找到婶婶郑 华,要求按遗赠书占有其叔叔王 明的遗产,即其叔叔生前所有、与其婶婶共同居住的座落在市 区幸福里 2 号楼 2 门 301 住房的一半,但遭到拒绝。 其婶婶拒绝的理由是: (1)王小六并非夫妻二人亲生,无权继承; (2)王 明生前办公证一事未与自己商量,自己不承认; (3)自己无工作,还打算出租一间靠租金维持生活。 由于协商未果,王小六于 2020年 9月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王小六,男, 1968年 2月 1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 省 县 村农民。 郑华,女, 1940 年 6 月 4 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居民,住 市 区幸福里 2号楼 2门 3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020年 10月 三、写作主题 (本大题 30分 ) ,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起诉书。 被告人周中厚,大学毕业, 省 市人,原系 海关关长,男,出生于 1949年3月 2日,身份证号码为: ??。 2020年初,走私分子张盾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周中厚,之后不久,张盾介绍李腾龙同周中厚相识。 张盾和李腾龙都是香港居民 (均另案处理 ),李腾龙是香港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盾是该公司执行董事。 同年 4 月 11 日,李腾龙在 市成立了 贸易有限公司。 应张 盾的要求, 4月 18日,被告人周中厚违反有关规定,批准该公司享有 “先放后征 ”(海关对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进口货物实行先放行,后再依法征税的一项措施 )的优惠待遇。 同年 7月, 贸易有限公司代理报关进口汽车配件 36个集装箱,海关人员发现箱内全部为汽车车身总成而非汽车配件。 对这批涉及走私的车身总成,本应该依法查处,但被告人周中厚却应张盾的要求,同意作罚款退运处理。 2020年初至 2020年底,李腾龙、张盾代理报关进口的货物,多次因涉嫌走私被海关和 海关查扣。 应李腾龙、张盾的要求,被告人周中厚多次以 海关关长的身份与上述两海关交涉、说情,要求放行被扣货物。 2020 年 6 月,海关总署通报即将有一艘运载 25000 吨原糖的走私船停靠 港,被告人周中厚立即将情报内容透露给张盾。 同月, 25000 吨原糖 (货主是李腾龙 )在 港务局码头卸货后被 海关查扣。 海关总署派人前往调查,被告人周 中厚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应付海关总署的调查。 被告人周中厚利用职务之便,在为李腾龙、张盾获取非法利益的过程中,前后5 次在香港收受李腾龙贿赂的港币 180, 000 元、美元 50, 000 元;在香港、广东等地先后 7 次收受张盾贿赂的人民 币 2,000, 000 元、港币 30, 000 元、美元50, 000元、劳力士牌手表一块 (价值人民币 44, 098元 )、 CHRONSSWISS 牌手表一块 (价值人民币 12, 000 元 )、奥林巴斯牌 C1400L 数码照相机一部 (价值人民币 3,840元 )。 到案发时为止,被告人周中厚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 4, 000, 000元、港币 210, 000元、美元 100, 000元、手表两块、照相机一部。 案件发生后,侦查机关查获了被告人周中厚受贿所得的手表、照相机等赃物。 应被告人周中厚的要求,被告人的妻子王玉华主动退出人民币 1,500, 000 元 、存有 90, 000 美元的定期存折一张、港币 200, 000元、手表两块、照相机一部。 2020年 4月, 市 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林小锋和当时任 实业集团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的上级公司 )董事长的杨新立密谋以 ”少报多进 ”的手段走私进口小麦、油菜籽,决定先由杨新立去找被告人周中厚说情,并向周表示走私成功后送给其人民币 2,000, 000 元。 之后,杨新立在被告人周中厚的办公室将走私计划告知周,见周未加制止,第二天,杨新立带着林小锋来到周的办公室,由林小锋详细介绍了有关走私活动的准备情况,请求周中厚同意在走私货物入 境后海关予以放行,被告人周中厚表示不会去查处他们的走私犯罪活动。 2020年 4月 24目,25998 吨小麦运抵 港,林小锋向 海关申报纳税的数量仅为 吨,另,偷逃税款 45, 078, 224元。 同年 5月 6日, 30848吨油菜籽运抵 港,林小锋仅申报了 2960吨,另 27888吨未报关纳税,偷逃税款 15,332, 414元。 两批走私货物共偷逃税款 60, 410, 638元。 走私成功以后,同年6月初,杨新立将一个存有人民币 2, 000, 000元整的存折送到被告人周中厚的办公室,周中厚收下了 该存折。 被告人周中厚 2020 年 9月 22 日被刑事拘留,同年 9月 28 日被批准逮捕,羁押于 市第一看守所。 周中厚是汉族人,住 省 市海河小区 30号 1栋 402室。 周中厚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国家工作人员,不顾国家利益,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波和武小龙承办此案,以被告人周中厚涉嫌受贿罪,向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于 2020 年 1O 月 15 日制作了第 21 号起诉书。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 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 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四、写作辅题 (本大题 15分 ) ,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以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拟写一份代理理由提纲。 李静,女, 30岁,汉族,大专文化, 省 市人,在 省 市 机关工作。 王国军,男, 32岁,汉族,大学本科文化, 省 市人。 2020年李静与王国军经朋友张东介绍相识,两人认识不到三个月即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尚好。 2020年生下一女,取名王小惠。 王国军原系 市毛纺厂技术人员, 2020 年由于该厂经济效益不好,王国军辞职南下广州做服装生意,在此期间,王国军认识了做服装生意的刘红。 两人认识后,由于生意关系接触频繁,逐渐发展成不正当的关系。 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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