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hrd-3002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细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班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单”,详实填写加班人员姓名、日期、加班 起止时间,报经厂务经理审批,按规定时间交人事总务组。 第二十一条:干部辞工离厂需提前一个月填好<辞工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签批,报总经 理审批,员工辞工需提前七天填好<辞工申请单>,并由部门主管签批,报人 事经理审批。 即辞即走者扣一个月工资,被开除人员按记大过三次处理,并按所 犯错误 给予罚款。 辞工、解雇或开除人员在离厂之前必须将厂牌、等厂内财 物交回人事行政部,如厂牌丢失者罚 50元,所用工具等厂内物品应交回发放部门, 凡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薪资 第二十二条: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最低工资条例》第五条规定:最低工资由基本工资。 第二十三条:每月 20日为发薪日。 深圳市田丰盛实业有限公司 标题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编号 TMCHRDOS002 页次 3/4 制订部门 人事 行政部 版次 A00 制订日期 20xx/03/23 奖罚 第二十四条:本厂人事考核分奖励和处罚两种: 奖励......分嘉奖 (表扬三次记嘉奖一次 /10元 )、记小功 (20元 )、记大 功 (30元 )等三级,嘉奖三次相当于记小功 一次,记小功三次相当于记 大功一次,一年之内大功三次则予以升级。 处罚......分警告 (警告三次罚 10元 )、记小过 (20元 )、记大过 (30元 ) 等三级,警告三次相当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三次相当于记大过一次, 一年之内大过三次则予以开除。 第二十五条:本厂员工有下列情形者,经主管确认则予以奖励: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 ,经采纳 ,卓有成效者。 控制物料或对废料利用 ,卓有成效者。 遇有灾难 ,勇于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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