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epc总包招标文件内容摘要:

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除特殊原因外,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各次会议及其他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如涉及费用变化应在纪要中明确提出,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 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总承包方提出的并经双方联络会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在未经业主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改变或修改,但业主方有权以 适应现场条件提出合理的变更或修改,并向总承包方作书面通知,总承包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并满足业主方的要求。 业主方有权将总承包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对盖有“密件” (或保密等 )印章的总承包方、业主方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总承包方的分包商对合同设备提供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由总承包方统一组织并征得业主方同意,费用应由总承包方自行负担。 总承包方须 对其合同范围内的供货、设备 (包括分包与外购的 )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总承包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总承包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业主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总承包方现场服务人员,总承包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业主方认可的服务人员。 如果业主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总承包方没有答复,将按 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由于总 承包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总承包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总承包方负责。 监造、监理与检验 监造和工厂检验集团公司 36 号文。 总承包方负责对其合同范围内设备进行设备监造,但业主方有权随时进行抽检总承包方对设备的监造情况。 总承包方必须为业主方提供: 本合同设备备料时,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 与本合同设备监造有关的标准 (包括工厂标准 )、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 (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 /或不一致性报告 )及其它有关文件以及复印件。 由总承包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 /部件 (包括分包、外购与进口部件 ),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 (或整机 )总装和试验。 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 (装配 )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 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 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邮寄给业主方存档。 此外,由总承包方供应的所有货物,应有制造厂出具的并经总承包方签署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 验记录、试验报告,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本项目为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设备的一切质量问题由总承包方负责,业主方原则上不对供货设备在工厂的检验及试验发生约束条款。 由总承包方自行组织专家前往相关工厂进行检验及试验。 但是对重要设备仍然需由业主方参与 (具体项目由业主方与总承包方协商确定 ),但不能免除总承包方对合同设备质量的责任。 总承包方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由总承包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方承担。 业主方有权随时查阅总承包方的监造记录,如果业主方要求复制,总承包方必须提供 复印件。 业主方对设备质量的监造不解除总承包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现场开箱检验 货物到达现场后,总承包方尽快开箱检验,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 并向业主方提供检验结果和记录等有关文件。 对重要设备 (具体项目由业主方与总承包方协商确定 )总承包方需及时通知业主方共同参与开箱检验。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由此产生的制造、修 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总承包方负担。 由于总承包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光伏电站建设进度为原则,但最迟不得晚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 2 个月,否则按25 款处理。 上述 至 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和开箱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总承包方已按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总承包方按合同 25 款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业主方有权在供货期间向总承包方自费派遣代表,总承包方有义务协助配合,除负责联系设备、图纸的催 交以及设备检验等事宜外,促使总承包方按时确定合格的主要附属设备的分包商,以及在机组调试阶段负责配合总承包方加速调试过程中损坏的部件的修理或重新供货,总承包方应给予提供办公和生活的方便。 业主方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本合同工程在建设实施阶段对总承包方的建设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 总承包方应对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工程的义务时的监理行为进行积极配合。 工程启动试运行 总承包方的义务 总承包方应按《光伏电站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光伏电站机组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启 动试运行。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a)光伏电站安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 (b)升压站和场内电力线路已与电网连接,并通过冲击试验; B、工程整套启动试运 本工程光伏电站分项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进行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 试验,应包括规定的操作试验,以证明工程或分项工程能够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地操作。 在试运行期间,当工程正在稳定条件下运行时,总承包方应通知业主方,告知工程已可以做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试验 (如果有 ),以证明工程是否符合业主方要求中规定的标准和履约保证。 试验延误 由于非总承包方原 因造成试验延误,总承包方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业主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如果总承包方不当地延误 240 小时试运行,业主方可通知总承包方,要求在接到通知后 21 天内进行 240 小时试运行。 总承包方应在上述期限内的某日或某几日进行240 小时试运行,并将该日期通知业主方。 重新试验 由于总承包方的原因未能通过 240 小时试运行,由总承包方按有关规定进行消缺整改后重新试运。 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总承包方负责。 由于非总承包方原因造成试验延误,总承包方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业主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未能通过 240 小时试运行 如果工程或某项工程未能通过根据第 款 [重新试验 ]的规定重新进行的 240 小时试运行,业主方有权: (a)下令根据第 款再次重复 240 小时试运行; (b)如果此项试验未通过,使业主方实质上丧失了工程或分项工程的整个利益时,拒收工程或分项工程(视情况而定);或 (c)颁发预验收证书。 在采取 (c)项办法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所有其他义务。 但合同价格应予降低,减少的金额应足以弥补此项试验未通过的后果给业主方带来的价值损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失,除非对此项试验未通过相应减少的合 同中另有说明(或规定了计算方法)。 质量保证与索赔 本合同范围内建安工程、光伏电站设备等的质保期如下: 建设工程质保期: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 (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 (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光伏电站设备的质保期为 2年。 总承 包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 总承包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由于按业主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业主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 ),或者没有因总承包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项目现场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 10 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 总承包方给付业主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业主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 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 20 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 10 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 知”则应从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 10 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履约保函 本合同生效 1 个月内,总承包方须向业主方提供由总承包方主办银行开具金额为合同总价 (不含其他费用 )2%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以业主方为受益人。 由总承包方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出具保函之日起至该工程通过预验收后为止。 光伏电站工程预验收期满后三十天内,业主方将出具总承包方银行的履约保函期满通知证明,该通 知书的发出日期应视为总承包方的履约保函到期日期的证据。 如果总承包方在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内没有履行合同项下总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业主方有权从履约保函中追索。 保险 合同范围内的设备运输保险应由总承包方负责办理。 投保金额以发票金额 110%投保一切险。 、业主方办理工程一切险和施工现场业主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总承包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 故,总承包方应向业主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继续发生,总承包方在 15天后每 5 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紧急修复工作 在工程施工期间或在质保期内,合同范围内所包括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如业主方发现需要紧急修复的工作,应及时通知总承包方,总承包方应及时予以修复。 如未能按期及时修复,则业主方可安排第三方完成此修复工作,其费用由总承包方支付。 竣工文件材料的验收移交 总承包方应编制一套(四份)完整的、有关工程施工情况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工程的准确位置、尺寸和实施工作 的详细说明。 上述竣工纪录应保存在现场,并仅限用于本款的目的。 竣工图由业主方委托设计院完成。 施工竣工文件材料移交时间为本工程预验收后 45日内向业主方移交。 税费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总承包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范围有关的税费,由总承包方承担。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 总承包方提供的设备 /材料、技术资料、各种工作服务、运输及保险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总承包方承担。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 、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业主方应如约付给总承包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总承包方有关损失。 、总承包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业主方要求将自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业主方应为总承包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 20 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方承担。 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双方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不可抗力发生后,总承包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 24 小时内向业主方通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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