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配网50w以下项目招标文件-最终版本内容摘要:

容后,应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 3)投标保证金; ( 4)投标报价书; ( 5)施工组织设计; ( 6)项目管理机构; ( 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 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第 11页 投标报价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为本工程建设期的施工、调试和保修期内的施工和维护所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机械、劳务、材料、管理、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 投标报价的方式 本次招标 采用 费率报价的方式, 报价格式为 “ 施工图预算价 ___%”。 如涉及到任何具体工程项目,中标单位的投标“ 报价下浮率 ”将对其有约束 力,工程结算时,该“ 报价下浮率 ”不得调整。 除合同允许调整的项目和内容外,投标人所报的 费率价格 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动而变动,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承包风险。 结算 的原则 本工程 的结算原则是 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 结算价格 =施工图预算价 ___%(投标报价费率) + 变更签证等 +招标代理服务费 (计算原则等参见相关章节) , 投标报价费率不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另外计取,并在工程结算时按实支付。 施工图预算价 原则上采用固定 费率 合同, 施工图预算价的编制依据参照本节 的原则 进行。 变更和签证 费用参照 的原则进行 编制,下浮费率采用投标报价下浮费率。 调整的原则: ( 1) 原 预算 清单已有的项目,按 中 标人的报价 费率 执行; ( 2) 原 预算 清单有类似的项目,可参照类似项目的价格确定,并执行投标人的中标 费率 ; ( 3) 原 预算 清单没有的项目,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定额、费用标准、材料价格,并执行投标人的中标 费率 ; ( 4)措施项目费用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 5)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将甲供材改为乙供材,如需将甲供材改为乙供材的,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省公司物资主管部门及项目主 管部门审批,审批同意后方能变更,否则不予结算。 ( 6)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核、审批流程应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及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规定,否则其费用不予结算。 ( 7) 主要材料价格执行 《苏建价〔 2020〕 67 号》 投标报价的依据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等进行 费率 报价。 施工图预算价的 编制依据如下: ( 1) 《 20kV 及以下配网 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 2020 年 ), 其中社会保障费缴费费率按苏第 12页 电建 [2020]118 号文执行 ,即根据工程所在地分别按 31%(南京、苏州、镇江)、 30%(无锡、常州、南通)、 29%(其他地区), 住房公积金缴费费率 统一 按 12%执行; ( 2) 《 20kV 及以下配网工程预算定额》( 2020 年 )第一册 建筑工程、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 架空线路工程、第四册 电缆工程,第五册 调试工程、第六册 通信及自动化工程; ( 3) 人工费、 材机费 调整 : 按国家电网电定 [2020]11 号文件执行(苏电建 [2020]463 号) ; ( 4) 主要材料价格可 参照 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指导)价,不足部分可 参照《电力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 2020 年版)》(华东 地区)及配套的调整系数(见电建【 2020】 77 号文,国家电网电定【 2020】 26 号); ( 5) 税率 : % (结算时按工程所在地的税率执行) ; ( 6) 本工程无包干费,由于非投标人原因发生的变更按实调整。 设备、材料供应 本工程 的 变压器(油变、干变、箱变)、高、低压柜、电缆分支箱、保护装置 、 直流电源 、 蓄电池、视频监控、封闭母线桥、 控制电缆 、 柱上开关 、 隔离刀闸 、 熔断器、避雷器 、 故障指示器、钢管杆 、 地脚螺栓、 水泥杆 、 底盘、卡盘 、 架空绝缘导线 、 高、低压交联电缆、电缆附件(含端子) 、 电缆保护管及附件 、 铁附件 (横担、角铁、拉棒、抱箍、接地装置等)瓷绝缘子、金具 由甲方供应。 投标人可计列甲供设备 /材料的现场保管费(包括现场卸车、保管),甲供设备现场保管费按设 备费的 %计取,甲供材料现场保管费按甲供材料费用的 1%计取。 甲供设备 /材料现场保管费列入 其他费用, 甲供 设备 、材料 费不计入预算 总造 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 招标范围 , 统筹测算, 按照上述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作出 费率报价。 投标人报价费率不得高于施工图预算价 75%, 否则 作不合格投标处理。 招标代理服务费 见本章第 10 节。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工程报价应为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体现,工程中间检查、竣工验收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在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均应计入报价。 报价书的计算程序应依据电力行业现行规定,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参照电力行业现行标准和各投标人自身情况测算后计入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书的组成: (本节不采用 ) ( 1)编制说明 ( 2)投标报价汇总表 ( 3)建筑工程费用汇总表(架空线路、电缆线路) 第 13页 ( 4)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配电站、架空线路、电缆线路、通信与 自动化系统) ( 5)其它费用计算表 ( 6)供配电建筑工程预算表 ( 7)供配电安装工程预算表 ( 8)供配电工程主要材料统计表 投标人应按第 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 报价表中 相应 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款的有关要求。 投标有效期 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七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 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因本次招标是采用年度招标,中标(按照年度执行时效,超时效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主动延长)的投标保证金将在 框架期满 后退还(无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资格审查资料 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 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不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如果企业 与项目负责人 情况 与资格审查时有变化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补充资料。 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 必须按资格审 查 合格条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第 14页 备选投标方案 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第 七 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进行编写,如 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正本 一份, 副本份数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 正本 ” 或 “ 副本 ” 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 4 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 “ 正本 ” 或 “ 副本 ” 或“电子版” 字样,封套上宜写明工程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其余要求见前附表。 未按本章 第 项或第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在投标文件递交表上签字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第 15页 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 “ 修改 ” 字样。 5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 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 1)宣布开标纪律; (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 4)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 5)按照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 ( 如需) 、工期 (如需) 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9)开标结束。 开标对投标人的要求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 所列的 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 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评标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 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第 16页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规、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 第二章 “ 评标办法 ” 规定的方法 、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二章 “ 评标办法 ” 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定标方式 除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履约担保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三章 “ 合同条款及格式 ” 规定的履约 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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