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册产业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业城管理公司 和 当地安监部门报告。 (三) 产业城管理公司应及时向产业城内企业 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八、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xx)所规定的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九 、危险源申报 (一 )凡在 产业城 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及废弃物处 置从业单位必须填写“ 中豪新册产业城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情况普查表 ” 报 产业城管理公司 备案。 (三 )企业 危险源情况变更的,在变更后 报 产业城管理公司 备案。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 (一 )产业城管理公司 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及国家安监总局《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临界量,对申报单位危险源信息进行初步辨识,判断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或储存单元是否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 )经初步判断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由 产业城管理公司 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该单位进行现场风险评估。 经 本资料来 自 评估确定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安监总局《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 (三 )单位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上报 产业城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核销。 四、重大危险源评估 (一 )重大危险源 企业 应当定期对本 企业 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安全评估报告 上 报当地安监局 备案。 (二 )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方法科学,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结 论客观公正。 安全评估和安全评估报告所依据的检测检验数据必须由有国家认可资质条件的机构实施。 (三 )评估报告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的隐患应逐项列出, 企业 应根据安全评估 结果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隐患特别严重的,必须停产整顿,并立即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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