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自龙源电气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月满勤 26 天(大月 27)天得 2分,每请 假一天扣 0..5分 /天, 旷工1天扣 2分。 连续旷工 5天、月累计旷工 10 天, 不进入考核,情节严重者,按自动离职论处。 ( 2分) 喝酒上班扣 2分 /次,并当日作旷工处理,( 2分)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和指挥扣 2分 /次,视情况可令其停止工作。 ( 2分) 在厂区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等扣 2分 /次,情节严重的作出相应行政处分。 ( 2分) 车间 内不在指定吸烟区 吸烟扣 1分 /次;不正确佩戴劳动用品扣 2分/次。 ( 4分)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扣 2分 /次,并作相应处罚。 ( 4分) 安 全 文 明 生 产 ( 30分)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当月不考核。 违章作业、不听安全员管理指导的扣 2分 /次。 ( 8分) 下班后未关电、气的扣 2分次处,辅助工具(气管,焊把线或工具)没有按规定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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