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文档)质量管理部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理工作处 监控。 6. 铸造车间打捆过程中出 现混号铝锭,打捆人员必须 用记号笔在整捆(最上面铝锭熔炼号旁)上标注该捆内所含另一种熔炼号,并在当日班组日报中写清楚混号铝锭具体的熔炼号和原因。 现场管理工作 处 对化验品位一致的混号铝锭进行入库,并要在相应的质量证明书中标注混号铝锭的其它熔炼号, 贸易部在销售前要先向客户说明。 整捆 铝锭 熔炼号的 一致 性、 混号铝锭所含其它熔炼号的真实性 由铸造车间管理负责, 现场管理工作 处 监控。 7. 检查员对当天存在问题铝锭及时 反馈 ,铸造 人 员在 48 小时内 15 必须处理完毕,且通知 现场管理处衡量 员重新检查入库。 8. 现场管理工作 处 检查员负责人在 线计量铝锭的核 对 、拆分、质量证明书打印 、审核货位 和成品入库交接工作;同时, 现场管理工作 处 负责对铸造电子衡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化验室需在三日内发布复检结果; 铸造车间负责监控。 置。 运输车间负责管理 , 贸易部 监控。 、品位及质量,并将质量证明书与实际铝锭仔细核对,每日交库结束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贸易部负责管理监控。 七、其它 质管部 对铝锭交检合格率和重大质量问题 负责向公司上报,并对生产部门产品质量和计量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16 成品铝锭 检查 、计量、 验收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部门 1 外观质量 严重的飞边、气孔、夹渣 或批 量 熔炼号不清楚 、严重 混号 的不合格品,当月交检各项累加超过 1‰(包括返修品); 100元 — 500元 铸造车间 严重机震、缩孔 不合格品 , 当月交检各项累加超过 2‰; 100元 — 500元 2 重量 、 化学成份 低品位铝锭无计划时, 以下不合格铝锭, 当月交检各项累加超过 1‰; 100元 — 300元 铸造车间 未按要求取样或未取样铝锭; 50 元 /批 3 包装 严重歪垛、斜垛、翘垛(中空)以及 打捆不合格,当月 交检各项累加超 2‰; 100元 — 500元 铸造车间 整捆铝锭块数不符合规定; 50 元 /捆 4 计量 未定期向计量局申请校验 电子衡 ; 50 元 — 200 元 铸造车间 未按每日电子衡 秤 校验标准要求进行磅秤校验; 50 元 — 200 元 电子衡 秤 有问题未及时向 质管部 上报,或擅自标磅; 100 元 /次 电子衡 秤 在非正常情况下工作,或计量偏差大于 1‰ ; 100元 — 500元 入库计量和在线计量铝锭所标注重量、品位、熔炼号等与微机(质量证明书)不符; 50 元 /捆 未按贸易 部门 要求分货位, 或 每个货位铝锭不按要求进行重量符合; 50 元 /批 铝锭 表面未处理干净 而 进行计量, 造成 铝锭实际重量与计量重量不符 , 偏差大于 1‰ ; ; 50 元 — 200 元 无 校磅记录、维修记录和铝锭在其它磅上的符合记录或记录存在问题的; 50 元 /项 5 交验 待检区铝锭未按规定摆放, 各炉次铝锭混放,当月交检各项累加超 1%; 50 元 — 200 元 铸造车间 17 未按规定时间 在 公司 网 上发送报 班组日报表,或报表与实际铝锭不符 影响铝锭入库 的; 50 元 /次 铸造车间 返修铝锭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返修后没有通知检查员; 50 元 /次 铸造车间 检查员对在线计量铝锭核实不仔细, 对 铸造 电子衡 秤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不认真,造成入库或出厂铝锭与实际不符; 50 元 — 200 元 现场管理处 复检铝锭三日后未出示复检报告; 50 元 /批 铸造车间 化验室 叉车未按要求摆放入库铝锭; 50 元 /次 运输车间 贸易保管未仔细核实交库铝锭和质量证明书,造成入库或出厂铝锭与实际不符; 50 元 — 200 元 贸易仓储 备注:每项考核各车间(科室)主任连带 10% 以上规定及有关事项经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执行。 本制度 由铝厂 质管部 负责 解释。 18 第 四 部分 电子地磅计量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电子汽车衡和电子的日常管理,维护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过磅程序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现场管理工作 处 负责对地磅进行综合管理、使用部门定期校验和维护。 主要计量衡器为:电子汽车衡和电子地中衡,电子汽车衡是专为出铝车抬包过磅使用的磅秤,其称量范围: 0— 50 吨、 0— 60 吨;电子地中衡主要为成品铝锭过磅及校验铝锭使用,其称量范围: 0— 3吨。 电子汽车衡所配备的托利多地磅电子仪表不能直接和 220V 电压连接,必须在断电的状态下插拨仪表的连接器,用两个电流转换器接 130V 电压时使用。 使用磅秤仪表串口时,严格按说明要求进行连接。 非过磅车辆、超重车辆以及外单位车辆禁止上磅或从磅秤上行驶。 生产以外的过磅 计量,必需经 质管部 批准后,方可使用汽车衡和电子地中衡;如果 车 辆不按规定上磅或私自上磅造成的地磅超载、秤体变形、计量数据失真等质量问题,科室将上报公司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责任。 各部门作业车辆严格遵守过磅程序,上磅时必须减速直行(抬包车、交库叉车速度 5 公里 /小时),出铝抬包车辆必须停在秤体中间位置,按指示灯信号下秤,不得在秤上拐弯和侧压,进入铸造车间混 19 合炉的原铝及辅料必须经电子汽衡称重计量后方可入炉。 交库叉车必须将铝锭放置在磅体中间,把叉车叉子完全撤离磅秤,计量员过磅完毕后再将铝锭拉入站台上,在线铝锭校验铝锭完毕后将铝锭放回原货位。 每日为铸造车间所留的中、 夜计量成品电子地中衡,铸造车间要负责监管和维护。 任何人在清扫地磅及周围卫生时,不得将垃圾和土扫入地磅基 础内。 为了保证磅秤的准确 计量员要对地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校 验 ,各作业车辆和司机应积极给予配合。 请外委单位和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磅秤使用制度执行,凡不按计量要求使用电子磅秤的,将追究其相应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本制度由 质管部 现场管理 处 负责解释。 20 第 五 部分 阳极收货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阳极碳块管理, 保证生产部门使用合格标准原材料, 切实做好阳极碳块理化指标检测和工艺过程检测信息传递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 一、 阳极碳块 由 招标部组织招标 采购,铝厂 技术部门、贸易部、财务部共同参 与 ,按 质管部 提 出的 质量 标准进行 订货,同时,考虑质量优先原则选择供应商,并索取该生产厂商检验部门的合格证明。 必要时可到原料生产厂家进行质量保证体系考查。 二、阳极碳块 进厂 时,首先要通过公司财务 原料磅房 ,计量员输入供应厂家、车号 过磅 计量 , 然后, 在阳极碳块库指定位置卸车。 三、阳极组装车间依据阳极碳块过磅单组织卸车,卸车人员将来货厂家、时间、地点在库房每行碳块外侧和交接记录上做详细标明。 四、 制样处 按照 公司《原料取样标准》,对 同 一厂家不大于 70吨阳极碳块取 一个 试 样,运用《大宗物料》进行一次编码, 在每天 4∶00 前将前一天来料试 样送到铝厂 财务 库房。 五、 由 财务 库房 保管 员进行二 级 编码 , 化验室 在第二天 8: 30拿到试样 进行 三级 编码化验 ,在 48 小时 内将 结果 发至 公司 OA 网 上 ,相关部门及时查看分析报告 组织生产。 六、阳极碳块按着供应商厂家分类,德州东方希望碳素阳极碳块每 3000 吨,其他厂家每 500 吨为一批次取一个试样(平行样、长度 150cm)进行全分析化验,由 制样处 按批次要求对各厂家阳极碳块取样,取样后在试样袋内标明厂家名称直送交化验室,然后由 化验室外委作全分析化验。 化验结果发送给 质管部、生产技术部 和贸易部。 七、阳极组装车间根据化验结果安排组装, 未经 制样处 取样,化验室化验的阳极碳块不能 直接组装 使用。 因《大宗物料》 计量程序、 21 库房保管交接、编码等问题 造成原料漏检 , 由财务部负责 ;因 制样处未及时取样、阳极组装车间直接组装未化验碳块造成后果,由 质管部负责。 八、 经化验室检定为不合格的样品 , 由 制样处 进行二次 复检取样,经化验复检后仍 不合格 (以复检结果为准)时,由贸易部门及时与厂家联系 予以解决 或 退货 处理。 因原料分析不及时,检验不正确而影响生产使用,造成损失或引 起质量事故时,由 化验中心 负责。 九、阳极碳块被 化验 判定为 不合格 时,组装车间将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标注,或做碳块上做明显的不合格标识 , 以防 不合格原料 被生产误用。 十、 阳极 组装 车间 在安排卸车时,发现 缺棱掉角 阳极碳块 产品超出 《 阳极 组装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 》范围的 , 车间对其可不予卸车入库,直接通知贸易部核实处理。 十一、 阳极 组装 车间 在阳极碳块组装时,应 按 《 阳极 组装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 》规定 对碳块规格外观尺寸进行 检查 ,不符合要求的阳极碳块,组装车间将其单独存放,通知 贸易部门及时与厂家联系解决 或退货处理。 不合格品 须在 7 个工作日 内处理完毕,因 不合格 品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的后果,由 贸易部 负责; 十二、阳极质量反馈 电解各车间按如下《残阳极检查标准》检查并统计阳极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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