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汇编(员工手册)内容摘要:

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村、消防器材。 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 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科研(包括新产品开发)部门安全职责 1. 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引进)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2.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3.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转中试,中试转工业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 4. 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及安全防护方法。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 执行生产建设项目 “三同时 ”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设计,设计 的项目不留隐患。 (凡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 业和革新、挖潜改造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设施。 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得削减。 ) 2. 设计项目均要有《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设计按《生产设备卫生设计总则》执行,电气设备设计按《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执行。 3. 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 4. 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生产 、 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 制订长远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及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 2. 对所需要采取的 安全技术措施,在计划安排时,应保证资金,一经列项,则不准挪作它用。 3. 协助生产技术部门做好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 4. 生产技术(含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5. 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与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6. 在进行生产技术的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7. 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8. 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9. 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器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 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0. 组织制定有关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11. 执行国家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负责; 12. 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造、维修、搬迁机器设备竣工时,安全防护装备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13. 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在召开有关生产和项目管理的会议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14. 安排生产任务,制订劳动强度时要合理,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匀地生产,控制加班加点; 15. 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措施计划; 16.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鉴定意见。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 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 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5. 参加全厂性 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7. 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1.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 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3.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 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防火(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等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 2.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 编制或修订企业的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4. 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5. 负责消防器材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6. 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 、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制订(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2. 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基建部门安全职责 1. 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卫生要求。 2.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 3. 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 底工作。 4. 按季节特点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5. 按 “ 三同时 ” 原则,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使用。 6. 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供销、运输部门安全职责 1. 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 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 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4. 销售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5. 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 内车辆检审工作。 6. 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对车辆的维护保养。 7. 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 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 财务 、采购 部门安全职责 1. 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单独立项 、 专款专用。 2. 由 于 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3. 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4.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负责安全技术费用的提留,做到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要专款专用,并优先安排。 5. 建立财务安全方面罚款专用帐户,按相关规定统一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6. 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伤保险工作,对到期的职工保险必须按时办理转换手续。 7. 新、改、扩建项目的消防设施的投入,必须按相关的标准进行提留,保证资金的投入。 8. 协助安全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9. 参与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按国家有 关规定,保证安全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专款专用; 10. 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的支出、购买和供应发放; 11. 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安全储运。 安全部门 安全职责 1. 组织调入职工和有关人员(实习、培训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 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证要求,做好新工人招收(包括临时工录用)和职工调配工作。 3. 执行劳逸结合的原则,控制加班、加点。 4. 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在就业前的教育和各种在职培训中都应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6.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 7. 负责二十四小时尽心安全巡查,检查包括车间生产工人、磅房、门卫等部门人员得到岗情况和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每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8. 负责检查消防设备及安全设施的完好程度及运行情况。 9. 负责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10. 负责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安全、消防知识的培训、考核,并组织消防演练。 11.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及时解决。 行政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 负责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 发放工作,搞好食品饮食卫生。 2. 负责本部门的锅炉、气瓶(罐)、热交换器及机具的安全管理,并保持完好。 3. 搞好集体宿舍、仓库的安全卫生和防火工作。 人力资源部安全职责 1. 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员工的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中。 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2. 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调离; 3. 做好新入厂人员的身体检查工作,分派工作时注意禁忌症和女工特殊保护; 4. 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假休息; 5. 按规定做好因工负伤员工的医务鉴定及善后处理工作。 技术和质量检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 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 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 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 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 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 施。 第六章 安全教育 第一节 入厂教育 安全培训与教育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环,公司为保证每位员工的安全,将对每位员工进行科学而系统的安全培训与教育。 公司内安全培训与教育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 1) 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 3) 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使用新材料之前,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4) 员工岗位调动及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1.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科) 、 班 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a) 厂级教育(一级),由 人力资源 部门组织,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车间及单位。 b) 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c) 班 组 (工段)级教育(三级),由班( 工段)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安全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按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对新入厂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中的规定执行。 2. 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 “ 安全作业证 ” 内,方准上岗作业。 3.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 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第二节 日常教育 1.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 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 3.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 安 全活动日)。 4. 在大修或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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