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房各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字,的中药饮片。 第九条 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第十条 每年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 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第十一条 采购流程: 仓库管理员提出计划 →采购员拟定采购计划→药剂科主任审查→主管院长审批→采购员按批准采购。 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 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应遵守中医用药要求,遵守饮片的传统经验密切配合医疗准确及时地调配处方。 2配方人应严格执行处方制度,收方后先对处方内容详加检查、认为无疑,划价收讫后才予调配。 如处方缺药、处方字迹不清或认为处方中剂量,相反相畏等方面有不妥时应提醒医师修改或经医师说明后方可调配。 3处方中有毒性药品时,应安传统习惯由医师加注记号,以示负责,否则不予配方。 4收方后,应按处方各味药顺序配药,并整齐排列以便检查核对。 5衡器必须 准确,称药要细心,每付药总量与处方总量误差应在177。 5%以内。 严谨凭经验估计取药和一称称数药,取药时不得将药格内要互相混淆。 6处方中遇有需要特殊炮制活加工的药材,应按对顶加工炮制,对有担保需求这应予以另行封包,病注明煎法。 7处方中遇到有药物怀疑时,应及时请教上级技术人言,在未彻底弄清楚前,一律不得配出。 配方中发现混在品时,应予以清除。 8配方后,配方人应先自核对一遍无误后盖章,交核对人员核对。 应核对付数,味数及药物是否与处方相符;剂量是否准确;有无禁忌;另包是否按规定要求处理。 安全无误盖章后方可交发药 人发出。 9调剂室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衡器用后按规定位置摆放。 称量或配置毒药的器具应专用或用后清洗干净。 严格执行“毒性中药管理制度”的规定。 10及时向库房请领药品,保证临床需要,处方逐日统计核算金额装订成册,定期盘点报表。 11发药时,要核对姓名、性别、年龄等,保证不发错药,遇有特殊煎法和服法的,要详细向病人交待清楚。 12配方室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发现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和处理,并上报科主任。 13配方人每天要有计划的清查药格,随时填表,药格必须贴明标签,药名必须与内装药材相符。 14药材 必须按规定加工炮制,严谨将未加工炮制或不合格的饮片装入格内。 15装格时应先核对品名,并清扫格底,筛除灰渣。 拣去杂质,保证饮片的清洁卫生。 对不常用的饮片,也要定期检查,发现有毒败变质的应立即清理。 不合药用规格的饮片不得用来配方。 中药调剂人员岗位职责 遵守《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工作。 每日检查格斗中的药材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认真仔细调配处方,做好称量准、分帖匀、药味不延漏,发药时详细交代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 收方、发药时应态度和蔼、耐心解答病人的询问,不准与病人及科室护士发生争吵。 毒性中药按有关管理规定管理,贵重药品按方销存。 危急病人处方优先配发,不得借故推诿。 衡器保持经常清洁,每年应检查灵敏度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保持室内整洁,做好安全及防霉、防潮、防蛀、防虫、防鼠等工作。 上班人员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整洁端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卫生,个人用品不准随便放置。 药房内非工作需要不准科外人员进入,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中药煎药 室管理规范 中药汤剂是中药剂型之一,保证中药汤剂煎煮质量,是保证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 为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设施建设 1.中药煎药室的面积应根据药量和煎药设备的大小合理配置,应设有储药柜、冰箱、煎药间、清洗间、值班间。 2.中药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室内有排烟、排气、消防设施。 3.煎药工作台面平整、清洁。 4.贮药容器应密封,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 5.用过的盛药器具应及时洗 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 6.室内应备有量杯、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二、煎药操作规程 要严格按医嘱和本操作规程煎药。 煎药容器以砂锅、瓦罐、搪瓷器皿为宜,或用不锈钢锅,禁用铁器。 在煎煮过程中,做到各个环节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一)一般药物的煎熬法 1.入煎前除粉剂等不宜清洗的药物外,应先清洗干净,然后用冷水浸泡 2030 分钟。 煎药用水,以一般常用的清洗水即可。 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 23 厘米。 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减水量。 2.煎熬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 解表药、清热类、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沸后1520 分钟即可;一般药煎 30 分钟。 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 40 分钟至一小时。 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 23 次,使药料受热均匀。 药剂第二煎的时间略缩短。 每剂药一般煎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 3.煎药量:儿童服用一般煎至 50150 毫升,成人服用一般煎至 200300 毫升。 (二)特殊药物的煎熬法: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要求的中药,应按医嘱进行,确保煎药质量。 1.“先煎药”应煮沸 1015 分钟后,再入其它药同煎。 2.“后下药”且在一般药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下同煎 5 分钟即可。 3.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药量的 10倍左右)隔水炖 23 小时;另煎药应切成小薄片一般煎 2 小时左右,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药熬时间(用水适量)。 4.溶化药(烊化):应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时,将溶化之药置于去渣药汁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使之溶解即可。 5.泡服药:用开水半杯或将煎好的药汁趁热浸泡(须加 盖) 1015 分钟,待降至适当温度时滤出药汁。 6.冲服药:将冲服药调入适量煎好药汁或开水中冲服。 7.布包煎:凡有绒毛或细小籽粒及需包煎药物应装入布袋扎紧后,再与其他药物同煎。 三、质量、技术基本要求 1.药渣煎透度:做到三无(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合格率≥ 90%; 2.药汁浓度:做到汁浓味厚,合格率≥ 90%; 3.住院病人对中药汤剂质量满意率≥ 95%; 四、煎药注意事项: 1.领药、煎药、装药、送药时要认真核对与复写的原始处方是否相符。 2.煎药时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 3.注意另包药的投下时间和煎煮方法。 4.内服药与外用药应用不同颜色或形状的容器严格区分和标示。 5.煎好的药液一定要装入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的容器,严防污染。 五、管理制度 1.中药煎药室归口药剂部门管理。 药剂部门负责人应做好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要定期召开煎药人员会议,讨论、分析煎药质量情况,制定有关措施,解决煎药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 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2.药剂部门指定一名具有一定理论水平 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士)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 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培训、操作方法指导、质量把关分析等。 3.煎药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基础专业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中医、中药知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煎药工作做好。 4.煎药工作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受聘参加中药煎药工作。 5.建立煎药人员体检档案,煎药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患传染病者不得上岗。 体检每半年进行一次。 要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煎药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在煎 药前要保持手的清洁并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 6.中药煎药室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制定《煎药室工作制度》。 《中药煎药操作规程》要求张贴上墙。 7.病人的煎熬药剂要附有复写的原始处方。 由主管医生签发,调剂人员调剂,煎药人员在领取药剂时应核对复写的原始处方上列写的病人姓名、科别、床号、日期、普通药及特殊药物的用法、煎熬法和药剂数量以及调剂人签名等是否已填写清楚。 经核对后,在中药煎药领收册上签收。 煎药人员在煎药后要认真填写煎药登记册,以备核查。 复写的原始处方随装有煎好的中药汤剂容器一同放到药架上。 8.中药煎好后打电话通知顾客来拿药,顾客领取时要在“发药登记册”上签收。 9.传染病病人用过的盛药器具必须先用消毒液浸泡并冲洗干净后高温消毒。 10.加强煎药的质控、监测工作。 医生和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并每月认真征求医护人员和病人意见,做到有文字资料可查。 11.建立业务指导考核制度。 药剂科负责人每半年要对煎药人员的业务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和评价。 煎药人员和指导人员的考核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 优者奖,劣者罚。 六、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 施行,原卫生部中医司印发的《中药煎熬操作规程(试行)》自行废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20〕 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中药汤剂是中药的传统剂型之一,充分体现了中医辨证论治、个体化治疗的特点。 由于全国缺乏统一的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各地或各单位的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 的规定也不够完善,造成药房给付的中药饮片与医师的要求不一致,影响了临床疗效,出现了医患纠纷和医疗安全隐患。 为保障医疗安全,保证临床疗效,现就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应当执行本省(区、市)的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相关规定。 没有统一规定的,各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规定。 制定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规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中医药理论。 二、开具中药饮片处方的医师要掌握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并据此书写中药 饮片处方用名。 三、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对饮片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四、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调剂给付规定进行调剂,对未按规定书写中药饮片处方的应由处方医师修正后再给予调剂。 对有特殊炮制要求的中药饮片,调剂时应临方炮制。 五、各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本单位执业注册医师开具中药饮片处方以及药剂人员调配中药处方的培训。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医院评价等活动,组织开展对中药饮片处方书写与调剂给付情况的督导检查。 处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具、审核、调剂、保管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第四条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五条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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