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方案(暂行内容摘要:

方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开展艾滋病、结核病宣传教育和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康复工作,促进农村居民良好健康行为的形成。 做好 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辖区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管理和指导。 开展妇女病普查 ,做好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 按要求如实报告本地活产数、住院分娩数、孕产妇死亡数、儿童死亡数等妇幼卫生常规信息;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和报告工作。 对村级妇幼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 (五)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有首诊负责制、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以及医院感染控制、监测、诊断和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标准。 建立健全护理工作制度和药事管理制度。 (六)队伍建设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 临床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及其以上医师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医师、护士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 从事放射、 B 超等专项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认真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 ,建立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定期进修、培训的登记考核制度。 鼓励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参加成人高等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 积极推行内部人事制度改革。 实行因事设岗、公开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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