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

将资源配置到可使剩余最大化的“最佳替代用途”利益攸关。 然而农村信用社由于缺失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人,其经营管理就缺少来自于财产所有者的监督;没有真正能够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农村信用社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同样,由于“剩余索取权”不清晰,就无人真正关心农村信用社是赚是亏;在此情况下,一部分农村信用社经营者误认为农村信用社就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经营者主权”至上下演化为“内部人控制( Insider Control)”;即 使有外部监督,也因农村信用社缺乏内在机制的原因,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监督者与经营者可能产生“合谋”,默许或纵容违规,损害农村信用社利益。 (三) 内部控制文化基础薄弱。 这不仅仅指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经营班子成员的知识素质,更重要的是农村信用社缺少内部控制方面的文化积淀和经验积累等“知本”。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还缺乏这方面的学习、培养与积累,尤其是缺乏支撑管理的市场分析技术、信息采集与处理能力、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性储备,一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如 VAR 技术、买考利久期等在其他商业银行已经相当成熟,但在农村信用社 还仅仅停留在理论阶段。 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散、小、差”(布局分散、规模小、资产质量差),单个县联社很少很难对市场、产业景气和风险做出前瞻或系统性的预测或判断,反映在内部控制上就是没有设施行业风险经理和产品经理,政策指导性差,决策行为的调整不适应现实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 (四) 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内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必然要付出成本,如设置相应工作人员的人工成本,开发计算机程序软件的成本,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的成本,取得累积性组织能力的成本等等,其中有些对农村信用社而言可能是一种“沉没成本( sunk cost)”,因为无法在经营活动中得到直接、确定的补偿,基于这种考虑,部分联社就采取实用主义或“逆向选择”,或多或少放弃了一部分内部控制。 这些联社的决策者认为,通过制度实现内部控制,不如把主要精力放在对下级“一把手”的控制上,有些“一把手”热衷于搞个人崇拜树立个人形象,“人治”代替了“法制”,甚至不惜封官许愿、拉帮结派。 因此,在管理的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上缺少以制度为主进行内部控制的内在动力,难以真正建立一个以内部控制制度为核心的经营管理机制。 (五)利益或小范围部门利益与组织整体利益的冲突。 主要表现是许多信用社为追求小范围部门利益而忽视规章制度的存在;管理者只注重任期内的政绩而忽视内部控制长效机制的建立,只注重短期内账面经营结果的盈利而忽视实质性违规和内控缺陷的存在;为追求所谓的效率而忽视遵守程序性规则的必要性,小车不倒只管推;缺乏外部有效的监督而使内部程序发生颠倒、混乱等等。 在这个方面,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尽管大家都对许多违规行为心知肚明,对其潜在的风险也都心照不宣,但是在上级各项考核指标的巨大压力下,这些做法还是成为信用社系统内不少人都 默认的“潜规则”,如果严格照章办事反而会影响业绩增长。 比如商业票据贴现问题,大家都知道里面蕴藏极大地风险,监管部门也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但你有你的千条计,我有我的老主意,在巨额利润的引诱下,依然有部分信用社偷偷经营。 这种情况下,信用社传统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大原则在实际运营中,变成了抛开安全性和流动性、只追求盈利性的单一目标,于是机会主义、投机主义一时盛行。 (六) 客观条件不足制约,人员不足内部控制带来一定的困难。 一是受地理环境、经费不足等客观因素制约,导致个别联社金库不达标、监控系统设备故障、 营业网点、守库值班室、档案室、运钞车等硬件设施不齐全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改造和充实完善。 二是协调不够,需要领导出面或其他部门配合的事项难以解决。 如保卫人员持枪证问题,个别联社向当地公安部门申报过多次,一直没能得到解决。 三是人员不足,随着业务种类和工作量的不断增加,混岗操作、一人多岗较为普遍,不相容岗位不想分离制度、定期轮岗制度难以推行,严重弱化了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比如有的分社只有三个人,如果远离中心网点,守库时根本达不到安全保卫要求的“四岗三分离”。 近几年信用社业务发展较快,对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 求,但实际工作中,由于人手少、任务重、人员老化等原因,往往忽视业务学习和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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