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饮业卫生许可证换证流程图内容摘要:

县卫生执监督大队大队长签署审批意见 申请单位到窗口咨询,窗口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并登记相对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申请单位 向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监测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 82525915) 卫生监测部门主动上门监测 不符合 复核 条件,监督员下达整改意见书 资料归档 ( 二 十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变更(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地址名称)审批流程图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 作 日) 表示申请人主动办理 的项目 表示 技术服务部门主动跟进的前置服务项目 符合 变更 条件, 网格监督员 及科室负责人提出 审核意见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网格监督员 现场审查(卫生条件和办证资料)(限 5个工作日) 供水单位 持申请材料向县卫生局 窗口 提出 变更 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并当场 办结。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当场 办结 )。 (监督电话: 82522035) 县卫生执监督大队大队长签署审批意见 资料归档 供水单位到窗口咨询,窗口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并登记相对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 二十一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补办审批(遗失、污损更换)流程图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 作 日) 供水单位到窗口咨询,窗口一次性告知办证流程和所需材料,登记相对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供水单位持其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联系电话: 82556802) 补齐材 料 资料归档 补齐材料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办理发证(时限 1个工作日) ( 二十 二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换证审批流程图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 作 日) 表示申请人主动办理 的项目 表示 技术服务部门主动跟进的前置服务项目 供水单位 组织从业人员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康体检( 82518242) 符合 换证 条件, 网格监督员 及科室负责人提出 审核意见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网格监督员 现场审查(卫生条件和办证资料)(限 5个工作日) 整改 通过后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县卫生局 窗口 提出 换 证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 (监督电话: 82522035) 县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签署审批意见 供水单位到窗口咨询,窗口一次性告知换证流程和所需材料,并登记相对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供水单位 向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监测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 82525915) 卫生 检验 部门主动上门监测 不符合 换证 条件,监督员下达整改意见书 资料归档 ( 二十 三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或许可项目注销审批流程图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供水单位到窗口咨询,窗口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登记相对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供水单位持其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卫生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联系电话: 82556802) 资料归档 补齐材料 对注销内容公告(公告时限 7个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 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予以注销(时限 1个工作日) (二十 四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新办审批流程图 (法定时限于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表示申请人主动办理 的项目 表示 技术服务部门主动跟进的前置服务项目 供水单位 组织从业人员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健 康体检( 82518242) 符合 办证 条件, 网格监督员 及科室负责人提出 审核意见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网格监督员 现场审查(卫生条件和办证资料)(限 5个工作日) 整改 通过后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县卫生局 窗口 提出 换 证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当场发证)。 (监督电话: 82522035) 县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签署审批意见 供水单位到窗口咨询,窗口一次性告知办证流程和所需材料,并登记相对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供水单位 向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监测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 82525915) 卫生 检验 部门主动上门监测 不符合 办证 条件,监督员下达整改意见书 资料归档 ( 二十五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流程图 (法定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一)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的公函( 2份)。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 2份)。 (三)属于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范围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2份)。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份)。 (五)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 1份)。 (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意见、专家签名)( 2份)。 (七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 1份)。 (八)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 1份)。 (九)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1份)。 申请 单位到窗口咨询,窗口一次性告知办证流程和所需材料,并登记相对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由具备资质的卫生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 申请单位到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并递交相关资料,卫生监督员填写“成都市工业企业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形式审核(备案)表”, 并报送县卫生局审核 (监督电话 82522035) 县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收到齐备的、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并报送县卫生局审核出具批复,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批复 ( 二十六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流程图 (法定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如下: 申请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 2份); 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其中的相关资料( 2份); 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卫生专 篇( 2份); 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 2份); 出具经专家评审组组长签名的“成都市工业企业的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情况表”及其表中的相关资料( 2份)。 申请 单位到窗口咨询,窗口一次性告知办证流程和所需材 料,并登记相对人的详细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由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的卫生专篇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合格后,卫生监督员填写“成都市工业企业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形式审核(备案)表”后,报县卫生局进行审核。 县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收到齐备的、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并报送县卫生局审核出具批复,通知申请单位领取批复 ( 二十七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流程图 (法定时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 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如下: (一) 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或备案的公函( 2份)。 (二)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 案)申请书( 2份)。 (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份)。 (四)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 1份)。 (五)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或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1份)。 (六)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批复(复印件)( 1份)。 (七)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 1份)。 (八) 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1份) 申请 单位到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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