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内容摘要:

工期要求: 730 天(日历天)。 根据合同进度要求分阶段实施(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其中,灯塔路 、浯溪南路和长流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要求在 2017 年年底前竣工;其余七条道路的改造工程在 2019 年 8 月底前竣工;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招标范围: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公共设施等;另外,地下综合管网(包括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弱电管网和燃气管网)项目中开槽挖管沟部分工程由道路提质改造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5 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施工,以及灯塔路与浯溪南路的强电下地的管道预埋也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 工; 未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 ( 1)排水工程中浯溪南路(元结路至灯塔路段)、水亦香路(元结路至灯塔路段)和灯塔路(从渡香路到白竹路段)的污水管道安装工程; ( 2)已纳入祁阳新埠头自来水厂自来水管网铺装工程招标范围的开槽回填部分; ( 3)灯塔路(祁阳大道至渡香路段)的道路改造工程; ( 4)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弱电管网和燃气管网等专业安装工程;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并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20】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融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2020]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 10 人;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人、安全员 3 人、质量员 2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须提供最近半年连续 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提供查询网址及密码,无法查询或者显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且无在建项目,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或已经培训考试合格; 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6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或已经培训考试合格;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不得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以及满 60 周岁以上的人员担任; 财务要求:投标人的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得低于 4亿元人民币,并在有效期内;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委托融资和施工总承包,其中施工总承包按湘建建 [2020]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并按永住建发〔 2020〕 9 号文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165。 800, 元 ); 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月 4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下同)。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项规定。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及 以下证件资料原件:①有效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需采用打印方式,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7 手工填写及涂改无效);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彩色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C证;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 6个 月的社保证明;④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表(投标文件中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报名时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一致);⑤经招标人确认的承诺函;⑥省外企业须提交入湘施工登记证明材料。 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搂 420 室报名,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和二份资料复印件(所有证明资料的开具时间均应在公告期内,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原章)。 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者将一律不予报名。 报名一经登记则不允许再更改相关内容,否则报名无效; 未经现场报名确认的投标人或与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不一致的,其 投标无效。 报名时间从 2017 年 8 月 15 日~ 2017 年 8 月 21 日,每天的上午 9 时 00 分至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及公休日正常休息)。 投标人可在 “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资料费 1000 元 /套。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 ),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发布方式,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 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5日 17:30 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的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 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款规定 报名确认的,或与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有权拒收。 、地点及要求 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9月 5 日 17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 1 号) 投标人须派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接受招标人委托融资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人必须在祁阳县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接受祁阳县税收管理。 外地公司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祁阳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名义申报纳税;投标人应当对此予以承诺。 招 标 人:祁阳经济开发区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灯塔路 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463270339 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9 招标代理: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王先生 电 话: 073184514358/84510448 邮 箱: 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招标人 招 标 人:祁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祁阳县灯塔路 1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463270339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199 号招标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4514358/84510448 邮 箱: 项目名称 祁阳经济开发区道 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 祁阳经济开发区内 资金来源 业主委托融资资金 出资比例 100%; 资金落实情况 委托融资,与项目建设同步到位; 招标范围 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公共设施等;另外,地下综合管网(包括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弱电管网和燃气管网)项目中开槽挖管沟部分工程由道路提质改造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施工,以及灯塔路与浯溪南路的强电下地的管道 预埋也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 未纳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 ( 1)排水工程中浯溪南路(元结路至灯塔路段)、水亦香路(元结路至灯塔路段)和灯塔路(从渡香路到白竹路段)的污水管道安装工程; ( 2)已纳入祁阳新埠头自来水厂自来水管网铺装工程招标范围的开槽回填部分; ( 3)灯塔路(祁阳大道至渡香路段)的道路改造工程; ( 4)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弱电管网和燃气管网等专业安装工程;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并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730 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进度要求分阶段实施(具体以开工令为准);其中,灯塔路、浯溪南路和长流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要求在 2017 年年底前竣工;其余七条道路的改造工程在 2019 年 8 月底前竣工;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祁阳经济开发区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人资质条 件和信誉 资质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20】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2)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融资)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项目技术 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57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 10 人,每期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3 人、安全员 3 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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