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管员奖惩制度内容摘要:

成 盘点不准确,数据差额较大,由盘点仓管员和工人共罚。 1 、盘点表迟交者罚 款 30 元。 2 、如盘点数据不准 确,造成数据不准, 每一处扣罚 20 元。 收发物料 1 、对来料,仓管员要仔细核对数量,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2 、新来物料暂存于待检验区内,及时通知品质测检; 3 、对于品质检测合格的物料,必须标有绿色标识,仓管员 才予以入库、发料; 4 、对于特采(黄色标识)的物料,生产筛选使用,剩余退 予厂家; 5 、标有红色标识的物料为不合格品,仓管员应将其另存放 不良品存放区,不得发料。 6 、对于未送检、已检测为不良品的物品, 严禁发放给生产 部门使用。 对于违反任一条款 责任者 1 、情节轻微者, 警告一次; 2 、情节严重者, 罚款 50 元。 不良品 退换货 仓管员收到不良品检测报告后, 对来料不良或生产退料不良 的物料, 应及时联络采购, 组织退换货, 对于订单交期较紧 的物料,应及时反映主管或经理处理。 1 、 对 来 料 的 不良 品,及时与采购、 供应商联系,及时 退、换货,不得超 过一周; 2 、对于生产 车间退 回不良品,需要退 货,退货时间不得 超过一个月。 如发现没有及时 反馈信息, 造成退 货困难, 影响订单 交期, 扣罚 20 元。 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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