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电电气公司技术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经营管理与合理化建议 (以下简称管理建议 )由统一归口管理,公司各管理系统 (不含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 )在企业管理工作中实现的现代管理优秀成果均需报,由审查并定期提请公司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具体组织工作参照第九条,第十条进行 )。 第十一条 公司协组织实施的管理建议提请公司评定小组评定,并报备案,具体工作参照第九条,第十条。 □ 审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 技术建议项目必须做到: ,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 签证; 、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改进设备 (备件 )、新的非标设计等必须要有相应的效果证明。 ,上报总工程师。 较大项目须经 3 个月的生产试用验证,连同有关资料上报总工程师。 重大项目须经 6 个月的生产验证,整理全套资料上报,由总工程师组织评定小组评定后,上报总经理。 第十三条 凡经鉴定的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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