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记录内容摘要:

、专检”制度: 以自检为主,操作工人应对自已操作的项目质量,要将隐患消灭在操作之前。 互检是指班组与班组之间,项目部与项目部之间的交流检查,相互督促、相互勉励。 交接检是由工地质检小组或专职质检员牵头组织的专项检查,检查上一步工序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杜绝不合格的工序进入下一轮施工过程。 专检是指项目经理牵头由专职质检员负责的专向检查,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 工序质量检查制度 一、总则: 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经过检查,工序检查的程序可分自检、互检和专检。 项目部应准备一套完整的检查工具、表格、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图籍)等。 二、自检: 项目部质检员组织施工员、专业班组长共同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自查。 自检的范围包括单位工程的所有分项。 自检的依据是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企业(标准)对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 质检员根据检查情况如实记录检查数据,并进行评定,参验人员及时签字认可,内容应详细真实,不得擅自 捏造检查结果。 三、互检: 项目部质检员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班组间互相检查和班组交接检查。 互检的依据是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企业(标准)及(图籍)、(图纸)要求。 四、专检: 由公司质检科或质量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项目部、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等进行专向检查。 专检的内容是由组织专检单位(部门),根据分项工程的重要性来决定,内容可包括:分承包方承包的单位工程、重要分项的自查、技术交底的实施、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等。 专检是指项目部自检并已形成结论的基础上进行,同时核查项目部自 检的真实性。 由专检的组织单位对专检的情况出具检查意见书,指出存在问题。 五、对检查存在的问题项目部应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整改并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重要分部分项验收制度 一、重要分部分项是指技术相对复杂,且对工程质量有着重要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具体应包括:单位工程的地基分项、桩基分项、基础分部、主体分部、预应力分部、网架分项及电梯分项。 二、验收的人员的组织、组成,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代表,地基分项、桩基分项还应组织地质部门,由公 司质检科负责组织项目部负责人、技术人员、重要分项的分包单位共同对验收项目进行验收。 三、验收程序:项目部对验收项目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公司质检科对自检情况进行核查,质检科同时对工程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意见,由项目部负责整改,合格后质检科通知建设单位约定验收时间,并由建设单位通知有关各方。 四、验收前项目部应准备验收项目的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包含验收项目的概况、施工过程、质量自评情况,并准备验收会议室等设施。 五、验收的结论:参验各方在现场进行讨论并行成统一意见,对工程存在问题进行讲 评,项目部记录存在的问题,并逐一整改,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问题严重的,有关各方应再次组织复验。 六、项目部质检员对验收情况进行记录,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参验各方现场签字认可。 质量样板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质量管理条例。 对各班组进行质量交底,并动手示范,做出样板,以样板开路,对不符和要求的项目坚决采取补救措施或推倒重做,返工后在复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每天对各工种、各班组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实测实量,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 对分项工程的操作面上实行“挂牌施工”,标明时间、姓名、验收等级,便于可追溯性,通过挂牌施工分析,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一律采用样板引路,做到参加操作人员“人人心中有标准”。 质检科对完成项目进行验收,符合施工规范和验评标准要求后,给予质量等级的评定,达到质量等级标准,单位工程全面施工。 不合格品的评审处置规定 轻微不合格品的评审有作业班组组织内部人员分析原因,提出处置措施上报项目经理批准,项目质检员跟踪检查验收。 一般不合格品的评审有工程处( 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制订整改措施报质检科批准实施,公司质检员跟踪检查验收。 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有工程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上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邀请业主代表、监理、设计单位和质量主管部门责任人进行评审,分析原因,将处理措施报告或评审报告经总经理签字后,报业主批准实施,质检科跟踪检查验收。 对于重大质量事故按建设部门有关法令处理,必要时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司的不合格品处理方式主要有返工、返修、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或改做它用、拒绝或报废。 返工、返修后产品 应按质量计划要求重新交验,但返修后仍不符和要求的,应向顾客(业主)提出让步申请,取得同意后执行。 降级使用或改做它用,作为次品处理。 顾客、业主提出或分包的不合格品应拒收或报废。 纠正措施实施细则 质检科应采取多种渠道收集有关质量信息,对顾客、设计、监理等部门提出的问题或意见,要及时的进行处理。 有关部门、工程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人员调查不合格产生的原因。 项目经理负责纠正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对轻微不合格品由作业班组评审,负责制订和实施纠正措施,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对一般不合格品由工程处(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评审,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制订和实施纠正措施,由公司质检员进行验证。 对严重不合格品由公司组织评审,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质检科制订并组织实施纠正措施,管理者代表跟踪验证。 对质量体系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有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制订并实施纠正措施,质量体系内审员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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