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论文-社会文化-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警务工作调适内容摘要:

的治安问题增多。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群众必要的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群众自身素质得不到有效提高,农民素质参差不齐。 随着经济建设用地的不断增加,失地农 民数量也在不断增长,虽然失地农民得到了永久补偿,但这部分劳动力由于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没有一技之长,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出现了 “ 有岗位、无技能 ” 的现象,有的无工可做,游手好闲,引发了一系列社会治安问题。 四、正确化解新农村建设中治安问题的战略思考 (一)增强稳定意识是前提 登高才能望远,居安始知思危。 增强稳定意识,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就是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执政和行政,也就是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普通百姓来说,就是要遵纪守法,不做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事情。 在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任何人违反了宪法和法律,都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只有这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才能实现。 每个公民增强了稳定意识,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才牢固,建设新农村才有一个安定的环境。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 “ 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 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 ” 这不仅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所充分证明,也是广大干部群众从经验和教训中得出的共同结论,是人民的共同心声。 重庆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证明,正是有了稳定的社会环境,经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才逐步走向初 具规模和竞争实力的现代化城市。 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还必须注意结合新形势,坚持群众参与原则。 警力有限,民心无穷,要善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动员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同时要积极化解内部矛盾,及时了解新动态,准确把握新倾向,千方百计把影响稳定的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 努力探索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路子,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牢牢夯实在坚固的群众基础上。 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政法工作的主题,研究社会稳定的新问题,开创社会长治久安的新局面。 (二)夯实基层组织是根本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 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农村党员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 新农村目标要求的实现,最终还是要靠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来完成。 因此,在建设新农村中大显身手,是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新农村建设贵在 “ 建设 ” ,无数实践证明,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只要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使他们为新农村建设贡献聪明才智,任何困难和问题都会得到妥善解决。 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中央提出的建设新农村 “20 字 ” 目标 要求,不是几句空洞口号,而是饱含着具体实在的内容, “ 生产发展 ” 和 “ 生活宽裕 ” 是要建设物质文明,“ 乡风文明 ” 是要建设精神文明, “ 村容整洁 ” 是要建设生态文明, “ 管理民主 ” 是要建设政治文明。 无论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还是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都需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不可能是农民群众的自发行为。 而直接组织领导的责任,必然是由 “ 一线堡垒 ” 和一线党员来承担。 比如,要实现 “ 生产发展 ” ,就需要党组织和党员带领群众搞好企业、养殖业、种植业等,多创经济效益,并以此带动和保障粮食生产,使各项生产呈现出一派丰收景象。 再比如 ,要实现 “ 乡风文明 ” ,就需要党员带头学雷锋、树新风、讲奉献,爱党、爱国家、爱集体。 在正村风、民风、家风、社会风气等方面,当好领头雁。 在 “ 村容整洁 ” 方面,也需要党组织和党员在绿化、美化、亮化等方面多动些脑子,使自己的村庄变得树木葱茏,花草相映,干净整洁,清新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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