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e__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内容摘要:

、排水工程施工 铺反滤层前,应将基面用挖除法整平,对个别低洼部分,应采用与基面相同土料或反滤层第一层滤料填平。 反滤层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铺筑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 好样桩、备足反滤料; 2 不同粒径组的反滤料层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应由底部向上按设计结构层要求逐层铺设,并保证层次清楚,互不混杂,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 4 分段铺筑时,应使接缝层次清楚,不得发生层间错位、缺断、混杂等现象; 5 陡于 1:1的反滤层施工时,应采用挡板支护铺筑; 6 已铺筑反滤层的工段,应及时铺筑上层堤料,严禁人车通行; 7 下雪天应停止铺筑,雪后复工时,应严防冻土、冰块和积雪混入料内。 土工织物作反滤层、垫层、排水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2 1 土工织 物铺设前应进行复验,质量必须合格,有扯裂、蠕变、老化的土工织物均不得使用; 2 铺设时,自下游侧开始依次向上游侧进行,上游侧织物应搭接在下游侧织物上或采用专用设备缝制; 3 在土工织物上铺砂时,织物接头不宜用搭接法连接; 4 土工织物长边宜顺河铺设,并应避免张拉受力、折叠、打皱等情况发生; 5 土工织物层铺设完毕,应尽快铺设上一层堤料。 堆石排水体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实施,施工时不得破坏反滤层,靠近反滤层处用较小石料铺设,堆石上下层面应避免产生水平通缝。 排水减压沟应在枯 水期施工,沟的位置、断面和深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排水减压井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并参照有关规范的要求施工。 钻井宜用清水固壁,并随时取样、绘制地质柱状图,钻完井孔要用清水洗井,经验收合格后安装井管,每口井均应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堤身与建筑物接合部施工 土堤碾压施工,分段间有高差的连接或新老堤相接时,垂直堤轴线方向的各种接缝,应以斜面相接,坡度可采用 1:3~ 1:5,高差大时宜用缓坡。 土堤与岩石岸坡相接时,岩坡削坡后不宜陡于 1:,严禁出现反坡。 在土堤的斜坡结合 面上填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随填筑面上升进行削坡,并削至质量合格层; 2 削坡合格后,应控制好结合面土料的含水量,边刨毛、边铺土、边压实; 3 垂直堤轴线的堤身接缝碾压时,应跨缝搭接碾压,其搭接宽度不小于。 土堤与刚性建筑物(涵闸、堤内埋管、混凝土防渗墙等)相接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物周边回填土方,宜在建筑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50%~ 70%的情况下施工; 2 填土前,应清除建筑物表面的乳皮、粉尘及油污等;对表面的外露铁件(如模板对销螺栓等)宜割除,必 要时对铁件残余露头需用水泥沙浆覆盖保护; 3 填筑时,须先将建筑物表面湿润,边涂泥浆、边铺土、边夯实,涂浆高度应与铺土厚度一致,涂层厚宜为 3mm~ 5mm,并应与下部涂层衔接;严禁泥浆干固后再铺土、夯实; 4 制备泥浆应采用塑性指数 Ip大于 17的粘土,泥浆的浓度可用 1:~ 1:(土水重量比): 5 建筑物两侧填土,应保持均衡上升;贴边填筑宜用夯具夯实,铺土层厚度宜为 15cm~20cm。 浆砌石墙(堤)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面高差应不大于。 碾压土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并做成中央凸起向两侧微倾。 当降小雨时,应停止粘性土填筑; 2 粘性土填筑面在下雨时人行不宜践踏,并应严禁车辆通行。 雨后恢复施工,填筑面应经晾晒、复压处理,必要时应对表层再次进行清理,并待质检合格后及时复工; 3 土堤不宜在负温下施工;如具备保温措施时,允许在气温不低于 10℃ 的情况下施工; 4 负温施工时应取正温土料;装土、辅土、碾压、取样等工序,都应采取快速连续作业;土料压实时的气温必须在 1℃ 以上; 5 负温下施工 时,粘性土含水量不得大于塑限的 90%;砂料含水量不得大于 4%;铺土厚度应比常规要求适当减薄,或采用重型机械碾压; 13 6 填土中不得夹冰雪。 气温 5℃ 以下吹填筑堤应连续施工,若需停工时应以清水冲刷管道,并放空管道内存水。 浆砌石、混凝土墙(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小雨中施工,宜适当减小水灰比,并做好表面保护;施工中遇中到大雨时,应停工,并妥善保护工作面;雨后若表层砂浆或混凝土尚未初凝,可加铺水泥砂浆后继续施工,否则,应按工作缝要求进行处理: 2 浆砌石在气温 0~ 5℃ 施工时,应注意砌筑层表面保温;气温在 0℃ 以下又无保温措施时,应停止施工; 3 低温下水泥砂浆拌和时间宜适当延长,拌合物料温度应不低于 5℃ ; 4 浆砌石砌体养护期气温低于 5℃ 时 ,砌体表面应予保温 ,并不得向砌体表面直接洒水养护; 5 混凝土低温下施工,应符合 SDJ207— 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7 防护工程施工 坝式护岸和墙式护岸的施工,应分别按照本规范。 堤(岸)坡防护包括护脚、护坡、封顶三部分,一般施工时先护脚、后护坡、封顶。 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抛石、抛土袋、抛柴枕、抛石笼、混凝土沉井和土工织物软体沉排等方式护脚时,应根据护脚工程部位的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抛石护脚 1) 石料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抛投时机宜在枯水期内选择; 3) 抛石前,应测量抛投区的水深、流速、断面形状等基本情况; 4) 必要时应通过试验掌握抛石位移规律; 5) 抛石应从最能控制险情的部位抛起,依次展开; 6) 船上抛石应准确定位,自下而上逐层抛投,并及时探测水下抛石坡度、厚度; 7) 水深流急时,应先用较 大石块在护脚部位下游侧抛一石埂,然后再逐次向上游侧抛投。 2 抛土袋护脚 1) 装土(砂)编织袋布的孔径大小,应与土(砂)粒径相匹配: 2) 编织袋装土(砂)的充填度以 70%~ 80%为宜,每袋重不应少于 50kg,装土后封口绑扎应牢固; 3) 岸上抛投宜用滑板,使土袋准确入水叠压; 4) 船上抛投土(砂)袋,如水流流速过大,可将几个土袋捆绑抛投。 3 抛柴枕护脚,应按附录。 4 抛石笼护脚 1) 石笼大小视需要和抛投手段而定,石笼体积以 ~ ; 2) 应先从最能控制险情的部位抛起,依次扩展,并适时进行水下探测,坡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抛完后,须用大石块将笼与笼之间不严密处抛填补齐。 5 混凝土沉井护脚 1) 施工前应将质量合格的混凝土沉井运至现场; 2) 将沉井按设计要求在枯水时河滩面上准确定位; 14 3) 人工或机械挖除沉井内的河床介质,使沉井平稳沉至设计高程; 4) 向混凝土沉井中回填砂石料,填满后,顶面应以大石块盖护。 6 土工织物软体沉排护脚,应按附录。 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砌石、现浇混凝 土、预制混凝土板、植草皮、植防浪林等方式进行护坡时,应分别按以下要求实施: 1 砌石护坡 1) 按设计要求削坡,并铺好垫层或反滤层; 2) 干砌石护坡,应由低向高逐步铺砌,要嵌紧、整平,铺砌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 浆砌石护坡,应做好排水孔的施工,并符合本规范 ; 4) 灌砌石护坡,要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并做好削坡和灌入振捣工作。 2 用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板护坡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 草皮护坡,应按设计要求选用适宜草种,铺植要均匀,草皮厚度不应小于 3cm,并注意 加强草皮养护,提高成活率。 4 护堤林、防浪林应按设计选用林带宽度、树种和株、行距,适时栽种,保证成活率,并应做好消浪效果观测点的选择。 8 管理设施施工 堤防沉降、位移观测基点和河道、水文观测、水准点埋设及渗流测压管安装,均应按设计要求与堤防施工进度密切配合。 埋没安装前,设备应经检查率定合格,并编号存放备用。 埋没安装时,应确保施工质量,若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更换,并作好记录。 埋设安装后,应由施工单位按 SL60- 94《土石 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观测记录,待竣工验收时移交管理单位。 、通信设施施工 上堤道路、堤顶路面等交通设施施工,应参照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通信设施安装架设,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通信、建筑行业标准的规定。 通信设施安装架设的图纸和施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在竣工验收时移交给管理单位。 堤防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设施以及环境绿化、美化设施的施工,应符合各自相应行业标准的规定。 防汛土石料场、防汛仓库、防汛屋等防汛抢险设施 ,应按设计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施工。 里程碑石、管理段的标志以及重要堤段的照明设施应按设计要求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实施。 9 加固与扩建 堤防加固、扩建前,应对加固、扩建设计文件进行研究,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和实施步骤。 堤防加固、扩建施工,应提前做好施工准备,适时开工,按期完工;需分年(分期)施工的,应安排好度汛准备措施。 15 有隐患的老堤,应先进行隐患处理,然后再进行加高培厚等施工。 土堤堤身渗漏通道、生物洞穴等隐患 用灌浆处理时,应符合 SD266- 88《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的规定。 砌石护坡加固,应在汛期前完成;当加固规模、范围较大时,可拆一段砌一段,但分段宜大于 50m;垫层的按头处应确保施工质量,新、老砌体应结合牢固,连接平顺。 当堤防加固采用混凝土防渗墙、高压喷射、土工膜截渗或砂石导渗等技术时,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采用放淤加固堤防时: 1 应遵循利用涵闸、泵站抽引汛期高含砂水流的原则; 2 淤填面应基本平整,并预留足够沉降量; 3 机(船)作业时,机(船)应与 堤身保持一定距离。 采用吹填进行堤防加固时,应符合本规范 sL17— 90《硫竣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老堤加高培厚,必须清除结合部位的各种杂物,并将堤坡挖成台阶状,再分层填筑。 新、者堤结合部位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 用放淤或吹填法进行堤防扩建时,应符合本规范。 10 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检查体系,分别承担工 程质量的自捡和抽检任务,实行全面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所需资质条件以及工程质量检验的职责范围、工作程序、事故处理、数据处理等要求,均应符合 sL176— 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的规定。 应保证检测成果的真实性,严禁伪造或任意舍弃成果;质量检测记录应妥善保存,严禁涂改或自行销毁。 堤防工程施工质量应包括内部质量和外观质量。 在现场以目测、手测法为主,辅以简易试验,鉴别筑堤土料的土质及天然含水量,方法见附录 A。 发现料场土质与设计要求有较大出入时,应取代表性土样做土工试验复验。 应检查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本规范第 5章有关条款的要求。 应根据堤基处理措施的相应技术标准要求,确定质检的项目和方法。 技术性较复杂的堤基处理,应检查施工工艺和参数是否与施工试验相同,并符合相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土料碾压筑堤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堤身填筑施工参数应与碾压试验参数相符。 2 土料、砾质土的 压实指标按设计干密度值控制;砂料和砂砾料的压实指标按设计相对密度值控制。 16 3 压实质量检测的环刀容积:对细粒土,不宜小于 100cm3(内径 50mm);对砾质土和砂砾料,不宜小于 200cm3(内径 70mm)。 含砾量多环刀不能取样时,应采用灌砂法或灌水法测试。 若采用《土工试验方法标准》规定方法以外的新测试技术时,应有专门论证资料,经质监部门批准后实施。 4 质量检测取样部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取样部位应有代表性,且应在面上均匀分布,不得随意挑选,特殊情况下取样须加注明; 2) 应在压实层厚 的下部 1/3处取样,若下部 1/3的厚度不足环刀高度时,以环刀底面达下层顶面时环刀取满土样为准,并记录压实层厚度。 5 质量检测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次检测的施工作业面不宜过小,机械筑堤时不宜小于 600m2;人工筑堤或老堤加高培厚时不宜小于 300m2; 2) 每层取样数量:自检时可控制在填筑量每 100m3~ 150m3取样 1个;抽检量可为自检量的 1/3,但至少应有 3个; 3) 特别狭长的堤防加固作业面,取样时可按每 20m~ 30m一段取样 1个; 4) 若作业面或局部返工部位按填筑量计算的取 样数量不足 3个时,也应取样 3个。 6 在压实质量可疑和堤身特定部位抽样检测时,取样数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检测成果仅作为质量检查参考,不作为碾压质量评定的统计资料。 7 每一填筑层自检、抽检后,凡取样不合格的部位,应补压或作局部处理,经复验至合格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 8 土堤质量评定按单元工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元工程划分:筑新堤宜按工段内每堤长 200m~ 500m划分一个单元,老堤加高培厚可按填筑量每 5000m3划分一个单元; 2)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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