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柜面业务应知应会手册内容摘要:

鉴预留手续时,应根据客户提交的开户申 请书相关信息,经会计主管审核、授权打印印鉴卡信息并登记《中国建设银行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同时登记《中国建设银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簿》交由客户签收。 客户应在已打印相关信息的印鉴卡正面加盖预留印鉴,在印鉴卡背面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柜员审核客户预留印鉴无误后在印鉴卡上登记启用日期,并在印鉴卡(客户留存联)背面加盖“业务用公章”退客户。 47.存款人如何预留银行印鉴。 ( 1)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银行印鉴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 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 2)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银行印鉴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3)存款在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应与预留银行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保持一致;预留银行印鉴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 ( 4)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预留银行印鉴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所载的投资个人签章(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 ( 5)个体工商户凭营业 执照以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银行印鉴为“个体户***”印章加其本人签名或盖章。 (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成立清算组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应与清算组的全称及公章一致。 48.开户单位因名称变更等原因需变更预留银行印鉴中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应如何办理。 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变更申请书》、开户许可证、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名称的相关证明文件、印鉴卡(客户留存联)以及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9.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等原因需变更个人名章的,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哪些相关证件。 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等原因需变更个人名章的,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变更申请书》、营业执照(变更法定代表人等的应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和印鉴卡(客户留存联)。 50.开户单位变更预留银行印鉴中的授权代理人签章应如何办理。 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变更 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撤销原授权并对新的代理人授权的授权文件、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和印鉴卡(客户留存联)。 51.开户单位因印鉴磨损等原因需要更换预留银行印鉴中的公 章、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名章应如何办理。 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变更申请书》、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和印鉴卡(客户留存联)。 52.开户行对客户更换预留银行印鉴中的签章应如何办理。 ( 1)开户行对客户提交的有效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查,包括: 、账号户名是否一致; 、经办人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授权办理的授权书是否有效; ;变更理由是否合理; (客户留存联)与《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登记的号码是否相符,预留印鉴是否一致,是否盖有本行“业务用公章”。 ( 2)经办柜员审核无误后,将全套旧印鉴卡加盖“已更换”戳记,登记《中国建设银行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备注栏注明“已变更”),《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变更申请书》加盖业务用公章后一联交客户,一联与全套旧印鉴卡随当日凭证装订保管。 ( 3)经办柜员 按照有关规定为客户办理新印鉴预留手续后,客户在《中国建设银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情况登记簿》上签收,并在新印鉴卡背面加盖全套旧印鉴及公章后,由经办柜员在新印鉴卡上注明启用日期及旧印鉴卡装订日期。 ( 4)变更后的印鉴启用日期为申请日次日;新印鉴启用前(不含启用日)签发且在有效提示付款期内的票据,按新印鉴卡背面的旧印鉴验印。 53.客户销户时,若已将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预留印鉴先行销毁,开户行应要求其出具哪些证明,才能为其办理销户手续。 客户销户时,若已将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预留印鉴先行销毁,开户行应要求其出具身份证明 文件、工商管理局销毁印章的证明、印模的有效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在确认其身份无误后方可为其办理销户手续。 54.客户预留印鉴挂失后,原印鉴卡怎样处理。 自挂失之日起十二日后,若客户已重新刻制印鉴并办理印鉴预留手续,开户行应在原全套印鉴卡加盖“已更换”戳记随当日凭证装订保管,登记《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备注栏注明“挂失已补办”),并在新印鉴卡上注明原印鉴卡装订日期。 自挂失之日起十二日后,若客户仍未重新刻制印鉴并办理印鉴预留手续,原印鉴卡仍然保留在印鉴册内,直至客户重新办理新印鉴预留手续后根据上款规定将原印鉴卡装 订保管。 55.客户领取印鉴卡后虽经联系未能送回的如何处理。 客户领取印鉴卡未能送回的,由经办柜员(或客户经理)进行催收,本地超过 3 个工作日(自领取之日起算),异地超过 10 个工作日且确实无法收回的,应由经办柜员(或客户经理)书面说明相关情况,经会计主管签字授权后视同注销处理,将说明随当日凭证装订。 同时 登记《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在“备注”栏注明“客户领用未送回”。 56.客户预留印鉴模糊不清或不规范,印鉴卡如何处理。 客户预留印鉴时印模不规范或模糊不清时,应要求客户交回印鉴卡(客户留存联),与本行留存印 鉴卡进行核对无误后,为其办理更换手续。 原印鉴卡加盖“作废”戳记,由经办人员在印鉴卡上注明原因,随当日凭证装订,并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备注”栏注明作废原因。 57.因柜员操作原因造成印鉴卡表面不清晰的,印鉴卡如何处理。 因柜员操作原因造成印鉴卡表面不清洁、破损而无法使用的,由经办柜员在印鉴卡上注明原因,更换全套新印鉴卡交客户签章,同时将作废的印鉴卡上加盖“作废”戳记,随当日凭证装订保管,并在《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备注”栏注明作废原因。 58.开户单位因预留印鉴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挂失单位公章应如何 办理。 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工商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相关证明、印鉴卡(客户留存联)。 59.开户单位因预留印鉴发生遗失、被盗等情况挂失单位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名章应如何办理。 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交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印鉴卡(客户留存联)。 60.开户行对客户挂失预留银行印鉴应如何 办理。 ( 1)开户行为客户办理印鉴挂失手续时,应在原印鉴卡上注明挂失手续办妥日期及“已挂失”。 ( 2)补办印鉴预留手续的客户应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变更申请书》,按照客户预留印鉴变更的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印鉴预留手续(新印鉴卡背面不加盖原预留印鉴)。 新印鉴启用日不得早于办妥挂失手续日次日。 ( 3)自挂失之日起十二日后,若客户已重新刻制印鉴并办理印鉴预留手续,开户行应在原全套印鉴卡加盖“已更换”戳记随当日凭证装订保管,登记《印鉴卡使用情况登记簿》(备注栏注明“挂失已补办”),并在新印鉴卡 上注明原印鉴卡装订日期。 ( 4)自挂失之日起十二日后,若客户仍未重新刻制印鉴并办理印鉴预留手续,原印鉴卡仍然保留在印鉴册内,直至客户重新办理新印鉴预留手续后根据上款规定将原印鉴卡装订保管。 61.个人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印章或更换签字人时应如何办理。 个人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印章应向其银行出具经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银行应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凭以办理预留银行签章的变更。 62.什么是“三票”、“一卡”、“三方式”。 “三票”指的是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和 支票;“一卡”指的是信用卡;“三方式”指的是汇兑、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 63.银行支付结算方式有哪几种。 按实现的方式不同可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64.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如何签章。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65.银行汇票的代理解付行在受理持票人提示付款时遇哪些情况的汇票应办理查询。 ( 1)对于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银行汇票。 ( 2)压数机漏压或压印金额模糊不清的汇票。 ( 3)汇票专用章不清的汇 票。 ( 4)密押有误或漏压的汇票。 ( 5)印刷质量有问题的汇票。 ( 6)大额的转账银行汇票。 代理付款行不予退票应向出票行发出查询。 ( 7)代理其他商业银行办理全国银行汇票业务,对出票金额为100 万元(含)以上的银行汇票,代理付款行须向代理机构查询确认后方可兑付。 66.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如何签章。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 67.对 2020 年新增银行承兑汇票的收费如何管理。 为有效控制银行承兑汇票风险, 2020 年总行要求新增承兑汇票业务除按规定收 取承兑手续费外,需加收承兑汇票承诺费,对发生承兑垫款的客户,在垫款清收前,一律停办该客户所有新的授信业务,并且除全额保证金外,各行原则上不得办理单张金额 10 万元以下的承兑。 68.哪些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 1)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 ( 2)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 ( 3)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面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 ( 4)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 69.对区域性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有何限制。 仅限于在本区域内 背书转让。 70.票据背书转让时应如何记载。 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并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 71.何谓“背书连续”。 背书连续是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 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背书的连续只是指转让,不包括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72.背书如何粘单。 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 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 上规定的粘贴处。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73.何谓票据时效。 法律对票据时效有何规定。 票据时效是指票据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即引起票据权利消灭的制度。 ( 1)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 ( 2)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2 年。 ( 3)支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 ( 4)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 ( 5)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 起诉讼之日起 3 个月。 (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0 条,票据时效发生中断的,只对发生时效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 74.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哪些事项更改后,票据和结算凭证无效。 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 75.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的提示付款期分别是多长时间。 ( 1)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汇票到期日起 10 日。 ( 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 1 个月。 (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 个月。 ( 4)支票的提示 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 10 日。 超过提示付款期,银行不予受理。 76.票据债务人在哪些情况下对持票人不能拒绝付款。 ( 1)与出票人之间有抗辩事由。 ( 2)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有抗辩事由。 77.持票人如何实施追索。 持票人实施追索,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 78.持票人实施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哪些费用。 ( 1)被拒绝付款的金额。 ( 2)票据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 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79.哪些票据可以申请挂失止付。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 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80.哪些票据不能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81.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起多少日内未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可以向持票人付款。 12 日内。 82.银行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有哪些。 ( 1)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 3)出票金额。 ( 4)付款人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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