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 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 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五条 注意保守工作秘密,严禁将含有工作秘密性质的财政数据、资料发布到对外网站上或者在内部网上任意共享。 操作人员的密码要互相保密,严禁串用,为安全起见应不定期更换自己的口令,口令应设置为 6 位数以上。 如泄漏密码造成损失,由密码所有者负责。 第六条 严禁将计算机及有关设施借给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七条 重视数据备份工作,可将数据备份到网络服务器上。 每年将需要保存的数据刻成光盘保存。 第八条 操作人员关机离 开办公室前,应将计算机系统的电源连接断开。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财政所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全所每笔财务事项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 各会计岗位要按月及时做账,不得拖延。 总预算会计要按季对其他岗位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第四条 财政所长负责按季对总预算会计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进行稽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第五条 会计岗位之间要按季对账务进行互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纠正。 第六条 支出业务发生后,先由出纳会计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再报所长审核;所长审核后,由镇长进行签批。 不真实、不合法的单据,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 财政所长、各岗位会计应按记账凭证所列业务职责范围,加强对各业务环节的审核。 第八条财政所内实行严格的印章、支票分管制度。 廉政建设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所廉政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 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现象的发生。 全体财政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八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搞吃、拿、卡、要、送; 二、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金)和宴请; 三、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杜绝用公款支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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