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常态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方案(精简版内容摘要:

督查小组,由组长负责召集小组成员每月开展 4 次以上(每周至少 1 次)的集中明察暗访。 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督查小组应及时向被督查 单位反馈、要求单位及相关人员限期整改。 每月工作结束后,各督查小组应在次月 5 日前形成书面工作情况报告报县专项巡查办。 情况报告应包括当月开展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并依据《县作风建设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等内容。 县专项巡查办根据督查小组每月发现问题及问责处理情况,视情下发明察暗访通报。 三、组织领导 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