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异常管理标准内容摘要:

生产部门应对责任单位的根本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追踪。 二、相关规定 异常工时计算规定 ⑴、当 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 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的状况规定影响度)。 ⑵、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 ⑶、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作业速度放慢(可能同时也增加人力投入)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实际影响比例计算。 ⑷、异常损失工时不足’ %分钟时,只作口头报告或填入《生产日报表》不另行填具《异常报告单》。 各部门责任的判定 ⑴、开发部责任 ①、未及时确认零件样品。 ②、设计错误或疏忽。 ③、设计延迟。 ④、设计临时变更。 ⑤、设计资料未及时完成。 ⑥、其他因设计开发原因导致的异常。 ⑵、生产部责任 ①、生产计划日程安排错误。 ②、临时变换生产安排。 ③、物料进货计划错误造成物料断料而停工。 ④、生产计划变更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⑤、未发制造命令。 ⑥、其他因生产安排、物料计划而导致的异常。 ⑶、采购部责任 ①、采购下单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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