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内容摘要:

情况。 原因初步进行判断。 分析原因切不可急燥武断,只要不至产生严重恶化,可以继续观察一段时间。 急于求成,往往不能对症下药,造成多次返工不良后果。 报告程序 轻微质量问题记载于施工日记。 一般事故以工程联系单形式立即向监理单位通报(必要时可先直接报告施工单位 ),限期处理解决,并将事故状况,解决方法和结果在工程月报中向 项目 总工程师报告。 重大事故应立即专题报告,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交监理单位,一份交施工单位的上级技术部门,一份交总工程师,一份留底备查。 项目经理应随即迅速收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包括摄录像和测量资料 ),给处置事故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 轻微事故由 质检 或 现场 工程师自己或指令 现场负责人 当场监督整改解决,不留隐患。 经常性地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虽然性质轻微,但应升级作为一般事故处理。 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 和相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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