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让协议-简单版本内容摘要:

文件。 甲、乙双方共同向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提交以下文件: a) 该项目转让申请表; b) 经甲、乙双方签署并由上海市公证处公证的本合同。 c)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要求审核的其他文件。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对该项目的转让核准登记后,将按其规定向乙方颁发有关该项目的房地产权证,由乙方办理领证手续。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向乙方颁发该项 目房地产权证的发证日期,即为该项目转让完毕日。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领证,则该项目转让完毕日应当以自上海市房地产登记处核准该项目房地产权证的发证日期起的第七日为准。 该项目转让完毕后,乙方凭新发的房地产权证向上海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手续、向上海市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手续、向上海市建设工程质监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手续等系列证照变更手续,甲方及时予以资料等方面的协助与配合。 10 因该项目转让合同签署、公证、转让登记及证照变更所涉及的各项税收及费用,由双方按法律规定承担。 如法律法规 未有规定的,由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共有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共有及分摊 鉴于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二期共用 [*]地块,且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的大部分单元已由甲方实现出售的客观现况,甲、乙双方确认本次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所涉及的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与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共同共有,本次转让对该地块不予划分。 第十六条 鉴于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为住宅楼,而 [某某项目全称 ]的二期为商业办公楼,从完善一期、二期日后的保安、保洁等管理角度出发,甲乙双方约定在该项目转让完毕后按照 本协议附件五《 [某某项目全称 ]位置地形图》的指示位置建造内墙作为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与二期的地理位置界限。 内墙经双方商定设计与建造方案后由乙方负责建造,建造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 50%:50%同比例分担。 第十七条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建造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及二期之间的内墙时应当告知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业主委员会并取得其认可。 唯甲乙双方确认,无论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业主委员会及其业主的对内墙位置及建造事项态度如何,均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各条款的效力以及该项目转让的效力。 第十八条 甲 、乙双方商定,甲乙双方在受让该项目从事开发、经营的过程中应当依法协调并处理与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依法使用、处置共用的设备、设施、道路、通道、绿化等。 11 第七章 债权债务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承担 甲方承诺, 在本合同生效前就 [某某项目全称 ]甲方已发生之债务由甲方承担,但电梯安装费、污水排出费由乙方承担。 就甲方关于 [某某项目全称 ]建设前期已支付的部分配套费,甲方同意乙方无须返还。 [某某项目全称 ]一期超出政府规定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由甲方承担补地价的责任。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该项目交付日 前,不与任何第三方就该项目发生任何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发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第二十条 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 自本项目交付日起,乙方应当承担关于 [某某项目全称 ]的全部费用,包括在后续开发、建造、竣工、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费用、设备费用、配套费、增容费、以及竣工建筑面积超出现有设计许可面积所涉及的地价、配套增容等费用。 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乙方承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交付日,乙方就该项目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 费用。 甲乙双方对甲方就 [某某项目全称 ]已经向上海市档案局支付档案保证金人民币 [*]元之处置作出以下约定: ⑴ 乙方应在收到上海市档案局退回的关于 [某某项目全称 ]全部或部分档案保证金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所收款项如数支付甲方。 ⑵ 若乙方在 [某某项目全称 ]竣工前将建设工程全部转让他人,则乙方应在转让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档案保证金人民币 [*]元全部支付甲方。 第二十一条 转让价不变 12 甲、乙双方约定,无论 [某某项目全称 ]竣工实测建筑面积的最终结果为何,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第四章第九条所确定的 转让价保持不变。 届时,甲乙双方均无权向对方提出调整本合同转让价的要求。 第八章 项目交付标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交付 甲、乙双方约定以该项目转让完毕日该项目建设工程的工程现状作为该项目建设工程的交付标准。 自该项目交付日起,该项目即交付由乙方接管并负责维护、清洁、保养、保安等管理,但双方应于该项目交付日办理该项目移交手续,自该项目交付日前发生的维护、清洁、保养、保安等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已进场设备交付 本合同附件四所列明的已进场机电设备将连同该建设工程同时转让、交付予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在数量上以该项目转让完毕之日上述已进场设备的现状作为交付标准。 有关该等设备的开箱结果、是否损坏、是否适用、以及安装、使用质量、保修、维修等一切后续事务均与甲方无涉而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乙方就有关上述设备引发的后续事务需甲方配合的,甲方予以协助,因此而产生的费用、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当尽量将上述已进场机电设备之购买合同、已付款发票及付款凭证等资料复印件(经甲方盖章)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提供予乙方。 上述设备保证所有权没有争议。 第二十四条 视同交付 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该项目交付日办理完成交接,应视为甲方已于该项目交付日将该项目交付于乙方。 有且仅发生前述情况时,乙方无权对该项目之建设工程的工程现状及进场设备的数量、质量等全部状况提出异议。 13 第二十五条 风险承担 该项目交付日前的项目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该项目交付日后乙方全面行使该项目所有者的权利,同时承担该项目所有者的风险。 但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该项目交付日将项目交付乙方的,项目风险仍由甲方承担。 第九章 车位保留 第二十六条 为满足甲方继续开发 [某 某项目全称 ]三期的车位规划要求,甲、乙双方同意本次在建工程转让范围内并不包括 [某某项目全称 ]部分地下车库。 第二十七条 待甲方取得 [某某项目全称 ]预测报告后,甲方同意分配 [*]车位(含平面车位、机械立体车位、人防车位等)予乙方。 车位具体编号及位置由甲乙双方届时商定,并以补充合同形式明确。 甲乙双方在分配平面车位、机械车位、人防车位等时应本着平等协商之原则,以各类型车位量占各自所得车位总量的相同比例划分各类型车位予甲乙双方。 第二十八条 尽管本合同约定部分地下车库由甲方保留所有,但从工程。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