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人社发〔20xx〕47号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xx年修订版内容摘要:

以上(至少有 2 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20 年修订版) ( 赣人社发〔 2020〕 47 号 ) 8 (二)发表高质量论文:理工类 7 篇以上,文科类 8 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 2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三)发表高质量论文:理工类 6 篇以上,文科类 7 篇以上(均要求至少有 1篇在 CSSCI 源期刊或 CSCD 期刊上发表或被 SCI、 EI、 ISTP 收录,且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在核心刊物上发表高质量论文 5 篇以上(至少 2 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第七条 破格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如下条件: 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 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 或获得省(部)级政府荣誉称号(排名第一)。 第八条 优秀教学型教师业绩及论文、论著条件 年均授课超过 300 课时,教学业绩突出,且获得下列荣誉之一者,其 “ 业绩条件 ” 视同符合晋升要求,且 “ 论文、论著条件 ” 中核心刊物论文数量可减少 1 篇。 一、获国家级教学类成果奖或省级教学类成果二等奖(排名前三)。 二、入选国家 “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 项目 1 项(排名前三)。 三、入选 “ 江西省高等教 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 项目 1 项以上(排名第一)。 四、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荣誉称号。 五、指导本校学生参加 专业竞赛并获国家级二等奖(排名前二)或省级一等奖(排名第一)。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20 年修订版) ( 赣人社发〔 2020〕 47 号 ) 9 江西省高等学校 讲师 资格条件 第一条 评定标准 讲师须对本学科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良好;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作,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 1 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 2 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 3 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满 2 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 2年。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20 年修订版) ( 赣人社发〔 2020〕 47 号 ) 10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 4 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 4 年。 (三)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满 4 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 3 年者,取得现资格以 来,如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均授课 60 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地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 教学效果良好,本科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全过程地承担一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从事管理工作的同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较好业绩。 四、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较好业绩,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综合表彰。 五、在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第五条 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二、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的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含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 1 项;或主持在研市 (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艺术类教师指导(排名前三)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比赛或省级专项展(奖)获三等奖;体育类教师(排名前三)指导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体育运动竞赛获团体或个人前三名;其他学科教师指导(排名前三)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广告设计、数学建模竞赛等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20 年修订版) ( 赣人社发〔 2020〕 47 号 ) 11 第六条 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1 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 3篇以上;或参与编写论著(本人撰写不少于 5 万字)。 第七条 破格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如下 条件: 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厅)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市(厅)级政府荣誉称号(排名第一)。 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020 年修订版) ( 赣人社发〔 2020〕 47 号 ) 12 江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词语的特定解释 一、 “ 国家级奖励 ” 是指国家科学技术奖。 中宣部 “ 五个一工程 ” 奖、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奖等奖项视同国家级奖励。 “ 省(部)级奖励 ” 是指省(部)科学技术奖、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定期评选的相关奖项等。 省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省委宣传部 “ 五个一工程 ” 奖视同省(部)级奖励。 “ 市(厅)级奖励 ” 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对应的奖项。 凡获奖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 “ 国家级科研课题 ” 是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包括 “973” 计划项目、“863” 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等。 教育部教研项目、中宣部 “ 五个一工程 ” 项目、其他部委重点项目及课题经费文科单项达 15万元、理工科单项达 50万元的横向课题,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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