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yqp内容摘要:

品牌规格型号的新部件,只收零配件成本,不加收其它任何费用。 (二)培训要求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采购的软硬件系统及采用的相关技术,在 投标文件中提出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定后征得用户方同意后实施。 中标人在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场有义务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现场培训。 投标人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培训内容: 1)服务器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2)视频监控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3)网络设备使用与维护; 4)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软件的操作与维护。 中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计算机、网络环境、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所有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六、完工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 起 30 日历天 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交 付采购人使用。 七、到货验收 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7 要求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 开箱后,中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中标人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记录作为验收文档之一。 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设备的全部有关产品说明书、原厂家安装手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单位。 八、安装、调试及验收 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的工程计划安排,派出足够的 恰当的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负责安装和调试,并负责安装调试设备到最佳状态,达到项目验收标准。 调试: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调试。 验收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货物加以改进,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为止。 验收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及相关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投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要求改进,或不能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其他要求 本用户需求 书中标注“★”条款不得作负偏离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标设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相关资料、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等相关资料。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须包含设备、运费、布线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中标后不能在中标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需求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并且投标报价包含此部分的价格。 投标产品的质量及性能应达到或超过本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技术指标。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关键设备及软件平台(数字硬盘录像机、红外防水枪型摄像机、中央控制服务器)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技术参数确认表。 其余设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列出具体参数或功能,如果投标人不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技术参数确认表或者只注明“符合”或“响应”,将可能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扣分。 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 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 等知识产权的起诉。 十、付款方式 本项目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 合同清单内的全部设备及软件送达、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经过 采购方整体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95%作为一期付款; 余下合同总额的 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年后 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采 购人”是指: 肇庆市第一中学。 “监管部门”是指:肇庆市端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 肇庆市第一中学。 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 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5.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等通讯形成文件。 6. 禁止事项 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投标人不得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1 7. 保密事项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 (即采购项目内容 )、图纸、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资料,投标人获得后,应对其保密。 除非采购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 开标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 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 8. 投标人知悉 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与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所有影响本采购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有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9. 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 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采购项目内容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 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2.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2 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本次招标不召开答疑会。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 每个投标人。 1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投标人在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否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澄清和修改文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 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4.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 其与招标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6.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如下: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投标保证金收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3)商务部分:投标人情况介绍表、同类项目业绩介绍表、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3 项)响应表、一般 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评标权值及评分细则表》中商务部分资料(如有)等。 4)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技术需求(“★”项)响应表、一般技术需求响应表、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表及其证明材料、履约进度计划表、服务承诺书、承诺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实施方案及其它重要事项说明等技术部分资料。 5)价格部分: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明细报价表等。 6)其他 注:为避免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出现差异,各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分类目录按顺序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本目录只作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扩展、增加。 投标文件若涉及商业秘密内容,应明确列出。 未列出的内容视为可公开内容。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用 A4纸装订成册。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投标人必须对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7.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 投标人资格性文件的编制要求(但不限于以下):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 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省级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 4)投标主要设备(数字硬盘录像机、红外防水枪型摄像机、中央控制服务器)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如为代理商); 5)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商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6)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管理平台软件开发商出具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授权书(如项目名称:肇庆市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园安防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ZY/ 肇庆市兆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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