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洋口农场公租房一期工程1-7楼、8-12楼内容摘要:

人关于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异议或投诉 ), 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的,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 投标人不提供商务标电子标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25.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 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 招标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属于重大偏差 ,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未标明正、副本,或正、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格式中凡要求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或其签字、盖章为复印件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 17 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 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结果不一致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 性评审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 (含等于 )招标控制价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 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的;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定标工作在 监管部门 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 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18 ,当发现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或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可按 条款视同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作废标处理;当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可按 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文本标书不一致时,以文本标书为准。 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 电子标书报价若同纸质文件明显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可按 条款视同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将在评标报告之外按照统一格式公布下列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在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一并在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公布的时间为三日。 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包括: (一)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判定废标的依据;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三)投标人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奖项等得分情况; (四)每一评审技术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各投标人技术标部分的评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不公布); (五)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 以上评标结果公开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具体的评审因素作出适当调整。 (七 )授予合同 34. 定标后,招标人在 15 日内向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施 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 ,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投标报名表、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 (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单独 19 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 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1项规定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合同协议书签订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提交形式为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进账单,均应满足财务及汇入银行的有关规定。 收款人: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洋口闸;账号: 712301040001845。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退还(无息)。 、 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拒绝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份证等信息。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 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 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给予公布。 20 第二章 价格单因素 计分法 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及项目负责人答 辩评审→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人。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和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通过后,对商务标评标进行计分统计,分项得分及总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按总分由高到低推荐1~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若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并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进行资格审查。 三、技术标评标 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如果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之一的,按技术标评审不合格处理。 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轮评审。 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不可行的; 主要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不响应招标文件工期、质量、技术指标等实质性要求的; 附有工 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等条款。 四、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审 评标委员会出题 四 ~ 五 道,供项目负责人回答。 项目负责人回答问题的正确率必须达 60分 以上(含 60 分 ),否则不予通过,答辩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商务标评审。 五、商务标评审 投标人的商务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经评标软件清标合格后,采 21 取下列办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 确定评标基准价( A): A=有效报价平均值 调整系数。 (调整系数为 、 、 ,由监管部门在开 标现场从上述 四 个调整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 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低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0 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 100 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扣 1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六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 5%以上,则中标人还必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本工程的招标人委托 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对中标差额保证金进行统一监管,中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中标差额保证金缴纳帐户为如东县财政专户,收款人:如东县财政局,开户行 :建行,帐号: 32020647336051120208。 七 、开标时,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经办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否则视为中途退标处理。 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八 、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 九 、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 人 和评标委员会。 22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节 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 如东县新天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 (全称 ):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如东县洋口农场公租房一期工程 ( 17楼、 812楼) 工程地点: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工程内容: 工程量清单所示的 工程 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 一览表 (附件 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承包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金额 (大写 ):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 : ( 1)本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书及其附件 ( 4)本合同专用条款 ( 5)本合同通用条款 (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3 ( 7)工程量清单 ( 8)图纸 (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 承包人: (公章 )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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