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铜业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 新 员工工资确定 : 参见第 十 章《 新员工 试用期 及转正 》。 第二十六条 工资调整 12 工资调整 分 为 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 (一) 整体调整是调整所有人员的岗位工资或津贴和福利,调整周期与调整幅度由集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调整周期应在一年以上。  岗位工资整体调整:根据集团公司效益与发展状况决定,增长幅度应不高于集团公司效益的增长幅度。  津贴和福利整体调整:根据通货膨胀、社会物价上涨 情况等调整金额。 (二) 个别调整 考核调整。 详见 本制度附件 1《员工岗位技能工资档级调整办法》。 员工技能调整。 若员工的 技能水平发生变化 , 根据公司组织的技能评定,对 员工的技能工资等级 做 相应调整。 岗位变动调整 ( 1) 岗位 职级 上升 (岗位晋升) 若 员工 岗位晋升,试用期内工资不变,试用期结束时按试用期转正的定档办法确定档级。 岗位连续晋升的,如从 A 岗位晋升到 B 岗位后,在 B 岗位的试用期内再次调到 C 岗位的,视同 B 岗位试用期提前结束,由调出部门的主管对其进行档级评定,确定工资标准。 调入 C 岗位后,其试用期工资按 B 岗位评定的结果执行。 C 岗位试用期结束后,再进行 C 岗位的档级评定,将工资调整到位。 ( 2) 岗位 职级下降(岗位 下调 /落聘) 若员工岗位下调,由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对其进行重新定档;因竞聘落聘的,在定档时一般按降低最小幅度的原则进行。 ( 3) 岗位职级不变( 岗位 平级调动 ) 若 员工岗位 平级调动,试用期 内 工资不变。 试用期结束时按试用期转正的定档办法,经评估后定档。 13 第七章 工资特区 第二十七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向对集团公司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集团公司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集团公司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 ,增强集团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八条 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一) 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二) 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三) 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原则上实行工资特区的人员数量不超过集团公司员工总数的 3%。 (四) 限期原则:特区人员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由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 工资特区人才的条件 (六) 特区人才以外部招聘为主 ,指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的人才、行业内人 才市场竞争激烈 、名优院校毕业生等 稀缺人才。 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类: (七) 高级管理人才:引进部门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以上级别的管理人才,其本人具备 5 年以上大中型企业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岗位工作经验(或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研究生 /MBA 以上学历),可以申请纳入工资特区管理。 (八) 高级技术人才:引进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级别的专业技术人才,本人具备大中型企业相关岗位从业经验 8 年以上,经申请可以纳入工资特区管理。 (九) 技术顾问:引进掌握丰富现场经验或诀窍的技术师傅进行技术顾问或指导,解决紧急技术攻关项目,本人具备相关行业经 验 10 年以上,经申请可以纳入工资特区管理。 (十) 工资特区管理流程 (十一) 工资特区人才需各用人部门 /分公司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初审、集团薪酬考评委员会审议、集团总裁审批后方可生效。 14 (十二) 工资特区人才的动态管理 (十三) 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 (十四) 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工资特区: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十五) 经双方协商同意转出工资特区的,参照集团公司《岗位职级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其进行定级定档,纳入普通薪酬体系管理。 15 第八章 员工津补贴 津补贴分为福利性津贴、岗位津 贴、特殊津贴三大类。 福利性津贴 年功津贴:根据集团 《 年功津贴管理规定(试行) 》 执行。 高温补贴:每年高温季节发放 , 详 见每年的 具体 通知。 膳食补贴: 对 工作地点不在集团公司、无法在集团公司餐厅就餐的员工,根据当地物价条件,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订膳食补贴标准。 住房补贴: 根据《关于鼓励符合住公司宿舍条件的员工自行租房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岗位津贴 是指企业给予特定岗位的员工从事特殊性质工作的补贴,只有在此岗位并从事相关工作内容的员工 方可 享受。 各类补贴的具体额度、享受补贴的岗位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一) 岗位责任 津贴: 针对部分 工作量繁重、 责任较大 的岗位。 (二) 通讯津贴:为便于集团公司与员工联络畅通,集团公司对员工给予一定的通讯费津贴。 具体办法详 见 《集团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三) 服装津贴:公司鼓励员工改善着装和精神风貌,并给予一定的服装津贴。 津贴额度按职级确定, 详 见每年的 具体 通知。 (四) 特殊工种补贴:公司对某些作业环境特殊的岗位给予补贴。 (五) 夜 班补 贴 :对需要上夜班的岗位 , 根据实际出勤情况,给予夜班补贴。 出勤时间 上半夜 下半夜 全 夜班 标准 1元 /人天 /人天 2元 /人天 (六) 技术 补 贴:为不断优化公司员工队伍,吸引 更多的优秀人才,公司对 具有 专业技术职称 、及信息中心部分兼职电脑维修岗位的 员工给予津贴。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经集团公司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术等级原则上只能高职低聘), 并在集团工作满半年后,凡其证书所代表技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可享受专业技术职称补贴 的 标准如下: 16 职称类型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助级职称 补贴标准 200元 /月 120元 /月 60元 /月 职称类型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补贴标准 200元 /月 120元 /月 60元 /月 (七) 购车 津贴:按公司《鼓励购买私车的若干规定 》执行。 (八) 安全补贴:针对兼职安全管理工作的员工,公司发放安全补贴。 (九) 培养津贴:公司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加强自我学习,并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给予一定补偿。 根据《人才库管理办法》发放。 第二十九条 特殊津贴 由企业历史原因造成的特殊岗位或特殊员工,公司给予额外的经济补偿。 享受特殊津贴的员工不超过集团公司总人数的 2%,人员、津贴数额由人力资源部提名、薪酬委员会确认,每年进行调整。 17 第九章 员工福利 员工 福利分为四大类:社会统筹类、基础保障类、补充 福利 类和奖励福利类。 第三十条 社会统筹类 指国家规定的五大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 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负责管理。 (一) 公司 按国家 法律法规及 相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 按规定的比例及额度为员工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 金 、失业保险 金及 工伤保险金。 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属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的薪资中代扣。 员工 基本养老保险 金终止、转移等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二) 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及 相关政策为员工 建立 医疗保险 并建立 医疗保险 个人 账户。 公司按规定 为员工 建立 生育保险。 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 具体事宜的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十一条 基础保障类 指国家或 地方政府通过相关政策 , 要求或建议 公司 执行,由 公司 自 主决定实施的福利,具体包括: (一) 住房公积金: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精神, 公司 为员工建立住 房公积金 账户 ,用于员工购房或按 揭 购房。 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员工公积金的管理事宜。 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人力资源部在每月薪资中代扣,公司每月给予等额补贴,一并划入员工个人公积金 账户。 具体办法 详 见《住房公积金缴存方案》。 (二) 在职教育:指公司为提高在岗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 结合公司实际,对在岗员工进行的教育培训。 员工的在职教育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员工个人 职业生涯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员工的在职教育具体按《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三) 工会会员福利: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公司 依法 建 立各级工会组织,所有员工 自愿加入工会,缴纳工会会员费,同时公司按照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 2%拨给工 会活动经费。 工会会员可享受由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发放的会员福利。 (四) 假期: 员工依法享有各类假期,除公休日与法定节假日外,还享有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等各类假期。 员工各类假期的审批及假期内待遇按《职工考 18 勤制度》及相关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三十二条 补充类福利 指 公司 根据 实际经营情况 及员工的岗位工作性质建立的 福 利,具体包括: (一) 节日福利: 公司 为 在岗工作的 员工提供定额化 的 节日福利。 节日福利由总务科根据 人力 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册,按集团核定的标准与项目,在厂工会配合下组织实施,具体发放内容与形式以通知为准。 (二) 劳保福利 :公司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向员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总务科发放。 (三) 员工旅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旅游,参加对象、旅游费用额度、旅游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设计。 (四) 体检:每年安排一次 管理及业务骨干的健康检查。 (五) 班车: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 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集团办公室协调 安排。 (六) 员工婚、丧、病、困等福利 :具体办法详 见《关于员工享受婚、丧、病、困等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奖励福利 奖励福利 是 公司 对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以及 优秀人才 的一种奖励 , 包括商业保险、商务考察、学历教育、荣誉奖励等。 奖励福利由 总裁 办公会根据员工的年度考核结果、贡献大小、职级高低等,确定人选和奖励额度,并由获奖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奖励类别, 财务 部负责兑现。 (一) 商业保险:凡符合奖励条件并选择商业保险奖励类别的公司正式员工,自奖励年度开始,三年内由公司在奖励额度内支付其名下的保险费,三年后一 次性移交给被奖励员工本人自理。 (二) 商务考察:凡符合奖励条件并选择商务考察奖励类别的公司正式员工,每奖励年度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考察经费,凭相关发票在额度内报销。 (三) 学历教育: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继续深造学习,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完成相应的学历(学位)教育后,可按《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或报销相应额度学费。 19 第十章 新员工 试用期 与转正 第三十四条 社会招聘类员工 对于社会招聘的有工作经验的 员工 ,到公司应聘有明确岗位的, 按其岗位 所在职级的第一档 的 90% 发放试用期工资。 第三十五条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按 以下标 准发放: 毕业生 类 别 博士 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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