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煤业公司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表。 如果当班工程量不多,允许相同巷道连班记录。 验收员指项目部负责验收的人员。 验收时间指对所报验收段验收的班次。 验收排数指按 基建科 统一规定的排数。 对应长度指验收段实际所量的长度。 总长度指由 基建科 规定的零点至工作面的距离。 第 排 上帮距煤层底板的距离指按 基建科 统一规定的排数的对应排上帮用煤电钻探煤层底板的距离,破底在数据前添加“ ”号 ,丢底在数据前添加“ +”号。 巷道坡度情况指验收段巷道是“上坡”还是“下坡”。 偏帮、冒顶情况,是否采取背帮接顶的措施是指验收段顶板管理情况一个定性的描述。 1锚杆扭矩及外露长度检查情况 第 排是指按 基建科 统一规定的锚杆排数所检查的对应排。 顶 16 是指从面向工作面从左至右依次排序,“ /”左边填锚杆扭矩是否合格,“ /”右边填锚杆外露长度是否合格,合格标识“√”,不合格标识“”。 上帮是指靠巷道底板离煤层底板较近的一边,另一侧为下帮。 上或下帮 16 是指从上往下依 次排序。 1断面及网搭接情况 激光距上 /下帮距离指给定激光距工作面上下帮的长度,对应首列锚杆扭矩及外露长度检查情况的锚杆排数。 高度指工作面顶至底的距离,对应首列锚杆扭矩及外露长度检查情况的锚杆排数。 距离指对应锚杆相邻排的长度,对应首列锚杆扭矩及外露长度检查情况的相邻锚杆排数。 顶网搭接、顶帮网搭接、帮网搭接均对应首列锚杆扭矩及外露长度检查情况的相邻锚杆排数网的搭接情况。 1锚索施工记录 第 排是指按 基建科 统一规定的锚杆排数所检查的对应排。 上 (下 )帮同第 11,左 (右 )帮指面向工作面的左 (右 )帮。 锚索长指锚索的总长。 煤厚指锚索施工段的煤层厚度。 预紧力指张紧锚索的力 (单位用 MPa表示 )。 外露长度指露出托板的长度。 1项目部负责人签字 (公章 )指在矿主持工作的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 1 基建科 验收员签字指 基建科 验收员现场验收完后签署“属实”或不属实存在的具体问题,并签署自己的名字。 (三) 考核 项目部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报表的,考核项目部 500元。 项目部验收员对所报报表弄虚作假,不认真负责的第一次罚款验收员 200元。 第二次罚款验收员 500元。 第三次建议项目部调换该人岗位不得担任验收员职务,如项目部不采纳,则罚款验收员 1000元,并对项目部罚款 5000元,以后每查处一次均按此标准执行。 基建科 验收员现场验收把关不严,每发现一处考核 50 元。 四、巷道支护质量检查实施细则 第 1条:根据神新发 [20xx]332号文《神新公司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补充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 2条:根据不同巷道管理要求,井下巷道共分为以下三类,具体如下: 在用巷道:指已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的除回采巷道以外的所有巷道。 回采巷道:指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 掘进巷道:指正在施工的巷道。 第 3 条:在用巷道的管理 在用巷道支护质量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现场检查完后,及时填写《在用巷道支护质量检查记录》,见附表 1。 生产办业务人员根据《在用巷道支护质量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五定表》 (见附表 2),并负责闭环管理。 生产办业务人员根据每次检查情况及时填写《在用巷道支护质量巡回检查台帐》,见附表 3。 第 4 条:回采巷道的管理 回采巷道由带班区队长每班在进入工作面前进 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填写《回采巷道支护质量班检查表》,见附表 4。 回采巷道矿每周组织两次全面检查。 ⑴ 、现场检查完后,及时填写《回采巷道支护质量检查记录》,见附表 5。 ⑵ 、生产办业务人员根据《回采巷道支护质量检查记录》检查出的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五定表》 (见附表 2),并负责闭环管理。 ⑶ 、生产办业务人员根据每次检查情况及时填写《回采巷道支护质量巡回检查台帐》。 回采巷道顶板离层监测仪监测由综采队技术主管负责,每周观测三次,矿生产办业务人员监管。 第 5 条:掘进巷道的检 查 掘进巷道每隔 100米安设离层监测仪监测巷道顶板,特殊地段适当增加监测点,由施工单位安排专人进行观测并填写《巷道顶板离层监测仪记录》,距掘进工作面作业点 100米以内每班观测一次, 100米以外每周观测三次,矿生产办业务人员监管。 掘进巷道施工完毕后,将《巷道顶板离层监测仪记录》全部移交给生产技术办,否则对巷道不予验收。 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执行矿发《井巷工程质量“零”缺陷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文要求。 第 6 条:特殊地段支护质量检查及监测点观测 对巷道顶部、两帮有离层、网兜现象、 巷道有穿过夹矸地段、过断层及前后地段、淋水地段、地质构造带、破碎带、支护工艺改变地段、巷道成形不好等特殊地段重点进行观测和检查。 特殊地段适当增加顶板离层监测仪。 第 7 条:顶板离层监测预警机制 生产办根据本矿地质条件进行设置顶板离层变化报警点,顶板离层达到报警点时,必须立即停止该段区域人员的作业和通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立即组织专人进行处理。 第 8 条:顶板离层监测分析 建立巷道顶板观测台账,每个测点必须从安装开始观测到综采面回采到测点为止。 设专人负责对 每个测点所收集的数据进行 整理、分析,总结出本矿所掘巷道的顶部、两帮变形量,随时间变形的变化规律、受开采影响的变化规律及变化范围,编写观测分析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审阅,为今后的采掘设计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五、顶板管理工作职责 (一) 顶板管理职责 矿长对矿顶板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基建科 是顶板管理的业务主管和技术指导部门,各矿井遇到特殊顶板条件时必须及时向 基建科 汇报,由 基建科 组织生产矿井和安全科共同研究具体措施。 基建科 不定期对各矿井的顶板管理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要求执行的单位严肃处理。 安全科负责顶板管理各项措施的监督落实,定期对各矿井的顶板管理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要求执行的单位严肃处理。 驻矿地测站要加强采煤和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摸清地质构造情况,及时填图分析,及时提供地质资料,为进行顶板预报提供依据。 基建科 要把顶板管理工作纳入科研课题的重要内容,并推广顶板管理工作的新技术新工艺,解决顶板管理方面的难题,并负责顶板观测技术指导工作。 基建科 要把好设计关,使采煤工艺和巷道布置有利于顶板管理。 供应、设备科要把住支护材料、支护设备的质量和数量关,及时 供给采掘工作面合格、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支护设备。 (二) 矿井顶板管理职责 矿成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和奖罚办法。 生产副矿长对本矿的顶板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和制定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落实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各项管理措施,负责组织指挥初次放顶全过程和工作面安装、回撤顶板管理工作。 矿总工程师、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 负责编制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所需费用、财力和设备计划,组织制定有效的顶板管理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 基建科 长对本矿的顶板管理负技术责任。 负责公司和上级顶板管理有关文件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作业规程、初次放顶、工作面收尾及有关修改补充措施的审批工作,对月复审时和现场发现的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工作面开采结束后顶板技术总结报告。 矿采掘区队是顶板管理的主要实施单位。 在生产过程中,当工作面地质、围岩等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矿顶板管理小组。 矿安全检查部门对矿井的顶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执行情况负监督检查责任,严格按“三 大”规程认真检查顶板管理工作及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把住安全检查关。 基建科 是顶板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要设专人对各项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定期深入现场,探清顶板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各矿 基建科 要建立健全采煤和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技术档案,及时分析总结顶板管理经验教训,指导顶板管理工作。 安全培训部门要把住有关顶板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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