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喷涂防腐保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场全貌; (4)利用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 完善的信息内容。 [二 ]事故现场图的绘制。 对事故发生地点经过全面地研究和照相之后,通常调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绘制事故现场图。 (1)确定事故发生地点坐标、伤亡人员相对于地理位置点的位置; (2)确定涉及事故的设备散落构件的位置并作出标记; (3)查看和分析事故发生时留在地面上的痕迹; (4)必要时,绘制现场剖面图。 事故现场图的形式,可以是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 (1)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3)人员 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4)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的性质; (6)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8)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注明单位、职务并签名); (9)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这项工作即告结束。 三、事故处理阶段 事故调查与事故处理,是两个相对独立而又密切联系的工作。 事故处理的任务,主要是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落实防范重复事故发生的 措施,贯彻 “ 四不放过 ” 原则的要求。 所以,事故调查是事故处理的前提和基础,事故处理是事故调查目的之实现和落实。 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经市政府批复后,有关机关应当按照市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规定的罚款幅度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 7年第13号令)不同的,按照较大的幅度处以罚款,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重复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应合并作出处罚决 定。 四、事故结案阶段 按照市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有关机关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报调查组牵头单位,事故调查组及时予以结案,出具结案通知书。 事故结案应归档的资料有: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或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 8)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 9)处理结果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1 0)有关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 十一、消防 安全管理 责任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 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消防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整理,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 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 1)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 2)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 3)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 情况书面下发 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 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 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 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三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安全技术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编制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的基本要求和 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同时规定了工程项目各类安全用品、工具、设施、临时用电工程及机械设备等的验收要求和安全新技术、新工艺的总结和推广要求。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 瑞安市耀光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的各级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 一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其重点是: 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已通过当地施 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之处。 项目经理部应督促设计单位就上述各方面在设计交底时进行详细说明。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第六条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前应 编制专项方案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方案的实施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 测。 危险性较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可参考《危险性较大分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20xx]87 号)。 第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第八条。赣能喷涂防腐保温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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