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南园林绿化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上、下班( 30 分钟以内为迟到或早退、 30分钟以上则视为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 20 元,二次,罚款 50元,月累计三次及以上情节严重者,降职使用或按自动离职处理。 无故不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 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 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须持书面请假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 报 行政部 部。 五、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治疗或休息,须持区级以上医院医疗机构休息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六、婚假 公司员工结婚可凭书面报告请婚假三天,其配偶在外地居住者另加往返路程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者增加婚假十天。 七 、丧假 员工配偶、直系亲属及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假三天,其死者在外地可另加往返路程假。 员工书面报告(或电话告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经理、分管领导签字后,经行政办公室报总经理批示。 八、事假、病假、婚假 等批准权限:员工请假部门负责人有三天之内审批权、三天以上由行政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 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或调休等,必须提前到行政办公室请假并办理手续,一天以内由行政办公室部批准,一天以上报总经理批示。 否则,按旷工处罚。 十、旷工 员工旷工一次,时间不超过半天,罚款 50 元,一天,罚款100 元 ,以此类推 累计旷工两天以上,降职使用或劝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电脑上网打牌、下棋、查阅无关资料等。 十二、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他活 动,如有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或带队人员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不参加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处理。 十三、日常考勤工作由 行政办公室 负责。 员工迟到、早退而部门负责人弄虚作假、包庇袒护,一经查实,将给予部门负责人每次 5%的年终奖处罚、两次以上者累计一并扣除或加重处罚。 十四、婚假、产育假、丧假按相关规定办理,假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病、事假扣发假期内全额工资(每天工资为:月度工资 /40 天)。 十五、凡受本制度处罚的员工,扣发其该年度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第十 一 章 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变化,保证 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津贴等。 三、交通费、住宿费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津贴实行定额包干。 四、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计划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 如因事情紧急而未能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填写《出差计划申请单》,注明预计出差时间、到达地点,报行政办公室办理相关报批事宜。 出差人员可根据报批后的《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按《借款规定》报批后,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按《报销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讫地点、工作内容、报销项目、金额等。 五 、出差人员乘坐 何种交通工具由行政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 凡事前未经批准自行改变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差额部分由本人承 担。 六 、住宿费标准见下表(单位:元 /天) 级 别 住宿标准(元) 总经理 200~400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160~220 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任、副主任 160~180 员工 单人 100 双人 60 七 、随领导出差,可根据情况参照领导的住宿标准。 八 、出差期间根据出差性质,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见下表(单位:元 /天): 伙食补助 40 元 标准 早餐 10 元 中餐 15 元 晚餐 15 元 出差时间不足一天按以上标准补助误餐费。 连续出差首日 12:00前按一天计;回程日 18:00 后按一天计。 外出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会议主办方支付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只报在路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接待单位负责食宿费用的不再发放伙食补助。 工作人员 出差期间,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就近办理私事的,其绕道的交通费由出差人自行承担,且期间不发伙食补助费。 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经汇报同意后按《招待管理》规定办理,但取消当日相应伙食补助。 九 、外出参加会议,食宿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的,会议期间的食宿费可按会议规定开支,凭会议通知和票据报销。 十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 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十 一 、 因外事出差对方单位报销全部费用的,不再享受本公司出差补助。 十二、 因保管不当丢失交通票据,必须由本人写书面说明并提供旁证,经相关部 门领导审批后才能报销。 十 三 、本规定由 行政办公室 负责解释。 十 四 、本规定自 20xx 年 8月 1 日起执行。 第 十 二 章 通讯管理制度 为提高办事效率,精减话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特订立本规定。 一、固定电话: 部门因业务或工作需要安装电话,应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送呈行政办公室部办,经总经理批示后由行政办公室联系装机事宜。 各部门安装固定电话后不得随意移动,在使用过程中应轻拿轻放,如使用不当应照价赔偿。 内线电话主要用于机关各部门间的短暂联系或传达通知等,严禁谈心或长时间通话,否则,一经发现处罚 20元。 禁止拔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未经许可擅自拔打者每次予以10 元的经济处罚。 业务需要拔打长途,应严格控制和掌握通话时间,杜绝电话里吹牛谈心。 因各部门电话由其负责人监督管理,并有权拒绝非本部门人员使用电话。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本规定,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话使用 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严重不负责的处罚 20元。 二、移动电话 公司为提供话费补助人员提供电话卡, 副总经理级别 150 元 /月, 部门主管(经理 及经理助理级别) 100 元 /人, 正式员工( 不 含试用期) 50 元 /月。 公司补助话费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保持畅通,凡发现电话联系不畅,每次予以 10 元经济处罚,对工作造成损失,将予以重罚,三次以上,降低原话费补助标准。 第十 三 章 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依据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及程序。 公司各部门一切费用开支和财务开支,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一、借款审批及标准 (一 )、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款凭证”,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经财务核准,报总经理批示,方可借款。 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 得再借款。 (二 )、外单位、个人因私借款,填写“借款凭证”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凡公司职工借用公款,在原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 公司员工借款,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数,如有特殊情况,须先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 (三 )、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七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清所欠部分金额。 七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 否则,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补齐,并扣罚当月 30%效益工资。 (四 )、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备用金等,按相关规定办 理。 (五 )、允许借款范围: 阶段性预付款(按进度付款)。 如 工程 项目 ,购机械设备、大宗材料等。 采购零星材料,累计达 100 元以上的。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公司规定部门或人员所需的备用金。 每年初各部门、分公司以书面报告形式核定备用金标准交 行政办公室 ,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六 )、不允许借款范围: 没有特殊情况,代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垫付的各种款项; 未经审批的任何借款。 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采购标准及审批 各部门需新购 入固定资产和单价在 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先作好采购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告,经分管领导、 行政部 、财务部签字核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 如需向公司借款,按第一条标准执行。 各部门添置其他低值易耗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确实需要添置的情况下才添置。 各部门应事先填好购物申请单,报行政办公室、财务部审核,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各项费用报销要求 报销单据必须是带税务章的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报销单据不管多少均须贴报销封面,报销封面须用钢笔填写,同时,不同经济内容的发票要分门别类予以报 销。 报销手续要齐全完备 报销的正常程序是: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注明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凡购买实物均须有验收人签字并附入库单,否则不予报销。 四、补充说明 如总经理出差在外,则应由总经理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期间内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 第 十 四 章 员工招聘、调动、离职等规定 一、招聘 用人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报“用工”申请表,向 行政办公室 申请并提出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如:年龄、性别、学历等)。 由 行 政办公室 根据公司用工需求拟定招聘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人力资源部 经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收集应聘人员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经初选合格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办理试用手续。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选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亲自笔试和面试。 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 试用期满,可聘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 等手续。 二、任免: 需公司任免的干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以公司文件为准。 三、员工调动: 公司干部和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由用人部门提出拟调人员申请,行政办公室 征 求双方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公司各部门需增加人员,须向 行政办公室 提出用工申请,由 行政办公室负责调配或招聘。 三 、离职 试用人员离职应提前三日写出书面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 行政办公室 办理辞退手续。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确须辞退时应向 行政办公室 说明辞退原因。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 ,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由行政办公室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员工本人辞职、被公司辞退、开除或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等,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财物(如: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等)。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 五 章 计算机管理规定 一、公司计算机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维护,行政办公室经理监督计算机管理规定的执行。 二、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机。 三、未经培训的员工, 应在计算机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上机操作,以免丢失重要文件。 四、不得在计算机上放影碟、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经查实,参照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处罚。 五、上网只允许查寻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严禁进入聊天或游戏室。 一经发现,参照考勤制度第十一。豫南园林绿化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汇编(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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