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达投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时宣布散会。 第四条 会议纪要 会议记录员在会议进行期间认真记录,对结论性发言做重点记录。 会议记录员必须在会议结束后 24 小时内整理原始记录, 形成会议纪要,由指定人员下发。 第五条 会议决定事项 会议上议定的工作任务由指定人员详细记录。 会议决定事项确认表由会议记录员在会后督促各承办人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员有权随时查问会议决定事项的工作进程,并需及时向总经理 汇报。 第六条 会议纪律 会议开始前所有员工均需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震动。 会议召开于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不得迟到、早退。 原则上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确因工作需要除外,如有客户到访或接听重要客户电话等。 与会人员及记录员对会议内容的秘密事项负有保密的义务。 因与会人员泄密造成后果的,由泄密者承担相应的 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九章 印鉴管理办法 第一条 印鉴的使用 公章:公章由董事会指派特定人员保管。 各部门有需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签字后由董事会指派人员加盖公章。 合同章:合同章由董事会指派特定人员保管。 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合同使用,盖章前须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签字后由董事会指派人员加盖合同章。 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付款申请表,并经总经理同意方可盖章。 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或负责人)保管,主要用于银行业务等。 如业务部人员在担保业务过程中需用印章,需由风险控制部领导和部门领导共同审批方可盖章。 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由各部门主管进行保管并严格使用。 第二条 印鉴保管人的责权范围 对于公司主要印鉴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 综合管理部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及监督,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公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 章的保管人对公章的使用结果负有主要责任,使用人负部分责任。 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 允许使用权力,因此财务章的保管人对财务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使用人负部分责任。 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即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审批的支付申请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公司严禁擅自将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带离公司使用,特殊情况如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须提前申请,经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并要及时归还。 公司高、中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外出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如遇个人需开具个人相关证明的,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 并签字方可使用,但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负责。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鉴使用管理办法,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至行为。 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章 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公司各项费用报销严格执行财政部最新颁布的《财务会计制度》,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条 报销单据要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完整,并整齐地贴 于粘贴单上 ,车票之类的小票据应分相同金额粘贴,报销单填写规范,日期、用途、金额、页数、报销人等必填,不得涂改。 第三条 报销单据必须提供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条 费用报销必须经过主管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 第五条 公司实行实报实销。 第六条 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在每一张发票背面注明发生事项及时间。 第七条 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各项费用要分类填写,一张报销单最多填写三项费用,超过三项应另填报销单。 第八条 业务经理、财务经理、综合管理经理直接经总经理批准,可报销招待费,其他部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同意后可适当报销招待费用。 第九条 业务部门经费在已完成的 保底任务中提取,根据提取金额,部门人员凭部门经理已签名、财务部门已确认的费用报销单报销;业务部门如果未完成保底任务,未能提取业务经费,可按正规的报销程序报销,以后提取业务经费后,再冲销。 第十条 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不得与其他费用混合报销。 第十一条 低值易耗品或大额物品的采购只限综合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未批准不得自行采购,否则不予报销;报销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采购费用或者公司采购大宗物品等大额支付,金额超过 20xx 元,财务部门必须开具支票,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二条 物品保管部门必须建立物品出、入库制度,接收物品时,填制入库单 ,一联交经办人,另一联留底,经办人凭入库单及发票报销;员工领出物品时,保管员填写领料单,一联交领取人,一联交财务,另一联留底;保管员要建立物品进出明细账,定期与会计对账,每月底与财务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一经发现账实不符,保管员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原因。 第十三条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急需支付款项,可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同意,财务部门可借出该款项,但借款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办理还款或冲账手续,否则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章 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 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 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车辆的全面管理,具体负责车辆的派车调度、安排修理,油、材消耗的审批、车辆事故的处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综合管理部负责车辆维修技术档案的管理、负责车辆送修前、修复后的技术鉴定和计档。 负责送修车辆结算单的验收,负责每月对公司范围内的机动车辆的月检。 为避免职责不清,公司实行专人专车负责制度。 第二条 车辆管理规定 一、公司专职司机管理的公务用车 公司配有专职司机驾驶公务用车,产权为公司,使用权为公司所有需要用车的员工。 员工用车外出办公可由部门经理批准,提前半天向综合管理部申请使用。 本公务用车由司机全权负责,下班后车辆停至公司办公地点,司机不得将车开回家(特殊情况除外)。 该车的养路费、年审费、油费、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费及过路过桥费均由公司承担。 如遇违反交规罚款或保险公司赔付之外的部分由司机自己承担。 综合管理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先通知综合管理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综合管理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管理部,并说明原因。 二、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的自备车 原则上公司不鼓励员工自己备车用于公务,公司有商务车可供 员工使用。 如员工购车用于公务,原则上需购买商务款型的车辆,不能购买过于 低档、老旧、另类的车型,否则会影响公司整体对外的企业形象。 购买前须报综合管理部批准。 员工购置的车辆产权及使用权归各人所有,在自备车上做公司宣传广告,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但不承担其他费用。 三、中、高层管理人员用车 公司鼓励部门经理级以上的人员自备车辆,车辆的产权与使用权为个人,公司给予车补为每月 1000 元。 车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维修、停车费、油费、违反交规罚 款和保险公司赔付之外的部分则由个人承担。 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如外出办公可用公司专车,如用自备车辆到外地出差,可根据实际公里数报销油费及过路过桥费。 四、因私用车 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 1 元 /公里,公里数核算自车出库始至回库之间的实际距离,所收费用补充到当月油费预算中。 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五、车辆维护管理 公司产权的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 定期检修、保养。 未经允许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需要修理的车辆,司机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报批同意后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修理费用由财务部划账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电话报告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由司机和随车人员会同前往修理,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司机管理 司机行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相关规 章规定。 司机应及时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 (包括车内、车外、底 盘、引擎、玻璃等部位 )。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 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 存油不足时,应及时加油。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 证证件齐全、有效。 司机要严格执 行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如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后果,由司机本人负责。 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违章造成其 他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 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 盗。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 自己不能单独 完成时应立 即报告综合管理部,由其安排进行维修。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 修。 司机要热情、礼貌待客,对乘车人的谈话保密。 1司机要准时出车,准确到达指定接送地点。 1司机要注意晚间休息,保持足够睡眠,以防疲劳驾驶。 1司机对综合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派车命令,不准借故拖延 或拒不出车(特殊情况须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按不服从上级处理。 1司机接到派车命令后,原则上 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 10分 钟)必须到位。 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 管理部并说明原因。 1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等候。 不准串岗、脱岗。 有要事 确需离开时,要向综合管理部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司机未经上级批准,不得将自己负责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司机要妥善保管好所开车的钥匙,防止钥匙丢失或被他人盗配。 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司机进行行车安全教育和培训,协助交管部门处理交 通事故。 七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或当事人须迅速通知 综合管理部 ,并在两天内填写 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 综合管理部。 当事人尽量寻觅目睹交通事故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交通事故报告应填具下列事项,勘查现场时尤应注意: 、 肇事地点,时间、气候。 、 肇事原因。 、 肇事车号 (包括对方车 )。 、 驾驶者 (包括对方车 )姓名、单位、住址。 、 损害情形 (包括对方车的损失 )。 、 伤亡人员姓名、住址及救护情 况。 、 公安交通部门处理情况。 、 现场保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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