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鳌特区福安工业气体厂气体充装质量制度手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作由罐区管理责任人负责。 储罐、设备和管道应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并每年校验一次,储罐的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小于 10Ω,设备、管道导除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 10Ω; 管道阀门法兰及管件连接处应用截面积不小于 6mm2 金属片跨接,导除静电,跨接电阻不大于 ,跨接 安装不得跨过整个阀门。 储罐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修更换,每半年检查一次。 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罐区管理责任人要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站 内应设有专用的消防水源, 保持消防系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事故断电时,要保持一定压力的消防水量。 一旦发生泄漏、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应立即采取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施救,同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 不 论罐区外发生任何事故,罐区管理责任人也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要密切监视设备状况,采取安全有效的防护措施。 1 低温液体 储罐及管线检修时,罐 内余气或置换气体的排放, 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六、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 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气瓶档案。 气瓶管理人员对每只自有产权气瓶和托管气瓶进行建档、登记和数据的微机录入,并负责气瓶档案和微机管理。 气瓶建档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登记编号、产权单位、气瓶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出厂编号、气瓶材质、空瓶实际重量、设计最小壁厚、下次检验日期。 新购买的气瓶,应登记后喷涂、打印标识,并录入登记注 册;实行产权转移和托管的气瓶,应经检验合格,确认使用年 限,再进行 厂 内登记,打印、喷涂标识,录入登记注册。 本 厂 气瓶 标识为 CWE4;登记号由 4 位数字组成,自0001 号起流水编号。 打印钢印位置在气瓶护圈的右侧,打印钢印标识顺序: CWE4。 喷涂标识位置在气瓶瓶肩下部,喷涂标识字体尺寸为:字高 80mm,字宽 50mm;字色为红色;喷涂标识顺序: CWE4。 气瓶的标识应符合气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气 瓶的标识管理由气瓶管理负责人负责。 气瓶标识喷涂和打印时应对气瓶的号码进行核对,气瓶的号码应与该气瓶的登记号码一致。 气瓶应按气瓶管理相关规程、规范 、标准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气瓶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气瓶的检验计划和实施送检,技术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 气瓶定期检验应逐只记入气瓶档案。 经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一律报废;气瓶瓶体凹坑、变形、划痕、腐蚀等缺陷超过《检验与评定》规定或护罩、瓶座焊缝开裂不得修理,一律报废;使用年限超过 30 年的气瓶一律报废。 气瓶报废采用钻孔 、锯断 破坏方法处理,不得继续流入使用环节。 气瓶应及时维修保养,保证气瓶瓶体清洁,附件齐全,漆色、标记完整,瓶阀开关灵活、密封严密,无泄漏。 气瓶维修保养人员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 气体 充装操作,了 解气瓶结构,掌握气瓶安全常识。 气瓶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执行压力容器 、 气瓶相关标准和要求。 对无法维修的气瓶要送气瓶检验站进行检验处理; 对漆色脱落、标识不清的气瓶要及时清理喷涂或重新打印标记。 严禁在 厂 内自行更换瓶阀,严禁动火修理气瓶,严禁擅自对气瓶改造、涂改漆色和标记。 气瓶进行检验、维修保养和报废时,气瓶管理人员要填写相 关记录,并签字确认,定期交档案室存档。 七、气瓶 充装前后检查 管理制度 凡 本 厂 产权气瓶和由 本 厂 管理的托管气瓶进 厂 必须逐只检查登记。 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 有 “ 气瓶制造许可证 ” 的单位生产的; 2)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3)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螺纹相符。 即 : 可燃气体用的瓶阀 , 出口螺纹应是左旋的;非可燃性气体用的瓶阀,出口螺纹应是右旋的; 4)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 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5)气瓶外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6) 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使用(出厂)时间是否超过 30 年; 7)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 符合安全要求; 8)盛装氧气或强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其瓶体、瓶阀等是否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 检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气瓶登记编号、产权单位、气瓶 制造单位、制造日期、出厂编号、气瓶材质、空瓶实际重量、设计最小 壁厚、下次检验日期、气瓶漆色、标识、气瓶变形和表面凹坑、划痕、腐蚀、泄漏、焊缝开裂、瓶阀状况等。 下列情况气瓶禁止充装: 1) 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对瓶内介质未确认的 ,瓶阀螺纹与气体性质不符的; 经过改装的; 2) 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 瓶内 剩余压力 不足 的 ; 4) 超过检验期限 、 使用(出厂)时间超过 30 年的; 5) 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6) 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沾有油脂的 ,充装过二氧化碳气体、其它气体或有酒精酸味的 ; 7) 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未经置换或抽真空处理的。 对于超过检验期的气瓶要及时送检 ; 气瓶附件损坏的要及时 维修、 更换 ; 对超过使用年限或应报废的气瓶要进行报废处理 ;对气瓶内余压不足 的气瓶 、粘有油脂和污物 的气瓶 应进行清洗、干燥、抽真空处理。 气瓶充装后 检查: 气瓶 检查员应及时 对 充装永久气体气瓶内压力 进行 复测、 对 充装液化气体气瓶充装重量 进行复称,确认 是否符合充装标准 ; 及时检查气瓶充装后是否有变形、泄漏等异常,检查瓶阀的密封性能。 对超装和不合格 的气瓶,必须及时处理。 检查人员对充装后气瓶检查应逐只记录。 超量充装和漏气、不合格气瓶严禁出 厂。 瓶阀密封泄漏必须维修处理合格后,方可发给用户。 气瓶检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安全操作规程》 ,认真填写充装前、后检查记录 ,并签字确认。 气瓶检查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八、 永久 气体气 瓶充装管理制度 充装永久气体的气瓶 必须符合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 》 标准 规定。 气瓶 充装前应排除气瓶内 的水、 空气,对气瓶 进行干燥、 抽真空处理; 对于气瓶内余压低于 MPa 的气瓶应进行氮气置换清洗,再抽真空处理。 气瓶充装前 记录 气瓶的瓶号(登记号) 、出厂日期 、 检验日期、公称 压力、充装介质 等标记。 充装前必须认真检查充装设备,确认完好方可充装;充装排 和复检用 压力表 的精度等级 不低于 级, 表盘直径不小于 150mm, 最大 量程应不超过 40MPa 且不小于 25MPa。 充装排压力表、充装后复验 用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的校验期校验合格。 气瓶 必须 经充装前检查确认合格, 永久气体 气瓶充 装 按《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 中 规定的 允许 充装量充装。 本厂 充装气瓶公称压力为 15MPa; 不同充装温度下 永久气体的最高充装压力不得高于下表: 充装气体名称 充装温度 ℃ 最高充装压力 MPa 氧 气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氮 气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氩 气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气瓶充装过程要严格执行《永久气体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充装速度不得大于 8m3/h,每组气瓶充装时间不 得少于 30 分钟;在瓶组充装压力 达到充装压力的10% 以后禁止插入空瓶进行充装;在气瓶内压力达到充装压力三分之一以前,应完成逐只检查气瓶瓶体温度、瓶阀密封情况,并及时处理;当气瓶充装压力达到充装压力的三分之一后充装人员应撤离隔爆防护墙内的充装区域,禁止进入充装区。 充装 气瓶 时 如发现气瓶标记、重量不符合规定或 漆 色、标记 脱落不易识别、超过检验期、瓶体外观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变形及严重腐蚀,不能保证安全使用,附件不全、损坏和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一律 停止 充装。 气瓶充装后必须 经 检查人员进行充装后检查。 发现气瓶超装、 泄漏、变形等情况要立即处理。 超装、变形、瓶体泄漏要抽出气瓶内的气体,对不合格气瓶隔离处理;对瓶阀泄漏的气瓶要进行更换密封修理,合格后再进行充装。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过程相关责任人要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气瓶充装后经检查合格, 必须在每只充 装合格 气瓶瓶肩部位 粘贴符合 GB 168041997《气瓶警示标签》 规定、按照附录 A6 样式制作的《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存入实瓶区或发给用户。 《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必须如实填写充装日期、充装人员代号、实际充装压力或充装重量。 《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由充装检查人 员填写、粘贴。 1气瓶出入库时,气瓶保管、发放人员必须检查《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粘贴情况,未按规定粘贴《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的气瓶不得出厂。 九、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管理制度 充装高压液化气体(二氧化碳)的气瓶必须符合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 》 标准 规定。 气瓶首次充装前应排除气瓶内的水、空气,对气瓶进行抽真空处理;气瓶充装前记录气瓶的瓶号(登记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公称压力、充装介质等标记。 充装前必须认真检查充装设备,确认完好方可充装;充装排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 级, 表盘直径不 小于150mm, 最大量程应不超过 40MPa 且不小于 25MPa。 充装排压力表、充装后复验用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的校验期校验合格;充装计量 秤的 量程为 0~ 200kg, 最小刻度值,并按规定校验期校验合格。 气瓶必须经充装前检查确认合格,按《 充装规定 》规定的充装量充装。 本厂 充装气瓶公称压力为 15MPa, 二氧化碳 液体 充装系数为。 气瓶 充装 量不得大于 气瓶的公称 容积与充装系数的乘积。 气瓶充装过程要严格执行《 液化 气体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 充装气瓶时如发现气瓶标记、重量不符合规定或漆色、标记 脱落不易识别、超过检验期、瓶体外观有明显的机械损伤、变形及严重腐蚀,不能保证安全使用,附件不全、损坏和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一律停止充装。 气瓶充装后必须经检查人员进行充装后检查。 发现气瓶超装、泄漏、变形等情况要立即处理。 超装、变形、瓶 体泄漏要抽出气瓶内的气体,对不合格气瓶隔离处理;对瓶阀泄漏的气瓶要进行更换密封修理,合格后再进行充装。 气瓶充装前、后检查和充装过程相关责任人要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气瓶充装后经检查合格, 必须在每只充 装合格 气瓶瓶肩部位 粘贴符合 GB 168041997《气瓶警示标签 》 规定、按照附录 A6 样式制作的《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存入实瓶区或发给用户。 《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必须如实填写充装日期、充装人员代号、实际充装压力或充装重量。 《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由充装检查人员填写、粘贴。 1气瓶出入库时,气瓶保管、发放人员必须检查《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粘贴情况,未按规定粘贴《气瓶 充装警示标签 》的气瓶不得出厂。 十、混合气体气瓶充装管理制度 充装 ArCO2 混合 气体的气瓶必须符合 GB 5099《 钢质无缝气瓶 》 标准 规定。 气瓶充装前应排除气瓶内的水、空气,对气瓶进行抽真空处 理;气瓶充装前记录气瓶的瓶号(登记号)、出厂日期、检验日期、公称压力、充装介质等标记。 充装前必须认真检查充装设备,确认完好方可充装;充装排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 级, 表盘直径不小于150mm, 最大量程应不超过 40MPa 且不小于 25MPa。 充装排压力表、充装后复验用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的校验期校验合格。 气瓶必须经充装前检查确认合格,按《技术条件》规定的充装量充装。 本厂 充装气瓶公称压力为 15MPa, 充装ArCO2 混合气体不同二氧化碳体积百分数含量的最高充装压力不得高于下表: 二氧化碳 (CO2), 102(体积分数 ) 充装压力, MPa ≤ 30 土 > 30 土 气瓶充装过程要严格执行《永久气体气瓶充装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充装速度不得大于 8m3/h,每组气瓶充装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在。腾鳌特区福安工业气体厂气体充装质量制度手册(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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